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新区(高新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

来源: 柳东新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01-19 11:07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影响和疫情反复的持续冲击,柳东新区(高新区)(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上下一心、迎难而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判当前社会经济形势,找准工作突破口,奋力攻坚,精准施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助推新区各项建设发展,全年财政预算实现收支平衡,总体运行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2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2亿元,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7.3%,完成年初预算90%。其中:税收收入6.61亿元,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3.4%,完成年初预算88.8%,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落实中央、自治区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对财力造成较大冲击,二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三是汽车行业产销量下滑;非税收入5173万元,下降39%,完成年初预算109.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均较去年均大幅度下降,但新区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2%,比上一年度税收占比下降3.9个百分点,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58亿元、调入资金1.5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9万元,收入总计13.56亿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2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62.7%,比2021年执行数下降2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到疫情反复、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税收及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度减少等因素的影响,当年财政收支出现缺口,因此大幅度压缩各项支出。但在支出总规模下降的情况下,新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三农”发展等民生支出,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同时集中财力投入科技、工业高质量发展、土地资源储备等新区重点项目,促进新区经济发展。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支出5.03亿元,支出总计13.56亿元,收支平衡。

(二)预备费执行情况

新区2022年预备费130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土地报批相关费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政府性基金收入

2022年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4.9%,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38.5%。完成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冲击、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新项目开工建设,导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减少。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主要是由于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增加。

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0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8.62亿元。

2. 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2年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7.0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51.9%,比2021年执行数下降41.9%。完成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减少相应征地开发支出。

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调出资金1.5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8.62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共计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共计5万元,为支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年终结余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社保基金预算收入

2022年新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3.3%,比2021年预算执行数增长5.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3.1%,比2021年预算执行数增长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8.1%,比2021年预算执行数下降3.1%

2. 社保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社保基金预算支出4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4.2%,比2021年预算执行数增长3.1%。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7.5%,比2021年预算执行数增长4.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6%,比2021年预算执行数增长2.7%

收支相抵,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331万元,历年滚存结余5317万元,社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五)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1. 切实兜牢底线,全力保障民生事项

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财力加大民生项目的投入。2022年新区民生支出6.37亿元,其中,教育资金2.08亿元,用于保障教师工资及社保、购买教学设施设备、学生营养午餐等,支持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投入民政、农林水、乡村振兴资金约1.24亿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接续乡村振兴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入医疗卫生资金约5441万元,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提升医疗卫生设施设备、雒容卫生院迁建,以及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筹措资金2781万元,用于拨付财政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以及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发放工作。

2)加快直达资金拨付和下达

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工作,依托直达资金系统完成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付、监督等一系列流程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实施监控管理,推动直达资金规范高效运行,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快速发挥效益,直接惠企利民。柳东新区2022年度获得直达资金共计8054.62万元,主要为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社会保险政策补贴、困难群众救助、医疗救助、城乡义务教育、基层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资金。预计支出8054.62万元,完成率100%

3)开展惠民惠农“一卡通”工作

认真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认真梳理新区各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明确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等信息,建立补贴政策清单,并在新区网站进行公开;清理整合补贴资金,确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为下一步规范发放打好基础。截至目前,新区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的惠民惠农补贴共计24项,已兑付资金194万元,已兑付人次12693人,上线工作已全部完成,兑付率100%

2. 打出助企纾困组合拳,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1)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制定新区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各项退税减税降费工作。2022年新区留抵退税预计12.97亿元,减免“六税两费”预计0.56亿元,为新区广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2)落实“桂惠贷”政策

2022年,新区通过“桂惠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企业授信35.97亿元,实际投放贷款33.25亿元,已超全年预期投放量,投放量占柳州市总投放量9.8%,较上半年增长1.32个百分点,占自治区1.16%,较上半年增长0.16个百分点,预计拨付财政贴息6625.01万元,其中新区本级贴息3975.01万元,争取到上级财政资金2650.00万元,惠及企业616户;兑现贷款贴息资金预计1348.30万元。

