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新区(高新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来源: 柳东新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02-05 15:16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宏观环境错综复杂,三重压力叠加持续,柳东新区(高新区)(以下简称“新区”)财政经济面临严峻挑战。收入方面:新区财源结构依然单一,未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链税收效应尚未形成,汽车产业产销量回升缓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留抵退税政策对新区影响持续;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等多重因素叠加,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趋势明显。支出方面:刚性支出持续增长的形势没有改变,财政必保支出较多;新区仍在建设开发阶段,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基建项目开工、工业高质量发展等支出需求快速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加大,新区财政收支平衡矛盾进一步加剧。面对艰巨繁重的高质量发展任务,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一二五”工程和“龙行”工程精准发力,把握新区工作重点,在兜牢兜实“三保”支出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新区高质量发展。全年财政预算实现收支平衡,总体运行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3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6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5.2%。其中:税收收入6.76亿元,同比增长2.6%,完成年初预算96.3%。税收收入未能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汽车产销量下滑,导致汽车行业税收下降;二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房产交易持续低迷,导致房地产行业相关税收下降;三是持续落实中央留抵退税支持政策。非税收入605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7%,完成年初预算130%。非税收入超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区创业中心缴入上一年度厂房租金收入,增加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二是自规局柳东分局罚没收入大幅度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5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16亿元、调入资金6583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17万元,收入总计14.73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3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3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8.6%,完成年初预算73.9%。预算完成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库款保障水平限制,以及土地出让情况不理想,导致当年财政收支出现缺口,因此大幅度压减支出。在财政支出总体规模下降的情况下,新区进一步压实政府支出责任,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并统筹用于教育、医疗卫生、工业高质量发展及其他重点领域,较好地平衡了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需求。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支出2.85亿元、年终结转2.14亿元,支出总计14.73亿元,收支平衡。

3.预备费执行情况

新区2023年预备费1300万元,全部统筹用于平衡当年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

2023年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4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7.7%,完成年初预算25.1%。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3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87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54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3年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4.48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23.1%,完成年初预算30.1%。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情况不理想,相应减少征地拆迁、土地报批和土地储备等相关工作支出。

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调出资金6583万元、年终结转402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54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3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新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72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3.2%,完成年初预算100.5%。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3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8.9%,完成年初预算96.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69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9.8%,完成年初预算102.6%

2023年新区社保基金预算支出494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4.9%,完成年初预算103.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7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8.5%,完成年初预算98.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36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3.2%,完成年初预算106.6%。收支相抵,新区社保基金预算当年结转777万元,历年滚存结转5570万元。

(五)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有关政策情况

1.大力增收,努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强化收入组织工作。加强与经发、工信、科技、商贸及文化旅游、建设和税务部门的协同联动,及时了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营动态,了解税源变动有关情况,坚持做好财税运行分析;加快财税平台建设加快信息共享,切实抓好大中小税源收入征管,堵塞征收漏洞,确保该收的收齐补足,及时入库。

——加快财源建设。支持招商引资活动,促进更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税收贡献率高的项目尽快落地;加强扶持引导,用好用足各类扶持措施和刺激手段,加快政策落地和资金落实,通过政策引领和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支持企业早日投产见效。

——多渠道争取资金。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学校统计企业拖欠账款情况,对符合统计范围的事项“应统尽统”,成功申报专项债需求,并获得1.87亿元专项债额度化解新区拖欠的企业账款;与自治区财政厅、市财政局对接,申请“三保”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直接调度,以及土地成本收益的尽快返还。

2.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点支出

——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优先保障民生支出,累计支付“三保”和民生支出共计5.65亿元,用于支持教育、医疗卫生、乡村振兴、困难人群基本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年度“三公”经费按照只减不增原则进行严格审批,减少非必要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事项;压减一般性支出和其他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压减20%

——大力盘活存量资金,梳理两年及以上结转结余资金和当年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新区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年度累计收回指标244万元,盘活资金1385万元。

3.大力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

——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一二五”工程,大力支持企业技术升级、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生产线改造和技术创新等,投入资金共计6129万元,有利促进新区企业降本减负,拓展市场;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有关政策,全年累计留抵退税1.25亿元,以“真金白银”最快速地直达企业,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住经济大盘;助推市场复元气、增活力,继续落实“桂惠贷”有关政策,累计投放贷款资金21.29亿元,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4834.03万元,惠及企业403户,极大地缓解新区企业融资压力。

