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柔性引才管理工作,根据《柳东新区柔性引才管理办法》(柳东规〔2020〕11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结合柳东新区实际情况,修订了《柳东新区柔性引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时限的确定
每年有2个申报时间段,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3月31日和9月1日-9月30日。
从引才时间算起,1年内可申请补贴,过期不可补报。
二、明确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由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至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所需材料如下(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 《柳东新区柔性引才补贴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引才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
4. 第五条中引进对象对应的人才类别佐证材料(复印件);
5. 引进对象的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审原件,提交复印件);
6. 兼职协议或项目协议书等相关的引才协议(审原件,提交复印件)。
7. 引进对象的服务次数(时间)证明材料。
8. 引进对象上一年度薪酬待遇发放明细。
9. 《承诺书》。
三、明确资金拨付形式
引才补助和人才岗位津贴分两期发放,认定条件和发放额度如下:
(一)经认定符合下述条件的,按奖励标准的30%发放首期补贴:
1. 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须达到《办法》的规定条件;
2. 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须签订项目协议书或引进人才的相关协议;
3. 签订《承诺书》。
(二)根据《柳东新区柔性引才管理办法》(柳东规〔2020〕11号),达到要求的服务次数(时间),完成协议目标或按协议履行相关责任,经过相关申报程序认定符合条件后,再按补贴标准的70%发放第二期补贴。
(三)如单位和引进对象同时达到第一期和第二期补贴的发放条件,可直接一次性发放全额补贴。
例:某单位引进的一类人才李某,申报年度的薪酬为20万元。根据《办法》,则该单位和李某可申报的当年度的引才补助金额为20万元×30%=6万元,人才岗位津贴为3万元。补贴发放方式如下:
获得补贴 | 获得主体 | 获得金额 | ||
满足首期发放条件 | 满足第二期发放条件 | 同时满足首期和第二期发放条件 | ||
引才补助金 | 单位 | 60000元×30%=18000元 | 60000元×70%=42000元 | 60000元 |
人才岗位津贴 | 李某 | 30000元×30%=9000元 | 30000元×70%=21000元 | 3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