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管发〔2021〕15号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外派到柳东新区企业的人员给予人才岗位津贴的通知

来源: 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1-03-23 14:41   

柳东管发〔2021〕15号

各有关单位:

柳东新区目前存在一部分从外地总部公司派到柳东新区子公司或分公司工作的外派人员,这部分外派人员对推动柳东新区企业的快速成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提高外派人员到柳东新区企业服务的积极性,解决企业部分岗位引才困难的问题,经柳东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讨论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外派人员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具体如下:

一、补贴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企业条件

在柳东新区管辖范围内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依法经营和纳税,并在柳东新区上报统计数据的工业型规模以上企业以及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或者是对柳东新区的发展有特殊贡献的企业(由柳东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认定)。

(三)外派人员条件

1. 外派人员指由总公司任命到柳东新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工作,且人事关系、社保关系仍在总公司的人员。

2. 外派人员需与引才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兼职协议,且全职在引才单位工作。

3. 外派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引才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3)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持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政策依据

根据《柳东新区柔性引才管理办法》(柳东规〔202011号)第五条第四点其他经柳东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这一政策依据,将柳东新区企业符合条件的外派人员认定为柔性引才的引进对象,符合条件的外派人员适用兼职引进的引进方式,享受人才岗位津贴政策待遇。《柳东新区柔性引才管理办法》(柳东规〔202011号)中的其他政策扶持项目,外派人员不适用。

三、补贴内容

根据《柳东新区柔性引才管理办法》(柳东规〔202011号),参照第三类人才享受人才岗位津贴的政策标准,符合条件的外派人员可获得每人每年1万元的岗位津贴,每人最高补助年限不超过2年。每个企业每年申报新增外派人员人数最多不超过15人(不包括已申报的外派人员)。

四、享受补贴时间

符合条件的外派人员从202111日起享受人才岗位津贴。

五、所需材料

(一)原单位出具的外派人员相关调动证明材料;

(二)与引才单位签订的相关兼职协议;

(三)《柳东新区柔性引才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四)引才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引才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引才对象的职务证明材料;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时间及补贴发放形式

(一)申报时间

每年的31—331日、91—930日。

(二)补贴发放形式

引才单位首次申报时,符合条件的外派人员即可申请5000/人的人才岗位津贴。当申请人员外派工作时间满12个月时,提交《柳东新区柔性引才补贴申请表》和《工作证明》(见附件2)(一式一份),即可申请余下5000/人的人才岗位津贴。

次年,当外派工作时间满12个月时,提交《柳东新区柔性引才补贴申请表》和《工作证明》(一式一份),即可申请10000/人的人才岗位津贴。

(三)补贴发放方法

人才岗位津贴由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拨至引才单位,再由引才单位转给引才对象。

七、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柳州市柳东新区新柳大道111号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柳东新区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72-26087470772-5305537

附件:1. 柳东新区柔性引才补贴申请表

2. 工作证明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3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316日印发



政策依据

柳东管发〔2021〕15号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外派到柳东新区企业的人员给予人才岗位津贴的通知

来源: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1-03-23 14:41 

柳东管发〔2021〕15号

各有关单位:

柳东新区目前存在一部分从外地总部公司派到柳东新区子公司或分公司工作的外派人员,这部分外派人员对推动柳东新区企业的快速成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提高外派人员到柳东新区企业服务的积极性,解决企业部分岗位引才困难的问题,经柳东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讨论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外派人员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具体如下:

一、补贴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企业条件

在柳东新区管辖范围内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依法经营和纳税,并在柳东新区上报统计数据的工业型规模以上企业以及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或者是对柳东新区的发展有特殊贡献的企业(由柳东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认定)。

(三)外派人员条件

1. 外派人员指由总公司任命到柳东新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工作,且人事关系、社保关系仍在总公司的人员。

2. 外派人员需与引才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兼职协议,且全职在引才单位工作。

3. 外派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引才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3)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持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政策依据

根据《柳东新区柔性引才管理办法》(柳东规〔202011号)第五条第四点其他经柳东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这一政策依据,将柳东新区企业符合条件的外派人员认定为柔性引才的引进对象,符合条件的外派人员适用兼职引进的引进方式,享受人才岗位津贴政策待遇。《柳东新区柔性引才管理办法》(柳东规〔202011号)中的其他政策扶持项目,外派人员不适用。

三、补贴内容

根据《柳东新区柔性引才管理办法》(柳东规〔202011号),参照第三类人才享受人才岗位津贴的政策标准,符合条件的外派人员可获得每人每年1万元的岗位津贴,每人最高补助年限不超过2年。每个企业每年申报新增外派人员人数最多不超过15人(不包括已申报的外派人员)。

四、享受补贴时间

符合条件的外派人员从202111日起享受人才岗位津贴。

五、所需材料

(一)原单位出具的外派人员相关调动证明材料;

(二)与引才单位签订的相关兼职协议;

(三)《柳东新区柔性引才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四)引才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引才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引才对象的职务证明材料;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时间及补贴发放形式

(一)申报时间

每年的31—331日、91—930日。

(二)补贴发放形式

引才单位首次申报时,符合条件的外派人员即可申请5000/人的人才岗位津贴。当申请人员外派工作时间满12个月时,提交《柳东新区柔性引才补贴申请表》和《工作证明》(见附件2)(一式一份),即可申请余下5000/人的人才岗位津贴。

次年,当外派工作时间满12个月时,提交《柳东新区柔性引才补贴申请表》和《工作证明》(一式一份),即可申请10000/人的人才岗位津贴。

(三)补贴发放方法

人才岗位津贴由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拨至引才单位,再由引才单位转给引才对象。

七、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柳州市柳东新区新柳大道111号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柳东新区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72-26087470772-5305537

附件:1. 柳东新区柔性引才补贴申请表

2. 工作证明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3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3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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