——加快新区发展第三产业。累计投入资金753万元用于开展文旅大会、体育公园运营、上规企业奖励、保税物流中心运营等,增强三产发展动能,大力拓展消费需求,有效支持商贸服务业提质增效,补齐新区产业短板。

——加大产业引导基金引导作用。积极落实市级关于新区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要求,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充分发挥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落实投入并引入社会资本1.51亿元,实现政府资金、社会资本与产业项目的有效对接,助推了国轩锂电、优跑等项目落地。

4.落实土地要素保障,助推项目落地

强化本级财政资金支持,持续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重点项目用地要素保障,累计支付1.76亿元,大力推动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工作,其中:支付征地款及利息8480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000万元,房屋征收补偿款及劳务费2617万元,安置项目资金2022万元,土地储备资金2390万元,土地报批及耕地指标费1100万元,有效保障了国轩二期、德濠、柳医药物流等项目的用地需求。

5.加大对民生项目的投入

——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教育投入政策,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安排教育有关经费。累计投入教育支出2.5亿元,比上一年度执行数增长15.4%,用于支持明德中小学教学楼建设、保障新区教育基础设施、保障教师工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城乡低保、优抚、孤幼儿人员补贴等政策,统筹资金9094万元,比上一年度执行数增长21.9%,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计生对象、优抚对象、孤儿及残困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

——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筹资金4940万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稳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等。

——支持农林水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资金4060万元,支持农村饮水工程、河道治理、莲花山保护区建设、耕地撂荒治理、病虫害防治、农业保险推广、防汛抗旱等,鼓励扩大粮食、糖料蔗生产规模,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6.提升城市运营管理能力

多方筹措资金累计投入0.6亿元用于支付PPP项目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管理费用,重点保障了文化广场、会展中心、滨江湿地公园等的正常运营;累计支付1.2亿元用于路灯照明、园林绿化、污水处理、道路保洁、市政道路维护等,保障城市正常高效运行;同时,投入资金203万元用于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打击“两违”行动、扬尘综合治理、食品安全检疫检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有效加强新区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幸福感。

7.落实财政职能,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切实做好审计整改。高度重视审计提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整改事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好审计监督成果,推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深入剖析,实现源头治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加强财会监督检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在新区范围内开展包括预算执行、非税收入、资产管理、“一卡通”管理等重点领域问题的专项自查和整改工作,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并切实落实整改任务,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实地抽查,针对预算编制及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三公”经费审核审批、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积极化解政府债务。一是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草拟并出台《柳东新区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二是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监管,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2022年度考评和2023年度现场检查工作,强化对小贷公司风险的预警监测,严防借贷主体非法集资、暴力催收、高息长期放贷、超范围经营,促进了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防范发生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三是积极化解政府支出责任隐性债务,切实承担政府支出责任,落实年度化债任务,结合新区债务风险状况和偿还能力,有计划、有步骤地稳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工作;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坚决杜绝新增政府债务。

二、2024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随着中央采取一系列措施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国内经济逐渐“回升向好”,给2024年经济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但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以及稳经济政策出台的缓释效应,2024年财政收支平衡仍面临巨大挑战。收入方面:一是产业结构依然单一,汽车产销量回升缓慢,新兴产业未能产生增收拉动效益;二是受到市场大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原为新区支柱行业的房地产业税收大幅度下滑。支出方面:一是刚性支出持续增长的形势没有改变,财政必保支出较多;二是目前新区仍处在建设开发阶段,重大项目落地、重大项目开工、工业高质量发展等支出需求不断增加;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不断加大,新区财政收支平衡矛盾进一步加剧。面对困难,新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收入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全力保障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围绕上汽通用五菱“一二五”工程和东风柳汽“龙行”工程,加大投入力度;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审核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年初预算编制完整性和细化率;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遵循上述指导思想,新区2024年预算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原则上按压减10%编制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人员工资、社保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合理保障部门正常履职运转的必需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民生政策应保尽保、全面落实的要求,以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将国家统一的民生政策支出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实施计划和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估结果等,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点领域、重大事项、重要支出落实到位。三是持续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切实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和到位率,减少年中预算调整调剂,在综合预算平衡的基础上,对低效无效支出、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无政策或无项目支撑支出、项目前期工作不成熟、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一律不予安排预算。四是持续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进行有效结合,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新增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增强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提升绩效目标编制的质量,目标设定应当具体体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4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6.48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12%。其中:税收收入6.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93.4%;非税收入0.4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收入安排是在综合分析新区收入结构、财政体制改革以及实际经济形势后提出的。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7亿元、调入资金2.3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1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32亿元。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4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5亿元,比2023年预算数(下同)下降4%,主要由于压缩一般性支出和非必要、非刚需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主要落实了政府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同时充分考虑了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新区发展,以及落实政府支出主体责任的需要。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支出1.6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32亿元,财政收支平衡。

