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55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65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97号)《柳州市关于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指导意见》(柳安监管〔2013〕91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管委会同意,现将柳东新区2021年烟花爆竹零售布点及报名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烟花爆竹销售布点情况
经雒容镇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应急局、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市执法局柳东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柳东分局、市公安局柳东分局、柳东交警大队、柳东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部门现场核查并确定,2021年新区拟在雒容镇布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2个。具体地址见下表:
编号 | 拟布点地址 |
1 | 桂龙路北段延长线(清江大道工程1标段斜对面) |
2 | 盘新路与322国道交汇处 |
二、报名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
1.申请人(主要负责人)和销售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雒容户籍且居住在雒容镇区。
2.2020年度未存在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二)报名确认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柳东新区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
2.零售点采取抽签方式确权。
三、工作要求
(一)零售点一经确权,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或改变零售点主要负责人和销售员,主要负责人和销售员需通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不得擅自改变零售点的位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须按照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如有违法违规经营,一经查处,立即取消其销售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理。
(二)经确权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主要负责人及销售员接到培训学校的通知后,自行前往培训学校进行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经营资格,撤销抽中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或由柳州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经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有效,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4日12: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到柳东新区应急管理局(柳东新区企业总部大楼A座1617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马江华,联系电话:0772-2672156。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