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柳东新区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来源: 柳东新区  |   发布日期: 2018-10-09 12:13   

 

一、背景依据

根据《“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桂政办发〔2016〕108 号)、《柳州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柳政规〔2018〕6号)和《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柳东管发〔201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快柳东新区新材料产业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相关政策,结合柳东新区实际,制定《柳东新区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一)有色金属新材料:铟锑锡深加工、铝深加工、高分子复合材料等。

(二)汽车用新材料:铝合金材料、镁合金材料、钛合金材料、塑料复合材料等。

(三)电子信息材料:光电子材料、传感器材料、磁性材料、光传导纤维等。

(四)动力电池材料:电池正负极材料、电池隔膜、电解液等。

(五)新材料检验检测等。

(六)其他经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认定为适合扶持的对象。

三、主要内容

《办法》由四个部分组成,分别为对象和范围、内容、其他、附则。

(一)第一部分对象和范围。明确了《办法》的支持对象和适用范围。

(二)第二部分内容。列明了获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扶持、场地扶持、财政贡献扶持、销售奖励、技术平台建设和使用扶持、首批产品产业化奖励和重大推介交流扶持方面的具体条件和标准。

(三)第三部分其他。明确了各项注意事项。

(四)第四部分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主体和适用准则。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柳东新区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来源:柳东新区 | 发布时间:2018-10-09 12:13 

 

一、背景依据

根据《“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桂政办发〔2016〕108 号)、《柳州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柳政规〔2018〕6号)和《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柳东管发〔201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快柳东新区新材料产业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相关政策,结合柳东新区实际,制定《柳东新区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一)有色金属新材料:铟锑锡深加工、铝深加工、高分子复合材料等。

(二)汽车用新材料:铝合金材料、镁合金材料、钛合金材料、塑料复合材料等。

(三)电子信息材料:光电子材料、传感器材料、磁性材料、光传导纤维等。

(四)动力电池材料:电池正负极材料、电池隔膜、电解液等。

(五)新材料检验检测等。

(六)其他经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认定为适合扶持的对象。

三、主要内容

《办法》由四个部分组成,分别为对象和范围、内容、其他、附则。

(一)第一部分对象和范围。明确了《办法》的支持对象和适用范围。

(二)第二部分内容。列明了获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扶持、场地扶持、财政贡献扶持、销售奖励、技术平台建设和使用扶持、首批产品产业化奖励和重大推介交流扶持方面的具体条件和标准。

(三)第三部分其他。明确了各项注意事项。

(四)第四部分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主体和适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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