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柳东新区2021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   发布日期: 2021-07-05 15:20   

一、国家发放这个补贴的目的是什么?

稻谷是我国城乡居民的主要口粮品种,向稻谷种植者发放补贴,目的是保护农民种粮利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补贴对象是谁?

水稻生产者(包括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年内种植单季稻、双季稻原则上都应给予补贴,重点支持双季稻规模种植。区对申报条件不作具体统一规定,由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明确申报条件,符合本申报资格条件的水稻生产者可自愿申报补贴。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应列入申报范围,并由镇逐一通知到户、到人。

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田块,水稻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且有正常产量的可以列入补贴,否则不给予补贴。旱改水的稻田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验收确认为水田,并有正常产量的可以列入补贴范围。

三、农户申报面积不实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吗?

对,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一旦发现申报补贴的生产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今后2年补贴资格进行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的项目和各类奖项。

四、露天焚烧秸秆、施肥、喷药不合格也取消补贴资格吗?

是的,因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2021年申报补贴资格。

五、每亩补贴多少钱?

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上年结余资金、地方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等因素据实测算确定。

测算方案:采用统一补贴标准方式。全镇统一每亩补贴标准,按照以下方法测算补贴标准和计算生产者补贴面积。

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公式:每亩补贴标准=(自治区下达补贴资金总额+上年结余资金)÷(全核实的一季早稻面积+一季晚稻面积+种植双季稻稻田面积×2×1.5)。

计算生产者补贴面积方法:种植单季稻按实际种植面积计算;种植双季稻的,按双季稻面积(复种)的1.5倍计算补贴面积。

每亩补贴控制在300元以内。

、超过规定时间是否还可以补报补贴?

不可以。因为上级对补贴资金发放时间是有规定的,而且新区补贴标准需要汇总柳东新区所有申报面积后才能测算,按测算好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之后,已经没有结余资金,所以无法补发补贴。申报补贴的截止时间以张贴的公告为准。

、生产者如何申报补贴?

由生产者在镇人民政府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稻田所在地的村委会申报补贴,申报时如实填写申报表,签字确认。

、申报面积由谁审核?

实行村、镇、新区三级审核,并在村级公示5天。村委会要对农户申报面积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表都须经村委会统一盖章后,才能报镇人民政府。

、既是合作社成员,又是种植大户,如何申报?

以合作社成员名义申报或以种植大户名义申报都可以。但同一地块只能领取一次补贴,不得重复领取补贴。

十、以什么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

答:以农户为单位,按照实名制管理。农户当年的补贴面积经过层层审核,由财政部门通过农民补贴信息网络系统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存入农户的“一折(卡)通”,农户凭有效证件到金融机构领取补贴款。

、生产者申报补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生产者除了填报补贴申报表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普通农户。土地确权登记证;仍未发证的和代耕他人稻田的,出具有所在村屯的村民证明人签字、村委会审核意见和盖章的证明。

(二)种粮大户(家庭农场)。耕地租赁合同;没有合同的,要单独出具有所在村屯的村民证明人签字、村委会审核意见和盖章的证明。

(三)农民合作社。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成员(工商登记在册的,有工商局盖章)清单及成员的耕地(水田)及种植水稻面积、合作社租赁耕地的合同、农资采购凭证和社员分配档案。成员中存在租赁耕地的,要提供租赁合同和村委会盖章证明。

(四)农业企业。营业执照、租赁耕地的合同、农资采购凭证、雇佣工人工资发放凭证等。

、哪些行为属于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

以下情形属于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

(一)编造、伪造虚假村组、农户姓名,签订虚假土地租赁合同,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

(二)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农户虚报、多报补贴面积的;

(三)村组或其他组织及个人集中填报申报表,重复领取补贴资金的;

(四)用补贴资金直接抵扣农户贷款、抵缴其他费用或变相抵扣挪作他用的;

(五)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

(六)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未得到及时处理的;

(七)未按要求公示农户补贴面积、公告补贴标准的。

、对违纪违规的行为如何处罚?

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债务和欠款,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地方、单位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并予以全区通报。相关人员视情况严重程度,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四、发现问题如何举报?接到举报如何处理?

答:从自治区到村委会都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在稻谷生产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依据事实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举报人受到法律保护。新区社会事务局举报电话0772-2671057区财政局举报电话0772-2673392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柳东新区2021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 发布时间:2021-07-05 15:20 

一、国家发放这个补贴的目的是什么?

