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才原则
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思想,奖励到高层次本人。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包括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港澳台、国外高层次人才,及其他新区认定的人才。
三、用人单位具备的条件
(一)柳东新区管辖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运行状况良好;
(三)有明确的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具体合作事项;
(四)能够按照市场化方式为柔性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报酬和适宜的工作生活条件。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每年由柳东人社局定期发布申报公告。
(二)递交申请。由用人单位报至柳东人社局。
(三)评审。由柳东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初审名单。
(四)公示。初审名单在柳东新区管委会官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五)审定。名单通过审议后,报新区管委会常务会审定。
(六)拨付。新区管委会常务会审定通过后,在下一个财政年拨付。
五、扶持标准
(一)顾问指导。用人单位聘请国家级领军人才及地方级领军人才担任顾问或名誉职务,且与引进对象签订1年以上(含1年)协议并完成协议目标的给予引进对象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技术攻关。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进行技术攻关,合作项目符合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并且完成约定任务的,按照协议费用总额的10%一次性对人才进行扶持,单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三)成果转化。对各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的高层次人才,来新区进行技术投资、技术承包和技术入股,以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与新区企业进行合资、合作的,新区对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成果转化协议费用总额的10%,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四)政产学研平台建设。对柳东新区企事业单位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产学研平台,按照协议费用总额的10%一次性对合作的高校或科研院多中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扶持,单个项目扶持金额总计不超过10万元。
(五)引进“985”、“211”高校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进行挂职锻炼的新区企事业单位以及被引进的学生,可享受下列扶持:
1.免费提供住宿。由柳东新区人社局协调安排挂职学生入住新区人才公寓,免租金、物业费及水电费。
2.管委会为挂职学生购买挂职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3.给予挂职学生报销学校至柳州1个往返(2个单程)的车票费用。
(六)在柳东新区管委会挂职的学生,享受挂职补贴:硕士研究生每人按照1800元/月(内含挂职补助1500元/月、伙食补贴300元/月);博士研究生每人按照3200元/月(内含挂职补助2700元/月、伙食补贴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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