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即日起,我局不再受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的备案事项。
2.即日起,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无需向我局申请备案,如在2019年12月31日前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设立或变更登记,但尚未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备案的,仍可通过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wzzxbs.mofcom.gov.cn/)办理备案。此期限之后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将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信息报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0772-2671030
柳州市柳东新区投资促进局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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