3.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1)落实“三保”项目支出

①“保工资”支出共计5.01亿元:

——机关和事业单位(除教师以外)在职在编和聘用人员经费共计2.12亿元,用于保障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缴纳、住房公积金、离退休经费等。其中,在职人员423人,人员支出7191万元;聘用人员688人,人员支出1.17亿元;退休人员110人,人员支出238万元。

——教师在编和聘用人员经费共计2.44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教师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缴纳、住房公积金、离退休经费等。其中:在编教师759人,人员支出1.38亿元;聘用教师788人,人员支出1亿元;退休教师319人,人员支出595万元。

——派出机构人员共计637人,经费共计45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安、消防、交警、税务等派出机构聘用人员工资和绩效。

——村干及社区干部、网格员、两新党建组织员等人员共计228人,人员支出共计2100万元。

②“保运转”支出共计6297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支付办公及学校物业、保安服务经费、办公经费等。

③“保基本民生”支出共计3.66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乡村振兴等。

2)“三公”“两费”经费预算安排

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146万元,下降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用61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58万元,下降14.7%,主要因为公务用车报废而减少车辆运行费用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27万元,增长50%,主要为因车辆达到报废条件,执法局柳东分局和雒容镇人民政府申请购置新公务用车。

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共计43万元,下降2.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费共计282万元,下降29.1%

3)预备费安排情况

新区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30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重大危机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重点支出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支持新区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2.57亿元,主要包括:安排科技创新资金3991万元,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三项、创新平台建设等;安排3800万元,用于产业引导基金建设、落实“桂惠贷”贴息政策等;安排1.62亿元,用于招商引资、厂房免租补贴、企业生产要素补助、服务中小企业等;安排资金1737万元支持第三产业发展,主要用于上规入统企业奖励、保税物流中心运营等。

——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安排资金4.75亿元,主要包括;安排教育支出3.59亿元,主要用于明德中小学校园及附属楼建设经费、教师工资及社保费用、生均公用经费、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维修、中小学及幼儿园设备购置费用等;安排社会保障支出733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生活补助、退役士兵管理、社区惠民资金、推行居家养老,以及红白事管理服务等;安排卫生健康支出425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经费。

——支持乡村振兴和“三农”事业发展。安排资金4787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农业产业奖补资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农业保险、田长制林长制河长制专项经费、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等。

——大力推进“两业融合”。安排资金1009万元,主要用于农贸市场改造、开展促消费活动、丰富人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等,提升新区人气;安排资金2.39亿元,用于市容环境整治、道路保洁、路灯电费、园林绿化、乡村风貌提升等;安排资金2585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引进、人才公寓补贴等。

——加强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治。安排资金5228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交警、消防等人员工资及社保、综治维稳、开展禁毒有关工作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新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82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收入195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收入38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0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02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01亿元。

2.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新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8.68亿元,下降42%,主要由于2024年房地产市场不明朗,土地出让情况不理想,土地成本收益返还减少,减少相应资金支出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调出资金2.3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1.01亿元,收支平衡。

3. 政府性基金预算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8亿元,其中:征地和拆迁支出2.04亿元,主要用于临时过渡安置、土地征收补偿、拆迁专项经费等;土地开发支出1.4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土地报批等事项;城市建设支出4.01亿元,安排用于会展中心、文化广场、滨江湿地公园等PPP项目运营及管理、可用性付费等;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3500万元,用于支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

2)城市公共设施支出1950万元,用于道路养护、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等项目。

3)债务付息支出6307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等专项债券付息支出,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四)社保基金预算草案

1. 社保基金收入预算

新区2024年社保基金收入6336万元,增长10.7%,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55万元,增长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81万元,增长10.6%

2. 社保基金支出预算

新区2024年社保基金支出5391万元,增长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96万元,增长13.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95万元,增长6.7%。收支相抵,社保基金当年结转945万元,年终滚存结转6515万元。

