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管发〔2024〕27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柳东新区
促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等8个
优惠政策文件的通知
新区各部门、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适应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经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一批已不符合当前产业发展方向和政策导向的优惠政策文件进行废止处理,废止文件清单如下:
一、《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东新区促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柳东规〔2018〕12号);
二、《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东新区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柳东规〔2018〕13号);
三、《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东新区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柳东规〔2018〕14号);
四、《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东新区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柳东规〔2018〕15号);
五、《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柳东规〔2018〕27号);
六、《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柳东规〔2018〕28号);
七、《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东新区引进商用车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实施办法>的通知》(柳东规〔2020〕6号);
八、《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柳东新区关于促进外商投资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柳东规〔2021〕2号)。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上述被废止的文件不再执行。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