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桂政发〔2017〕23号)等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降成本、促进柳东新区营商环境优化、助力柳东新区工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柳东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企业须为在柳东新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纳入统计关系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 申报企业生产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的有关要求,且遵守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
3. 申报企业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失信记录;
4. 申报电费补贴的企业需在柳东新区年度实缴税总额达20万元以上。
5. 申报燃气补贴企业须为使用辖区内天然气供气企业服务的企业。
(二)补贴方式
1. 根据柳东供电服务中心出具的年度电费单的工业用电电量,按照0.05元/千瓦时的标准进行补贴;根据年度实缴纳税总额额度的不同,补贴上限额度不同,具体以《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电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柳东规〔2019〕21号)规定为准。
2. 根据供气公司提供的年度用气量,按照每立方米天然气0.2元给予补贴,每家工业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电费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电费补贴申请表》、柳东供电服务中心出具的电费发票(租赁厂房或用电户名与实际用电企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物业业主或用电户名企业认定的使用电量的发票)、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声明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2.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柳东新区工业企业燃气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柳东新区工业企业天然气补贴申请表》、天然气公司出具的天然气发票(租赁厂房或用气户名与实际用气企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物业业主或用气户名企业认定的使用气量的发票)、企业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声明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申报流程
1. 申报企业根据柳东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的通知,按照通知时限按时上交上一年度的生产要素补贴申请;
2. 柳东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收集汇总申报材料,经有关部门(单位)审核后,报柳东新区管委会审批,补贴资金按照《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柳东管办〔2019〕18号)要求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则提请柳东新区管委会常务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