(五)完成2024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1.加快财源培育和发展,增强新区财政实力

一是加快财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信息共享效率,着重分析企业税收贡献能力和亩均税收,并将分析结果作为扶持奖励政策制定依据,不断壮大优质企业;同时,加大对税收入库情况分析,切实抓好大中小税源收入征管,堵塞征收收入漏洞,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及时入库。

二是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政策制定,引入税收效益评估,在考虑被招商企业项目社会效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其税收效益,开展税收测算前置,增强亩均税收效益,以企业实际产生的税收贡献确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上限。

三是加强与部门协同联动,及时了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营动态,掌握税源变动情况,坚持做好财税运行分析,制定并动态调整组织收入预案;大力清缴欠税,加强对存在价格差进行销售行为而侵蚀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企业跟踪和管理,有利维护新区财力和税收利益;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结合新区市级发展情况合理确定征收目标任务,促进非税收入足额入库。

2.合理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新区建设发展

立足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做好“三保”工作的同时,集中财力保障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推动新区建设发展。一是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压缩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在2023年预算批复数的基础上压减10%,集中财力,围绕新区建设发展工作重点,想方设法落实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企业扶持等各项资金,支持新区更好更快地建设和发展。二是全面盘活存量资金,对于未能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和单位实有账户结转结余资金,全部作为结余资金予以收回,由财政统一进行安排。三是加强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按照项目重要程度进行预算安排,切实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和到位率,减少年中预算调整调剂;综合平衡新区财力和实际需求,合理安排预算。四是持续严格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将预算绩效与预算安排进行有效结合,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和重要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以预算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

3.培育壮大优势企业,加快补齐产业短板

建立企业税收贡献与财政补贴挂钩的财政补助政策,尤其是对税收贡献突出的本地总部企业,按照对新区税收贡献程度予以分档奖励;二是出台产业招商优惠政策,提高优势税源企业到新区建厂的投资意愿,促进新区优势产业发展;三是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培育,推动企业不断壮大;四是结合“一二五”工程和“龙行”工程的实施,向企业输送政策,积极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和升级改造;五是重点培育发展与新能源汽车制造业紧密关联的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数据、科研、物流、检验检测及产业金融等产业林。充分发挥国家级高新区基础优势,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信息服务和数字经济;补齐汽车生产零部件生产供应体系,提高零部件本地配套率,降低汽车制造成本和物流成本,加快汽车制造业的发展。

4.积极筹措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落地

积极与上级财政对接,争取已出让土地成本收益及时返还,以及项目用地土地报批费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等,确保项目及时落地产生效益。多方筹集资金,做好土地报批和征地拆迁等各项要素保障;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加速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供水供电通信等“九通一平”问题,打通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项目按照预定计划实现竣工投产。

5.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做好企业服务

持续做好产业引导基金有关工作,做好项目储备,推进中欧基金的设立,通过基金撬动民间资本,为新区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项目,带动新区产业发展。做好企业上市培育相关工作,持续关注桂柳新能源、艾盛科技的上市工作,并继续挖掘新区优质企业冲击主板、科技板等,做好各方协调,多方面多角度鼓励企业发展。做好企业服务工作,通过制定招商引资政策、搭建政银企平台等多种方式创新招商引资手段,加速企业项目投资落地。

6.持续做好金融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联合综治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通过发传单、滚动屏等媒介开展宣传工作。二是加强对新区金融组织的监管。做好对新区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工作。同时对新区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和典当公司2023年度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经营能力、风险制度和资产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7.加强财政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未来五年将持续按照序时进度合理安排债务化解支出,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时筹措资金偿还债务本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量增加。严防财政支付风险,加强库款管理,加大力度消化暂付款项。以审计、纪检、督察等事项发现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培训,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管理业务能力和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兜牢兜实 “三保”底线,保障困难群众、优抚对象、计生家庭、被征地农民等重点人群各类补助,以及学校建设、卫生院迁建、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项目的投入,加强资金拨付,切实提高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组织开展新区已竣工安置房项目财务成本决算工作,涉及东庭丽景(半塘安置)、东鑫佳苑(平龙安置)等七个安置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6.27亿元,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防范舆情风险。

8.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不断开创新时代新征程财政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要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始终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干部,把“知责明责、担当负责、守责尽责”作为财政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时刻关注民生,回应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好为国聚财、为民理财的使命担当。


