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经柳东新区财政局汇总,新区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雒容镇、洛埠镇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2016年柳东新区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2.4万元,比2015年初预算363.1万元减少120.7万元,下降33.24%。其中:公务接待费110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1.76%;因公出国(境)经费14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下降3.4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4万元,同比减少118.2万元,下降50%。2016年预算编制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强化对“三公”经费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