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东新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 负责管委会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及管理,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责任履行城市管理职责。
2、 负责管委会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的运行管理,受理市民投诉及其他热线关于城管执法和市容环卫系统职责范围内案件的转接转派。
3、 负责接受并处理来自数管案件系统、新闻媒体曝光、市民举报、有关部门移送以及上级交办等渠道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审核后将案件派遣到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
4、 负责受理、校核部件、事件等信息和监督、评价处置工作。对城市管理部件维护、事件处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分析、评价、考核,定期将责任单位履职情况、系统评价结果报告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为县级,隶属鱼峰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人员编制数为5人,2020年度年末实有人数为3人。
第二部分:柳东新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总预算97.16万元,同比增加11.41万元,同比增长13.3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信息中心2020年的工作项目有所增加,业务量增加,所以总体经费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16万元,同比增加11.41万元,同比增长13.3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总预算9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60%,同比增加5.04万元,同比增长11.95%;项目支出49.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1.40%,同比增长6.36万元,同比增长14.59%。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信息中心2020年的工作项目有所增加,业务量增加,所以相对应的支出也会有所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与就业类科目6.0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6.20%,同比减少1.74万元,下降22.42%。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2.9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00%,同比减少1.84万元,下降38.74%。
(3) 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84.19 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86.65%,同比增加17.58万元,增长26.39%。
(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4.0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18%,同比减少2.61万元,下降39.3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7.2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8.60%,同比增加5.04万元,同比增长11.9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4.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73%,同比增加6.40万元,同比增长16.90%;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有所调整,计提的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有所调整。其中基本工资8.80万元,同比减少3.23万元,同比降低26.85%,系工资结构调整;津贴补贴5.43万元,同比减少1.25万元,同比降低18.71%,系工资结构调整;绩效工资17.07万元,本年度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4.02万元,同比减少1.15万元,同比降低22.2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98万元,同比减少0.50万元,同比降低20.16%;职工年金缴费2.01万元,同比减少0.58万元,同比下降22.39%;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75万元,同比减少1.19万元,同比下降61.3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8万元,同比减少0.14万元,同比降低43.75%;住房公积金4.03万元,同比减少2.61万元,同比下降39.3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7%,同比减少1.36万元,同比降低31.48 %;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公务接待、差旅费等预算安排。其中:
邮电费0.29万元,同比减少0.15万元,同比降低34.09%;工会经费0.67万元,同比减少0.44万元,同比降低39.6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同比持平,无增减变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 %,同比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9.9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1.40%,同比增加6.36万元,同比增长14.5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4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8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6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5.3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00%。
资本性支出预算3.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81%。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60%,同比增加5.04万元,同比增长11.95%;项目支出49.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40%,同比增加6.36万元,同比增长14.59%。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增长的主要原因:信息中心2020年的工作项目有所增加,业务量增加,所以相对应的支出也会有所增加。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7.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7.16万元。
(三)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97.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7.1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2万元,项目支出49.94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6.0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年金缴费支出2.0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2.9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城乡社区支出8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6万元,项目支出49.94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管理,用于保障柳东新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等。
住房公积金支出4.0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比2020年(上一年)预算3.73万元同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3.公务用车2021年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运行费2021年预算2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按等下运行经费的统计口径,2021年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6万元,同比减少1.36万元,同比降低31.48%,减少的原因:单位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相对应的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3.90万元,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3.9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3.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柳东新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资产账面价值共计51.78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1 辆,实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重点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纳入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金额97.16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7.16万元。本年无重点绩效项目。本年无重点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