3)主动服务企业

成功举办两次柳东新区政银企金融服务交流会,进一步搭建了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三方交流平台,促进新区企业融资规模,截至目前,新区企业累计获得信贷资金66.4亿元,贷款余额共计265.09亿元;联合金融机构到企业走访服务,依靠对接会形成的联络机制和企业上报的融资困难及需求,联合建行、光大银行到企业进行走访服务,对接洽谈融资事项,为企业缓解融资困难;深挖新区优质企业上市及新三板、四板挂牌潜力,通过走访调研、实地考察及组织评审等多种方式建立新区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并积极为企业争取上级扶持奖励扶持资源,目前,将桂柳新材料(创业板)、艾盛创制(创业板)、东科公司(北交所)、首斧传媒(在谋划)、汽检公司(对赌条款中有上市条款)列为新区企业上市重点关注对象,从23家企业中优选7家企业作为四板挂牌培育对象,为桂柳新材料破格争取得到自治区拟上市重点企业路演资格,并为新区桂格光电、桂柳新材料两家企业争取到上级上市服务资源。

3. 立足经济支撑点,助推新区高质量发展

1)强化财政资金筹措支持

强化本级财政资金支持,持续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其中:PPP项目支出5.69亿元,用于文化广场、滨江湿地公园、会展中心二三期项目付费;筹集资金支持重点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工作,累计支出2.79亿元,投入用于土地储备及土地报批、房屋征收补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有力保障了新区国轩高科、赛克瑞普等重大项目建设用地。

2)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带动作用

继续发挥柳东引导基金的带动作用,尽快补齐汽车产业链条,加速产业聚集。先后完成了东创优跑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汽检基金等的建立工作;针对新能源及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项目进行梳理,储备优质项目,为完善企业产业链条打好基础。

4. 找准发力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积极筹措资金,强化资金保障

2022年,统筹安排资金9.37亿元,用于扶持新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技术升级改造、企业上规奖励、电费补贴、兑现优惠政策、厂房租金补贴等方面,不断提升园区软实力;以及工业用地开发整理、公共设施维护、绿化养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不断优化园区环境。

2)多举措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严格要求采购人属于意向公开范围按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意向;二是压缩合同签订时间,将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间压缩至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三是降低四场交易成本,除允许供应商已多种方式替代现金缴纳涉企履约保证金外,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依法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给予20%的价格扣除,并免收履约保证金;四是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1. 落实财政监督职能,筑牢财政安全防护网

1)财会金融齐发力,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自查自纠有关工作,对新区“三保”工作、财政资金支出和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等7项重点任务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筑牢底线思维,维护财经制度,提升财政效能;组织开展柳东新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对原始凭证、报账程序、资产管理等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合规性检查,通过企业自查、实地抽检等方式对新区24家有代理记账资格的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合法合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多部门联动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开展了“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意识,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开展对新区金融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对32家“资产管理类”的第三方财富公司进行摸底排查,并对2家企业开展重点检查,有效规范新区金融组织的经营,加强对金融组织的管理。

2)做好审计整改相关工作,加强审计成果运用

针对审计反馈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多措并举推进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政府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抓手作用,财政局牵头,立即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审计整改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梳理整改事项,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审计成果推动问题解决,坚持清单化推进,对难点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全力攻坚突破,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及时报送整改结果;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截至10月,已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工作。

3)政府采购及投资评审

坚持“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将政府采购项目纳入预算统筹管理,对于无预算采购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截至目前,新区政府采购金额1.15亿元,节约资金193.78万元,节约率1.7%;投资评审项目中,经审定的招标预控价审定金额共计6.74亿元,核减率4.6%,工程预结算审定金额共计26.45亿元,核减率2.8%,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为经济发展带来新活力,同时疫情防控逐渐进行常态化管理,我国经济总体上呈现向好态势。但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以及稳经济政策出台的缓释效应,2023年财政经济形势仍然严峻,新区财政收支平衡仍然面临较大挑战。收入方面:新区财源结构依然单一,未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链税收效应尚未形成,汽车产业产销量回升缓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新区影响持续;以及房地产市场前景依旧不明朗,多重因素叠加,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趋势明显。支出方面:刚性支出持续增长的形势没有改变,财政必保支出较多;新区仍在建设开发阶段,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基建项目开工、工业高质量发展等支出需求快速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加大,新区财政收支平衡矛盾进一步加剧。面对困难,新区将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必胜的信心,把压力转化为改革发展的动力,在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的同时,突出新区经济和建设发展的重点工作,集中财力,全力推动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新区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当前经济形式和外部环境,新区经济结构,以及落实中央、自治区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保障力度;三是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健全财政支出政策决策机制,做到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评估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坚决贯彻“零基”预算概念,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腾出财力用于“三保”支出;六是有效防控财政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3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8亿元,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7.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93.7%;非税收入4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6.3%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88亿元、调入资金7070万元总计14.07亿元。

