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出的建设项目(含辐射类及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 批复名称 | 申请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柳州国轩新增年产5GWh动力电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 广西桂寰环保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东新区花岭北片区L-22-07号地块 | 柳东审批环保字[2024]18号 | 同意 | 2024/09/27 |
2 | 关于广西领科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亿只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广西领科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柳州市鸿瑞科技有限公司 | 柳州市柳东新区雒容镇秀水三路12号 | 柳东审批环保字[2024]19号 | 同意 | 2024/09/27 |
3 | 关于广西七彩虹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工艺研发及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广西七彩虹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广西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柳州市鱼峰区柳东新区车园横六路7号柳东标准厂房C区1栋5楼 | 柳东审批环保字[2024]20号 | 同意 | 2024/09/27 |
4 | 关于瑞浦赛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使用工业C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瑞浦赛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广州星环科技有限公司 | 广西柳州市秀水三路 12 号瑞浦赛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3#车间 | 柳东审批环保字[2024]21号 | 同意 | 2024/09/27 |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2-2671572,电子邮箱:hbszcgys@163.com,通讯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89号,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邮编:545616。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辐射安全许可证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