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新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柳东新区依法治区办  |   发布日期: 2022-01-17 12:20   

根据《柳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柳东新区管委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构建新区良好法治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柳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成效

(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法治建设以重要篇幅写入《柳东新区发展报告》,明确法治工作目标任务。2021年,柳东新区多次在党工委会、中心组学习、常务会等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和讨论新区有关法治建设工作。

(二)依法积极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新区管理体制

    1、制定工作要点,狠抓工作落实。根据《柳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出台《柳东新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统筹年度法治政府工作。以柳州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补短板,填缺项,各部门同步发力,认真抓好创建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关于对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要求,整理2020-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电子文档佐证材料备查。

    2、积极协调新区独立诉讼主体事宜。根据自治区编办印发《关于调整设立柳东新区(柳州高新区)管理机构等事项的批复》,明确了新区管理机构行政级别、编制及行政职能。根据自治区批复,新区管委会从原来市政府派出机构变为市政府的派出机关。年内,柳东新区积极对接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院,旨在进一步明确柳东新区管委会及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3、继续完善和优化鱼峰区与柳东新区行政委托。新区社会事务局(农林水利类)、人社局、教育局、法规处、战经局(统计类)、商旅局、党群部、应急局等8个部门已对接鱼峰区签订行政委托协议11份,保障新区托管两镇社会事务合法合规。

4继续完善和推进落实雒容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自治区批复的《雒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柳东新区雒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改革,镇党政办公室、综合执法局等8个新整合的综合机构正常运转,81项赋权有效履行,雒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框架基本建立。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按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柳东新区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领导集体讨论,未经领导集体讨论的不得作出决策,法规和审计部门全程列席常务会、主任办公会议,确保行政决策依法依规。

2、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优化常年法律顾问制,依托法律专业力量为新区在作出重大决策、重大执法行为及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一是新区合同协议类文件均由法律顾问审核。在此基础上,法规部门设置合同审查岗,根据新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顾问修改意见,实现合同协议双审制,年内合同协议审查共计246份,涉及金额约178亿元,合同审查及时率100%。二是规范性文件审查。年内共审查规范性文件34份,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时率100%。三是内部规章制度审查。按时完成《柳东新区新增道路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等内部规章制度审查共计60份。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有效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民事)诉讼。全年新增诉讼(复议)案件共计98件,包括诉讼案件94件,复议案件4件,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重点应对覃某诉柳州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协议上诉案件、某公司诉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管理行政补偿纠纷上诉案件等,上述案件案情复杂、诉讼标的金额较大。

2、涉法涉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推进。嘉鹏中央城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推进,官塘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成功。官塘公司于202010月进入破产程序,今年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塘公司破产管理人对接共计约80次,积极配合柳州市中院及官塘公司破产管理人对中央城项目的处置,牵头召集项目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适时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破产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历经6次公开招募。12月绿城管理和玉林建安组成的联合投资体依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延长重整投资人招募期的公告》的规定完成了全部应募手续。

(五)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1放宽市场准入。持续优化流程、推广全程电子化、保持新设企业开办“零成本”水平,率先在柳州市各县区实现新设企业“开办即开户”。深化“不见面审批”。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形下,依托“一窗通”平台,通过提供电话预约、视频会议等非接触“一站式”服务,营业执照、印章等免费邮寄到家,实现企业开办全程不见面、零跑腿,为企业群众办事减负松绑。提升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度。大力推广使用企业注销专区,同时缩短简易注销公告时限,由原来的45天缩短为20天,时限缩短56%。注销事项共办理263件,其中简易注销160件,占比61.5%。网上可办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2积极主动服务项目落地建设。包括深化“拿地即开工”开通营商环境直通车率先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优化预售许可压缩获得电力时间优流程再提速等。

3、创新服务升级,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拓展承诺审批。出台《柳东新区承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对涉及投资建设、司法、教育领域的资金落实证明等17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承诺书代替资金落实证明等申请材料。截至12月,实行承诺审批办件共260件,当场办结率100%。二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梳理高频事项推行电子证照,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取水许可,食品生产许可等事项实行全程电子化审批,实现由“线下跑”向“网上办”转变。截至12月,累计发放1948份,电子证照发放率100%。三是深化“好差评”工作。开展线上线下评价,构建短信、微信二维码、窗口评价器等评价渠道体系,印发《柳州市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差评办件处理办法(试行)》,形成评价、分析、跟踪、整改反馈的闭环链条,截至202112月,柳东新区共收到评价数5700件,好评率达100%。四是强化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审批局积极践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次数”,第三季度提前完成柳州市2021年度政务服务指数工作目标。

(六)进一步提升辖区人民群众法治思维和新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普法依法治理体系建设。一是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的2021年普法要点,制定《2021年柳东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及各单位部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重点宣传内容,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中共柳州市柳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柳东新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三是草拟《柳东新区“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柳东新区法治柳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依法治市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柳法办发〔20214号)文件要求,牵头组织新区37个部门单位填报“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并汇总挂网公布。牵头组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度。截至目前,各单位部门开展业务内法治宣传工作170余次按要求已将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挂网公布。

