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东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柳东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东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依照法律政策实施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管理工作。
(一)负责新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管理工作,处理有关招投标投诉;
(二)负责新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计方案审查(评审)、消防设计审查,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监管;
(三)负责新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报建、竣工备案,指导柳东质监站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消防工程、防雷工程、人防工程的施工和验收监督管理;
(四)负责新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新区管理的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五)负责新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指导住宅新区物业服务工作;
(六)负责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含保障房)实施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农村危房改造,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组织推进城中村、城边村改造改造,指导两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相应工作;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工委、管委会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性质为机关(派出机构),由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全权托管。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编制2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东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3568.08万元,同比增加1006.42万元,同比上升39.29%,原因:业务增加,电费、市政维护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0.08万元,同比减少31.58万元,同比下降6.30%; 政府性基金收入3098万元,同比上升1038万元,同比上升50.3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3568.08万元,同比增加1006.42万元,同比上升39.29%,原因:业务增加,电费、市政维护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0.08万,同比减少31.58万元,同比下降6.30%;政府性基金支出3098万元,同比上升1038万元,同比上升50.3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3万元,项目支出413.4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1.12%;
(2)卫生健康支出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0.51%;
(3)城乡社区支出38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82.30%
(4)住房保障支出75.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16.07%。
2、一般公共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6.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0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6.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06%;
商品和服务支出10.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9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13.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95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7.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1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95%;
资本性支出1.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5%;
其他支出:3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2.56%。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总预算3568.08万元,同比增加1006.42万元,同比上升39.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0.08万元, 同比减少31.58万元,同比下降6.30%;政府性基金收入3098万元,同比上升1038万元,同比上升50.39%。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3568.08万元,同比增加1006.42万元,同比上升39.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0.08万元, 同比减少31.58万元,同比下降6.30%; 政府性基金支出3098万元,同比上升1038万元,同比上升50.39%。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7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3万元,项目支出413.45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38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1万元,项目支出343.4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万元,项目支出70.00万元。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5%,同比增加20.65万元,同比上升57.39%。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6.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06%,同比增加20.75万元,同比上升80.68%。其中:
(1)基本工资8.47万元,同比增加0.93万元,同比上升12.33%;
(2)津贴补贴7.06万元,同比增加0.97万元,同比上升15.93%;
(3)奖金0.71万元,同比增加0.08万元,同比上升12.70%;
(4)绩效工资17.02万元,同比增加17.02万元,同比上升100%;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50万元,同比增加0.30万元,同比上升9.38%;
(6)职业年金缴费1.75万元,同比增加0.15万元,同比上升9.38%;
(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72万元,同比增加0.19万元,同比上升12.42%;
(8)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66万元,同比减少0.56万元,同比下降46.67%;
(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4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同比下降60%;
(10)住房公积金5.55万元,同比增加1.72万元,同比上升44.91%。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94%。其中:
(1)办公费1.40万元,同比增加0.14万元,同比上升11.11%;
(2)印刷费0.20万元,与上年持平;
(3)水费0.12万元,与上年持平;
(4)电费0.52万元,与上年持平;
(5)邮电费0.67万元,与上年持平;
(6)物业管理费0.08万元,同比减少0.38万元,同比下降82.61%;
(7)差旅费1.20万元,与上年持平;
(8)维修(护)费0.20万元,与上年持平;
(9)会议费0万元,同比减少0.29万元,同比下降100%;
(10)培训费0.19万元,与上年持平%;
(11)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减少0.14万元,同比降低100%;
(12)工会经费0.92万元,同比增加0.28万元,同比上升43.75%;
(13)其他交通费用1.80万元,与上年持平;
(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5万元,同比增加0.29万元,同比上升11.33%。
三、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减少0.14万元,同比下降100%,减少原因:厉行节约,无公务接待。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98万元,预算支出309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16万元,同比减少0.09万元,同比下降0.88%。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2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东建设局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总额为8.84万元,同比增加6.33万元,同比上升252.19%。上升原因:柳东建设局2020年购置一批办公设备(11台台式电脑、1台多功能打印机、1套办公桌椅等)。无车辆,无100万元大型通用设备和50万元专用设备。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部门已按时完成2021年整体部门绩效目标和两个重点项目:城市道路设施维护;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绩效目标申报。完成2020年绩效目标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行政运行经费: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