稻谷是我国城乡居民的主要口粮品种,向稻谷种植者发放补贴,目的是保护农民种粮利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补贴对象是谁?

水稻生产者(包括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年内种植单季稻、双季稻原则上都应给予补贴,重点支持双季稻规模种植。区对申报条件不作具体统一规定,由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明确申报条件,符合本申报资格条件的水稻生产者可自愿申报补贴。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应列入申报范围,并由镇逐一通知到户、到人。

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田块,水稻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且有正常产量的可以列入补贴,否则不给予补贴。旱改水的稻田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验收确认为水田,并有正常产量的可以列入补贴范围。

三、农户申报面积不实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吗?

对,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一旦发现申报补贴的生产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今后2年补贴资格进行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的项目和各类奖项。

四、露天焚烧秸秆、施肥、喷药不合格也取消补贴资格吗?

是的,因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2021年申报补贴资格。

五、每亩补贴多少钱?

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上年结余资金、地方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等因素据实测算确定。

测算方案:采用统一补贴标准方式。全镇统一每亩补贴标准,按照以下方法测算补贴标准和计算生产者补贴面积。

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公式:每亩补贴标准=(自治区下达补贴资金总额+上年结余资金)÷(全核实的一季早稻面积+一季晚稻面积+种植双季稻稻田面积×2×1.5)。

计算生产者补贴面积方法:种植单季稻按实际种植面积计算;种植双季稻的,按双季稻面积(复种)的1.5倍计算补贴面积。

每亩补贴控制在300元以内。

、超过规定时间是否还可以补报补贴?

不可以。因为上级对补贴资金发放时间是有规定的,而且新区补贴标准需要汇总柳东新区所有申报面积后才能测算,按测算好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之后,已经没有结余资金,所以无法补发补贴。申报补贴的截止时间以张贴的公告为准。

、生产者如何申报补贴?

由生产者在镇人民政府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稻田所在地的村委会申报补贴,申报时如实填写申报表,签字确认。

、申报面积由谁审核?

实行村、镇、新区三级审核,并在村级公示5天。村委会要对农户申报面积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表都须经村委会统一盖章后,才能报镇人民政府。

、既是合作社成员,又是种植大户,如何申报?

以合作社成员名义申报或以种植大户名义申报都可以。但同一地块只能领取一次补贴,不得重复领取补贴。

十、以什么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

答:以农户为单位,按照实名制管理。农户当年的补贴面积经过层层审核,由财政部门通过农民补贴信息网络系统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存入农户的“一折(卡)通”,农户凭有效证件到金融机构领取补贴款。

、生产者申报补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生产者除了填报补贴申报表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普通农户。土地确权登记证;仍未发证的和代耕他人稻田的,出具有所在村屯的村民证明人签字、村委会审核意见和盖章的证明。

(二)种粮大户(家庭农场)。耕地租赁合同;没有合同的,要单独出具有所在村屯的村民证明人签字、村委会审核意见和盖章的证明。

(三)农民合作社。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成员(工商登记在册的,有工商局盖章)清单及成员的耕地(水田)及种植水稻面积、合作社租赁耕地的合同、农资采购凭证和社员分配档案。成员中存在租赁耕地的,要提供租赁合同和村委会盖章证明。

(四)农业企业。营业执照、租赁耕地的合同、农资采购凭证、雇佣工人工资发放凭证等。

、哪些行为属于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

以下情形属于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

(一)编造、伪造虚假村组、农户姓名,签订虚假土地租赁合同,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

(二)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农户虚报、多报补贴面积的;

(三)村组或其他组织及个人集中填报申报表,重复领取补贴资金的;

(四)用补贴资金直接抵扣农户贷款、抵缴其他费用或变相抵扣挪作他用的;

(五)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

(六)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未得到及时处理的;

(七)未按要求公示农户补贴面积、公告补贴标准的。

、对违纪违规的行为如何处罚?

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债务和欠款,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地方、单位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并予以全区通报。相关人员视情况严重程度,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四、发现问题如何举报?接到举报如何处理?

答:从自治区到村委会都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在稻谷生产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依据事实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举报人受到法律保护。新区社会事务局举报电话0772-2671057区财政局举报电话0772-267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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