由于2022年新区受进一步落实中央、自治区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影响较大,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等复杂因素的影响,一般公共预算减收幅度较大。在充分考虑了减税降费增减收因素、新区的财政收入结构,以及实际经济形势等因素后提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草案。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3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8亿元,比2022年预算数下降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8898万元总计14.07亿元,财政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充分考虑了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政策,促进新区发展以及落实政府主体支出责任等的需要。

3.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1)落实“三保“项目支出

“保工资”支出共计5.01亿元: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和聘用人员用于保障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及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等的人员经费共计2.03亿元,其中,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共计9291万元,项目支出中安排聘用人员经费共计1.09亿元,退休人员经费180万元;教师人员经费共计2.32亿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的在职在编教师人员经费共计1.36亿元,项目支出中安排的聘用教师经费共计0.92亿元,退休教师人员经费493万元;公安、消防、交警、税务等派出机构人员经费共计4073万元;预留聘用人员及派出机构绩效奖励经费共计2500万元。

“保运转”支出共计5854万元:基本支出中安排公用经费共计181万元,项目支出中安排经费共计5673万元,主要安排用于缴纳物业、保安服务经费、办公经费等。

“保基本民生”支出共计3.7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乡村振兴等。

2)“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共计147万元,比2022年预算安排下降24.6%其中:公务接待费61万元,下降15.3%;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下降66%;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68万元,下降2.9%

3)预备费安排情况

新区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300万元,与上一年度预算安排持平,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1%,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其他难以预见开支。

4)重点支出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支持教育发展投入3.16亿元,增长37.4%,主要安排用于明德校园中小学项目建设经费、中房美嘉幼儿园开办经费、中小学及幼儿园设施设备购置、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维修、中小学生均办公经费等。

——卫生健康投入4246万元,下降22%,安排用于疫情防控、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核酸检测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9025万元,增长10.2%,主要安排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生活补助、退役士兵补助、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社区惠民资金、城乡居民医保资金等。

——支持“三农”投入5170万元,增长23.8%。主要安排用于农业产业奖补资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农业保险、田长制林长制河长制专项项目经费、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和处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

——支持科技创新投入5813万元,增长25.7%。主要安排用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奖励,促进科技成果与技术交易奖励、科技三项经费、科技招商项目补贴、上规入统企业奖励、创新平台补助等。

——城乡社区投入2.12亿元,增长19.1%。主要安排用于园林绿化、路灯照明、道路养护、市政道路保洁、市容环境整治、两违整治、环卫设施建设、农危房改造、乡村风貌提升等。

——支持新区高质量发展、兑现企业扶持奖励共计2.46亿元,下降5.7%。主要安排用于支持新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企业上规上台阶奖励、“桂惠贷”财政贴息、产业引导基金、上市(挂牌)扶持奖励、支持新区服务业企业升级提档、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等。

——公共安全和应急项目投入7473万元,增长23.9%,主要安排用于公安巡防队员、交警协管员和消防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开展禁毒工作经费、消防车辆及设施设备维护、龙湖消防站建设尾款、公安涉密网建设经费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 政府性基金收入

新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824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95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8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亿元总计15.58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2. 政府性基金支出

新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88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4.24亿元,债务付息支出63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调出资金7070万元总计15.58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综合考虑了2023年土地出让状况,以及新区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收支平衡。

3. 重点项目支出安排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05亿元,主要安排用于临时过渡安置、土地征收补偿、拆迁专项经费、农民三产用地场地平整工程等项目。

2)土地开发支出2亿元,主要安排用于土地报批及购地指标购买、土地收储等项目。

3)城市建设支出7亿元,主要安排用于会展中心、文化广场、滨江湿地公园、雒容至东泉公路等PPP项目可用性付费、运营费等。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95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城市照明设施电费和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等。

5)债务付息支出6307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等专项债券付息支出,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新区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万元,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收入;支出3万元,为支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收支平衡。

