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毁2020年7月-9月未处理非法车辆的公告

来源: 柳州市柳东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1-08 16:10   

柳东城管委办[2021]1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综治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201712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两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小客车(面包车)、农用车辆(拖拉机)等(以下简称“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各城区(新区)相应设立“五车”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的“五车”整治工作,并及时将暂扣违法车辆移送市“五车”停车场存放。

为进一步加强柳州市“五车”专项整治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秩序管理,确保违法车辆停放安全有序,“五车”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柳东新区“五车”整治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拟对从202071日至2020930日期间逾期未接受处理的226辆违法车辆实施统一报废。如有异议者请持有效证明前往官塘创业园研发中心2号楼528室柳东新区“五车”整治办公室核实处理。在本公告发布的三个月期限内无异议者,市“五车”整治工作小组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接柳州市金回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报废。具体违法车辆信息详见附表。

特此公告。


附件:柳东新区20207-9月逾期未处理暂扣车辆计划销毁统计表。



柳州市柳东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通知公告

关于销毁2020年7月-9月未处理非法车辆的公告

来源:柳州市柳东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1-08 16:10 

柳东城管委办[2021]1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综治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201712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两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小客车(面包车)、农用车辆(拖拉机)等(以下简称“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各城区(新区)相应设立“五车”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的“五车”整治工作,并及时将暂扣违法车辆移送市“五车”停车场存放。

为进一步加强柳州市“五车”专项整治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秩序管理,确保违法车辆停放安全有序,“五车”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柳东新区“五车”整治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拟对从202071日至2020930日期间逾期未接受处理的226辆违法车辆实施统一报废。如有异议者请持有效证明前往官塘创业园研发中心2号楼528室柳东新区“五车”整治办公室核实处理。在本公告发布的三个月期限内无异议者,市“五车”整治工作小组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接柳州市金回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报废。具体违法车辆信息详见附表。

特此公告。


附件:柳东新区20207-9月逾期未处理暂扣车辆计划销毁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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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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