3、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相关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制定《民法典》宣传资料1.6万余份。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5次、法律进企业2次、法律进学校1次、法律进机关1次。

4、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和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柳东新区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组织新区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共计1984人,参考合格率100%组织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新区行政审批局可以单独以部门为单位参加全区执法人员考试工作,审批局7人、雒容镇6人、洛埠镇3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5、推进“法律明白人”工作。开展新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推荐和报送工作,经村(社区)推荐,两镇司法所审核,新区依法治区办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新区首批“法律明白人”名单,目前雒容镇村(社区)共计有80名“法律明白人”,实现了一村(社区)至少有3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6、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继续完善和优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在新区19个村(社区)实行定期定点坐班工作制,每月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12月,共进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20次,开展以民法典、防范非法集资为主题等的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和讲座19场次。

7、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印发《2021年柳东新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12月组织新区法规、党群、公安、交警26个部门在雒容镇人民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宣传主要内容有宪法、民法典、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涉及各行各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共计发放资料2万余份。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新区诉讼主体问题。新区作为诉讼主体的认定,一方面需要加强向相关部门沟通汇报。另一方面,通过案件实践的路径,争取在具体的司法中得到认定。

(二)规范行政执法问题。由于新区不是一级政府,没有行政主体资格,设置的部门为管委的内设机构,不是法人单位,无执法权限,执法权限通过鱼峰区委托以及市级机构派驻柳东新区的模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不利于新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2022年柳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制。严格贯彻落实《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法治柳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推动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谋划《2022年柳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适时调整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广泛开展以宪法法律为主要任务的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行政全社会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培养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去抓。三是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法院庭审,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出庭应诉义务。四是深化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增强基层执法力量,行政执法效力。

(四)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优化新区体制机制和营商环境。一是按照自治区编办批复文件,理顺新区机构运行,构建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更上一个台阶。

(五)健全执法机制建设,推动执法规范化。根据自治区编办批复新区为柳州市政府的派出机关,研究和明确“柳东新区管委会”为行政主体资格的各项应诉、执法工作,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六)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出台新区相应通知,做好2022年度柳东新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

(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国家法治宣传周工作。



柳州市柳东新区依法治区办(代章)

20211231


通知公告

柳东新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柳州市柳东新区依法治区办 | 发布时间:2022-01-17 12:20 

根据《柳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柳东新区管委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构建新区良好法治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柳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成效

(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法治建设以重要篇幅写入《柳东新区发展报告》,明确法治工作目标任务。2021年,柳东新区多次在党工委会、中心组学习、常务会等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和讨论新区有关法治建设工作。

(二)依法积极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新区管理体制

    1、制定工作要点,狠抓工作落实。根据《柳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出台《柳东新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统筹年度法治政府工作。以柳州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补短板,填缺项,各部门同步发力,认真抓好创建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关于对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要求,整理2020-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电子文档佐证材料备查。

    2、积极协调新区独立诉讼主体事宜。根据自治区编办印发《关于调整设立柳东新区(柳州高新区)管理机构等事项的批复》,明确了新区管理机构行政级别、编制及行政职能。根据自治区批复,新区管委会从原来市政府派出机构变为市政府的派出机关。年内,柳东新区积极对接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院,旨在进一步明确柳东新区管委会及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3、继续完善和优化鱼峰区与柳东新区行政委托。新区社会事务局(农林水利类)、人社局、教育局、法规处、战经局(统计类)、商旅局、党群部、应急局等8个部门已对接鱼峰区签订行政委托协议11份,保障新区托管两镇社会事务合法合规。

4继续完善和推进落实雒容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自治区批复的《雒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柳东新区雒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改革,镇党政办公室、综合执法局等8个新整合的综合机构正常运转,81项赋权有效履行,雒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框架基本建立。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按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柳东新区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领导集体讨论,未经领导集体讨论的不得作出决策,法规和审计部门全程列席常务会、主任办公会议,确保行政决策依法依规。

2、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优化常年法律顾问制,依托法律专业力量为新区在作出重大决策、重大执法行为及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一是新区合同协议类文件均由法律顾问审核。在此基础上,法规部门设置合同审查岗,根据新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顾问修改意见,实现合同协议双审制,年内合同协议审查共计246份,涉及金额约178亿元,合同审查及时率100%。二是规范性文件审查。年内共审查规范性文件34份,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时率100%。三是内部规章制度审查。按时完成《柳东新区新增道路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等内部规章制度审查共计60份。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有效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民事)诉讼。全年新增诉讼(复议)案件共计98件,包括诉讼案件94件,复议案件4件,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重点应对覃某诉柳州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协议上诉案件、某公司诉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管理行政补偿纠纷上诉案件等,上述案件案情复杂、诉讼标的金额较大。