2024年

柳东新区(高新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来源:柳东新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24-02-05 15:16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宏观环境错综复杂,三重压力叠加持续,柳东新区(高新区)(以下简称“新区”)财政经济面临严峻挑战。收入方面:新区财源结构依然单一,未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链税收效应尚未形成,汽车产业产销量回升缓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留抵退税政策对新区影响持续;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等多重因素叠加,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趋势明显。支出方面:刚性支出持续增长的形势没有改变,财政必保支出较多;新区仍在建设开发阶段,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基建项目开工、工业高质量发展等支出需求快速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加大,新区财政收支平衡矛盾进一步加剧。面对艰巨繁重的高质量发展任务,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一二五”工程和“龙行”工程精准发力,把握新区工作重点,在兜牢兜实“三保”支出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新区高质量发展。全年财政预算实现收支平衡,总体运行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3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6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5.2%。其中:税收收入6.76亿元,同比增长2.6%,完成年初预算96.3%。税收收入未能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汽车产销量下滑,导致汽车行业税收下降;二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房产交易持续低迷,导致房地产行业相关税收下降;三是持续落实中央留抵退税支持政策。非税收入605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7%,完成年初预算130%。非税收入超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区创业中心缴入上一年度厂房租金收入,增加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二是自规局柳东分局罚没收入大幅度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5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16亿元、调入资金6583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17万元,收入总计14.73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3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3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8.6%,完成年初预算73.9%。预算完成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库款保障水平限制,以及土地出让情况不理想,导致当年财政收支出现缺口,因此大幅度压减支出。在财政支出总体规模下降的情况下,新区进一步压实政府支出责任,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并统筹用于教育、医疗卫生、工业高质量发展及其他重点领域,较好地平衡了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需求。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支出2.85亿元、年终结转2.14亿元,支出总计14.73亿元,收支平衡。

3.预备费执行情况

新区2023年预备费1300万元,全部统筹用于平衡当年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

2023年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4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7.7%,完成年初预算25.1%。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3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87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54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3年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4.48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23.1%,完成年初预算30.1%。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情况不理想,相应减少征地拆迁、土地报批和土地储备等相关工作支出。

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调出资金6583万元、年终结转402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54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3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新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72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3.2%,完成年初预算100.5%。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3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8.9%,完成年初预算96.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69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9.8%,完成年初预算102.6%

2023年新区社保基金预算支出494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4.9%,完成年初预算103.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7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8.5%,完成年初预算98.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36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3.2%,完成年初预算106.6%。收支相抵,新区社保基金预算当年结转777万元,历年滚存结转5570万元。

(五)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有关政策情况

1.大力增收,努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强化收入组织工作。加强与经发、工信、科技、商贸及文化旅游、建设和税务部门的协同联动,及时了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营动态,了解税源变动有关情况,坚持做好财税运行分析;加快财税平台建设加快信息共享,切实抓好大中小税源收入征管,堵塞征收漏洞,确保该收的收齐补足,及时入库。

——加快财源建设。支持招商引资活动,促进更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税收贡献率高的项目尽快落地;加强扶持引导,用好用足各类扶持措施和刺激手段,加快政策落地和资金落实,通过政策引领和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支持企业早日投产见效。

——多渠道争取资金。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学校统计企业拖欠账款情况,对符合统计范围的事项“应统尽统”,成功申报专项债需求,并获得1.87亿元专项债额度化解新区拖欠的企业账款;与自治区财政厅、市财政局对接,申请“三保”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直接调度,以及土地成本收益的尽快返还。

2.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点支出

——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优先保障民生支出,累计支付“三保”和民生支出共计5.65亿元,用于支持教育、医疗卫生、乡村振兴、困难人群基本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年度“三公”经费按照只减不增原则进行严格审批,减少非必要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事项;压减一般性支出和其他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压减20%

——大力盘活存量资金,梳理两年及以上结转结余资金和当年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新区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年度累计收回指标244万元,盘活资金1385万元。

3.大力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

——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一二五”工程,大力支持企业技术升级、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生产线改造和技术创新等,投入资金共计6129万元,有利促进新区企业降本减负,拓展市场;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有关政策,全年累计留抵退税1.25亿元,以“真金白银”最快速地直达企业,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住经济大盘;助推市场复元气、增活力,继续落实“桂惠贷”有关政策,累计投放贷款资金21.29亿元,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4834.03万元,惠及企业403户,极大地缓解新区企业融资压力。

