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切实为企业减负。
工商高新分局自4月中旬以来,陆续接到企业的反馈,要求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将商务服务行业的内容放至第一位,或是希望在具体服务项目后面加上“服务”两个字。针对此类情况,分局进行了调研分析,发现企业在“营改增”后若要开增值税发票,需要将服务类项目列于经营范围第一项、并且带有明确的“服务”二字才能得到税局认定。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分局及时向广大企业普及《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告知企业须保持主要营业项目与企业名称相一致,对确实需要变更和增加经营范围的,应企业名称与经营范围同时变更,防止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希望在具体营业项目名称后加上“服务”字眼的企业,分局则尽力满足企业的需求,帮助企业调整经营范围;对于尚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分局在办理设立手续的时候提前将税收政策告知企业,让企业提前完善经营范围,避免企业多次往返办理。
“营改增”税收政策改革,本质上是税务登记,实际上却和工商登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分局立足自身职能,转变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企业负担,为顺利实行“营改增”政策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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