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 柳东新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3-11-24 09:22   

为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通报依法查处的2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一、柳东新区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3年7月7日,柳东新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有关单位执法人员在柳东新区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名员工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资格在该公司生产车间从事焊接作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柳东新区某衡器厂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3年9月27日,柳东新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有关单位执法人员在柳东新区某衡器厂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名员工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资格在该公司生产车间从事焊接作业;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柳东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热点回应

警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柳东新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3-11-24 09:22 

为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通报依法查处的2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一、柳东新区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3年7月7日,柳东新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有关单位执法人员在柳东新区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名员工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资格在该公司生产车间从事焊接作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柳东新区某衡器厂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3年9月27日,柳东新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有关单位执法人员在柳东新区某衡器厂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名员工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资格在该公司生产车间从事焊接作业;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柳东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版权所有: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772-2671017

备案号:桂ICP备05013436号 桂公网安备450290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