——加快新区发展第三产业。累计投入资金753万元用于开展文旅大会、体育公园运营、上规企业奖励、保税物流中心运营等,增强三产发展动能,大力拓展消费需求,有效支持商贸服务业提质增效,补齐新区产业短板。

——加大产业引导基金引导作用。积极落实市级关于新区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要求,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充分发挥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落实投入并引入社会资本1.51亿元,实现政府资金、社会资本与产业项目的有效对接,助推了国轩锂电、优跑等项目落地。

4.落实土地要素保障,助推项目落地

强化本级财政资金支持,持续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重点项目用地要素保障,累计支付1.76亿元,大力推动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工作,其中:支付征地款及利息8480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000万元,房屋征收补偿款及劳务费2617万元,安置项目资金2022万元,土地储备资金2390万元,土地报批及耕地指标费1100万元,有效保障了国轩二期、德濠、柳医药物流等项目的用地需求。

5.加大对民生项目的投入

——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教育投入政策,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安排教育有关经费。累计投入教育支出2.5亿元,比上一年度执行数增长15.4%,用于支持明德中小学教学楼建设、保障新区教育基础设施、保障教师工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城乡低保、优抚、孤幼儿人员补贴等政策,统筹资金9094万元,比上一年度执行数增长21.9%,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计生对象、优抚对象、孤儿及残困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

——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筹资金4940万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稳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等。

——支持农林水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资金4060万元,支持农村饮水工程、河道治理、莲花山保护区建设、耕地撂荒治理、病虫害防治、农业保险推广、防汛抗旱等,鼓励扩大粮食、糖料蔗生产规模,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6.提升城市运营管理能力

多方筹措资金累计投入0.6亿元用于支付PPP项目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管理费用,重点保障了文化广场、会展中心、滨江湿地公园等的正常运营;累计支付1.2亿元用于路灯照明、园林绿化、污水处理、道路保洁、市政道路维护等,保障城市正常高效运行;同时,投入资金203万元用于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打击“两违”行动、扬尘综合治理、食品安全检疫检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有效加强新区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幸福感。

7.落实财政职能,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切实做好审计整改。高度重视审计提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整改事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好审计监督成果,推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深入剖析,实现源头治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加强财会监督检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在新区范围内开展包括预算执行、非税收入、资产管理、“一卡通”管理等重点领域问题的专项自查和整改工作,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并切实落实整改任务,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实地抽查,针对预算编制及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三公”经费审核审批、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积极化解政府债务。一是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草拟并出台《柳东新区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二是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监管,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2022年度考评和2023年度现场检查工作,强化对小贷公司风险的预警监测,严防借贷主体非法集资、暴力催收、高息长期放贷、超范围经营,促进了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防范发生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三是积极化解政府支出责任隐性债务,切实承担政府支出责任,落实年度化债任务,结合新区债务风险状况和偿还能力,有计划、有步骤地稳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工作;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坚决杜绝新增政府债务。

二、2024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随着中央采取一系列措施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国内经济逐渐“回升向好”,给2024年经济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但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以及稳经济政策出台的缓释效应,2024年财政收支平衡仍面临巨大挑战。收入方面:一是产业结构依然单一,汽车产销量回升缓慢,新兴产业未能产生增收拉动效益;二是受到市场大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原为新区支柱行业的房地产业税收大幅度下滑。支出方面:一是刚性支出持续增长的形势没有改变,财政必保支出较多;二是目前新区仍处在建设开发阶段,重大项目落地、重大项目开工、工业高质量发展等支出需求不断增加;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不断加大,新区财政收支平衡矛盾进一步加剧。面对困难,新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收入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全力保障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围绕上汽通用五菱“一二五”工程和东风柳汽“龙行”工程,加大投入力度;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审核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年初预算编制完整性和细化率;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遵循上述指导思想,新区2024年预算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原则上按压减10%编制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人员工资、社保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合理保障部门正常履职运转的必需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民生政策应保尽保、全面落实的要求,以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将国家统一的民生政策支出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实施计划和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估结果等,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点领域、重大事项、重要支出落实到位。三是持续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切实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和到位率,减少年中预算调整调剂,在综合预算平衡的基础上,对低效无效支出、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无政策或无项目支撑支出、项目前期工作不成熟、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一律不予安排预算。四是持续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进行有效结合,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新增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增强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提升绩效目标编制的质量,目标设定应当具体体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4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6.48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12%。其中:税收收入6.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93.4%;非税收入0.4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收入安排是在综合分析新区收入结构、财政体制改革以及实际经济形势后提出的。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7亿元、调入资金2.3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1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32亿元。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4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5亿元,比2023年预算数(下同)下降4%,主要由于压缩一般性支出和非必要、非刚需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主要落实了政府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同时充分考虑了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新区发展,以及落实政府支出主体责任的需要。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支出1.6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32亿元,财政收支平衡。