2、涉法涉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推进。嘉鹏中央城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推进,官塘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成功。官塘公司于202010月进入破产程序,今年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塘公司破产管理人对接共计约80次,积极配合柳州市中院及官塘公司破产管理人对中央城项目的处置,牵头召集项目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适时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破产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历经6次公开招募。12月绿城管理和玉林建安组成的联合投资体依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延长重整投资人招募期的公告》的规定完成了全部应募手续。

(五)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1放宽市场准入。持续优化流程、推广全程电子化、保持新设企业开办“零成本”水平,率先在柳州市各县区实现新设企业“开办即开户”。深化“不见面审批”。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形下,依托“一窗通”平台,通过提供电话预约、视频会议等非接触“一站式”服务,营业执照、印章等免费邮寄到家,实现企业开办全程不见面、零跑腿,为企业群众办事减负松绑。提升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度。大力推广使用企业注销专区,同时缩短简易注销公告时限,由原来的45天缩短为20天,时限缩短56%。注销事项共办理263件,其中简易注销160件,占比61.5%。网上可办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2积极主动服务项目落地建设。包括深化“拿地即开工”开通营商环境直通车率先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优化预售许可压缩获得电力时间优流程再提速等。

3、创新服务升级,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拓展承诺审批。出台《柳东新区承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对涉及投资建设、司法、教育领域的资金落实证明等17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承诺书代替资金落实证明等申请材料。截至12月,实行承诺审批办件共260件,当场办结率100%。二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梳理高频事项推行电子证照,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取水许可,食品生产许可等事项实行全程电子化审批,实现由“线下跑”向“网上办”转变。截至12月,累计发放1948份,电子证照发放率100%。三是深化“好差评”工作。开展线上线下评价,构建短信、微信二维码、窗口评价器等评价渠道体系,印发《柳州市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差评办件处理办法(试行)》,形成评价、分析、跟踪、整改反馈的闭环链条,截至202112月,柳东新区共收到评价数5700件,好评率达100%。四是强化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审批局积极践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次数”,第三季度提前完成柳州市2021年度政务服务指数工作目标。

(六)进一步提升辖区人民群众法治思维和新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普法依法治理体系建设。一是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的2021年普法要点,制定《2021年柳东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及各单位部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重点宣传内容,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中共柳州市柳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柳东新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三是草拟《柳东新区“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柳东新区法治柳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依法治市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柳法办发〔20214号)文件要求,牵头组织新区37个部门单位填报“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并汇总挂网公布。牵头组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度。截至目前,各单位部门开展业务内法治宣传工作170余次按要求已将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挂网公布。

3、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相关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制定《民法典》宣传资料1.6万余份。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5次、法律进企业2次、法律进学校1次、法律进机关1次。

4、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和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柳东新区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组织新区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共计1984人,参考合格率100%组织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新区行政审批局可以单独以部门为单位参加全区执法人员考试工作,审批局7人、雒容镇6人、洛埠镇3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5、推进“法律明白人”工作。开展新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推荐和报送工作,经村(社区)推荐,两镇司法所审核,新区依法治区办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新区首批“法律明白人”名单,目前雒容镇村(社区)共计有80名“法律明白人”,实现了一村(社区)至少有3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6、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继续完善和优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在新区19个村(社区)实行定期定点坐班工作制,每月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12月,共进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20次,开展以民法典、防范非法集资为主题等的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和讲座19场次。

7、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印发《2021年柳东新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12月组织新区法规、党群、公安、交警26个部门在雒容镇人民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宣传主要内容有宪法、民法典、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涉及各行各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共计发放资料2万余份。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新区诉讼主体问题。新区作为诉讼主体的认定,一方面需要加强向相关部门沟通汇报。另一方面,通过案件实践的路径,争取在具体的司法中得到认定。

(二)规范行政执法问题。由于新区不是一级政府,没有行政主体资格,设置的部门为管委的内设机构,不是法人单位,无执法权限,执法权限通过鱼峰区委托以及市级机构派驻柳东新区的模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不利于新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2022年柳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制。严格贯彻落实《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法治柳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推动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谋划《2022年柳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适时调整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广泛开展以宪法法律为主要任务的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行政全社会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培养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去抓。三是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法院庭审,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出庭应诉义务。四是深化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增强基层执法力量,行政执法效力。

(四)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优化新区体制机制和营商环境。一是按照自治区编办批复文件,理顺新区机构运行,构建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更上一个台阶。

(五)健全执法机制建设,推动执法规范化。根据自治区编办批复新区为柳州市政府的派出机关,研究和明确“柳东新区管委会”为行政主体资格的各项应诉、执法工作,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六)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出台新区相应通知,做好2022年度柳东新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

(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国家法治宣传周工作。



柳州市柳东新区依法治区办(代章)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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