3.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1)落实“三保”项目支出

①“保工资”支出共计5.01亿元:

——机关和事业单位(除教师以外)在职在编和聘用人员经费共计2.12亿元,用于保障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缴纳、住房公积金、离退休经费等。其中,在职人员423人,人员支出7191万元;聘用人员688人,人员支出1.17亿元;退休人员110人,人员支出238万元。

——教师在编和聘用人员经费共计2.44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教师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缴纳、住房公积金、离退休经费等。其中:在编教师759人,人员支出1.38亿元;聘用教师788人,人员支出1亿元;退休教师319人,人员支出595万元。

——派出机构人员共计637人,经费共计45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安、消防、交警、税务等派出机构聘用人员工资和绩效。

——村干及社区干部、网格员、两新党建组织员等人员共计228人,人员支出共计2100万元。

②“保运转”支出共计6297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支付办公及学校物业、保安服务经费、办公经费等。

③“保基本民生”支出共计3.66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乡村振兴等。

2)“三公”“两费”经费预算安排

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146万元,下降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用61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58万元,下降14.7%,主要因为公务用车报废而减少车辆运行费用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27万元,增长50%,主要为因车辆达到报废条件,执法局柳东分局和雒容镇人民政府申请购置新公务用车。

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共计43万元,下降2.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费共计282万元,下降29.1%

3)预备费安排情况

新区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30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重大危机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重点支出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支持新区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2.57亿元,主要包括:安排科技创新资金3991万元,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三项、创新平台建设等;安排3800万元,用于产业引导基金建设、落实“桂惠贷”贴息政策等;安排1.62亿元,用于招商引资、厂房免租补贴、企业生产要素补助、服务中小企业等;安排资金1737万元支持第三产业发展,主要用于上规入统企业奖励、保税物流中心运营等。

——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安排资金4.75亿元,主要包括;安排教育支出3.59亿元,主要用于明德中小学校园及附属楼建设经费、教师工资及社保费用、生均公用经费、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维修、中小学及幼儿园设备购置费用等;安排社会保障支出733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生活补助、退役士兵管理、社区惠民资金、推行居家养老,以及红白事管理服务等;安排卫生健康支出425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经费。

——支持乡村振兴和“三农”事业发展。安排资金4787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农业产业奖补资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农业保险、田长制林长制河长制专项经费、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等。

——大力推进“两业融合”。安排资金1009万元,主要用于农贸市场改造、开展促消费活动、丰富人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等,提升新区人气;安排资金2.39亿元,用于市容环境整治、道路保洁、路灯电费、园林绿化、乡村风貌提升等;安排资金2585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引进、人才公寓补贴等。

——加强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治。安排资金5228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交警、消防等人员工资及社保、综治维稳、开展禁毒有关工作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新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82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收入195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收入38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0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02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01亿元。

2.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新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8.68亿元,下降42%,主要由于2024年房地产市场不明朗,土地出让情况不理想,土地成本收益返还减少,减少相应资金支出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调出资金2.3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1.01亿元,收支平衡。

3. 政府性基金预算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8亿元,其中:征地和拆迁支出2.04亿元,主要用于临时过渡安置、土地征收补偿、拆迁专项经费等;土地开发支出1.4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土地报批等事项;城市建设支出4.01亿元,安排用于会展中心、文化广场、滨江湿地公园等PPP项目运营及管理、可用性付费等;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3500万元,用于支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

2)城市公共设施支出1950万元,用于道路养护、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等项目。

3)债务付息支出6307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等专项债券付息支出,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四)社保基金预算草案

1. 社保基金收入预算

新区2024年社保基金收入6336万元,增长10.7%,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55万元,增长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81万元,增长10.6%

2. 社保基金支出预算

新区2024年社保基金支出5391万元,增长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96万元,增长13.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95万元,增长6.7%。收支相抵,社保基金当年结转945万元,年终滚存结转6515万元。

(五)完成2024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1.加快财源培育和发展,增强新区财政实力

一是加快财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信息共享效率,着重分析企业税收贡献能力和亩均税收,并将分析结果作为扶持奖励政策制定依据,不断壮大优质企业;同时,加大对税收入库情况分析,切实抓好大中小税源收入征管,堵塞征收收入漏洞,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及时入库。

二是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政策制定,引入税收效益评估,在考虑被招商企业项目社会效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其税收效益,开展税收测算前置,增强亩均税收效益,以企业实际产生的税收贡献确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上限。

三是加强与部门协同联动,及时了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营动态,掌握税源变动情况,坚持做好财税运行分析,制定并动态调整组织收入预案;大力清缴欠税,加强对存在价格差进行销售行为而侵蚀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企业跟踪和管理,有利维护新区财力和税收利益;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结合新区市级发展情况合理确定征收目标任务,促进非税收入足额入库。

2.合理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新区建设发展

立足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做好“三保”工作的同时,集中财力保障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推动新区建设发展。一是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压缩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在2023年预算批复数的基础上压减10%,集中财力,围绕新区建设发展工作重点,想方设法落实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企业扶持等各项资金,支持新区更好更快地建设和发展。二是全面盘活存量资金,对于未能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和单位实有账户结转结余资金,全部作为结余资金予以收回,由财政统一进行安排。三是加强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按照项目重要程度进行预算安排,切实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和到位率,减少年中预算调整调剂;综合平衡新区财力和实际需求,合理安排预算。四是持续严格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将预算绩效与预算安排进行有效结合,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和重要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以预算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

3.培育壮大优势企业,加快补齐产业短板

建立企业税收贡献与财政补贴挂钩的财政补助政策,尤其是对税收贡献突出的本地总部企业,按照对新区税收贡献程度予以分档奖励;二是出台产业招商优惠政策,提高优势税源企业到新区建厂的投资意愿,促进新区优势产业发展;三是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培育,推动企业不断壮大;四是结合“一二五”工程和“龙行”工程的实施,向企业输送政策,积极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和升级改造;五是重点培育发展与新能源汽车制造业紧密关联的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数据、科研、物流、检验检测及产业金融等产业林。充分发挥国家级高新区基础优势,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信息服务和数字经济;补齐汽车生产零部件生产供应体系,提高零部件本地配套率,降低汽车制造成本和物流成本,加快汽车制造业的发展。

4.积极筹措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落地

积极与上级财政对接,争取已出让土地成本收益及时返还,以及项目用地土地报批费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等,确保项目及时落地产生效益。多方筹集资金,做好土地报批和征地拆迁等各项要素保障;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加速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供水供电通信等“九通一平”问题,打通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项目按照预定计划实现竣工投产。

5.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做好企业服务

持续做好产业引导基金有关工作,做好项目储备,推进中欧基金的设立,通过基金撬动民间资本,为新区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项目,带动新区产业发展。做好企业上市培育相关工作,持续关注桂柳新能源、艾盛科技的上市工作,并继续挖掘新区优质企业冲击主板、科技板等,做好各方协调,多方面多角度鼓励企业发展。做好企业服务工作,通过制定招商引资政策、搭建政银企平台等多种方式创新招商引资手段,加速企业项目投资落地。

6.持续做好金融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联合综治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通过发传单、滚动屏等媒介开展宣传工作。二是加强对新区金融组织的监管。做好对新区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工作。同时对新区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和典当公司2023年度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经营能力、风险制度和资产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7.加强财政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未来五年将持续按照序时进度合理安排债务化解支出,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时筹措资金偿还债务本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量增加。严防财政支付风险,加强库款管理,加大力度消化暂付款项。以审计、纪检、督察等事项发现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培训,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管理业务能力和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兜牢兜实 “三保”底线,保障困难群众、优抚对象、计生家庭、被征地农民等重点人群各类补助,以及学校建设、卫生院迁建、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项目的投入,加强资金拨付,切实提高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组织开展新区已竣工安置房项目财务成本决算工作,涉及东庭丽景(半塘安置)、东鑫佳苑(平龙安置)等七个安置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6.27亿元,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防范舆情风险。

8.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不断开创新时代新征程财政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要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始终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干部,把“知责明责、担当负责、守责尽责”作为财政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时刻关注民生,回应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好为国聚财、为民理财的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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