(四)社保基金预算草案

1. 社保基金收入

新区2023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5697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增长2.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98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下降5.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99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长8.1%

2. 社保基金支出

新区2023年社保基金支出预算4765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增长13.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05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长24.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60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长8.1%。收支相抵,社保基金当年结余932万元。

(四)完成2023年预算目标主要措施

1. 增强财政实力,多举措确保税收入库

认真分析研判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环境,紧紧围绕收入目标,密切关注税收工作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影响财税收入的增减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税收征管。一是加强扶持引导,用好用足各类扶持措施和刺激手段,加快政策落地和资金落实,通过政策引领和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支持企业早日投产见效;二是支持招商引资活动,促进更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税收贡献率高的项目尽快落地;三是推动新区经济建设,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同联动,及时了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营动态,掌握税源变动情况,坚持做好财税运行分析,制定并动态调整组织收入预案;三是在征管上下功夫,通过财税平台建设加快信息共享,切实抓好大中小税源收入征管,堵塞征收漏洞,确保该收的收齐收足,及时入库;四是强化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尽快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确保基本建设资金可持续。五是立足实际,加强与区财政厅、市财政局对接沟通,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切实缓解财政压力。

2. 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继续立足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做好“三保”工作的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重点项目,推动新区发展。一是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结转两年以上的已分配至部门未下达指标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指标未支出资金、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全部作为结余资金予以收回。二是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不断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预算批复和转移支付下达进度,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形成结余结转资金,减轻财政库款压力。三是注重发挥资金效益。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对应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尽快拨付投入使用;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重点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 在促进新区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

一是加大对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投入,秉承项目为王的指导精神,扎实推进新区产业项目落地,持续为新区企业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技术改造升级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二是加快产业引导基金的推进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实时掌握新区引导基金和各金融机构的工作推进,加快落实引导基金资金投入;加大走访调研力度,进一步寻找优质企业、项目落户柳东。

4. 保障民生,切实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是保障城乡低保、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优抚人员等资金支出,切实加强资金拨付,提高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保持在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投入,积极推动教育环境改善、教育质量提升、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等;三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以改善农村环境为目标,积极推动乡村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加快资金拨付,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群众收入为动力,配合做好金融服务,支持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发展,切实做到推动农业生产。

5.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在政府采购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持续落实历年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及时支付采购资金,提速支付时间,实现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以上。

6. 不断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财政抗风险能力

一是强化政府债券管理。加强2023年政府债券资金收入、支出、付息及发行费用等的预算管理;积极向自治区申请2023年地方专项债券;加大财政对项目业主单位的监督,严格督促项目业主单位严格资金使用规范,坚决防止发生债务风险。

二是持续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在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的前提下,继续通过新区一般公共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方式逐年消化新区存量政府隐性债务,杜绝出现不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7. 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稳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传统的“基数+增长”预算安排模式,取消对无效、低效项目的预算资金安排,把资金统筹起来,集中财力办大事,真正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强化预算一体化和预决算公开。继续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按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的原则,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账务处理等各个业务环节按一个整体进行整合规范。

三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对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事前评估,提前开展项目论证、审核工作;加强对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 在金融管理工作上持续发力

1)深挖潜能,推动企业上市工作。一是跟进桂柳新材料、一阳科技、艾盛创制等拟上市企业上市工作进程,并继续挖掘新区优质企业冲击主板、科创板、北交所、新三板挂牌上市;二是持续推进四板上市工作,紧跟自治区和柳州市的政策导向,服务四板企业上市挂牌。

2)落实财政职能,加强金融监管工作。一是开展2023年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与排查工作,加强与综治办和公安局柳东分局沟通,做好新区非法集资参与人的信访、维稳和资金清退等工作。二是加强对新区金融组织的监管。做好对新区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工作;对新区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和典当公司2022年度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经营能力、风险制度和资产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考核评价。

9. 加大资产盘活力度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的盘活力度,着力推进国有资产处置力度,有效促进国有资产收益实现最大化。一是加强制度化建设,对现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行梳理,细化处置流程,规范处置行为,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提升国有资产处置效能;二是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有效盘活不同类型资产,充分挖掘资产潜在价值,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23年

柳东新区(高新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

来源:柳东新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23-01-19 11:07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影响和疫情反复的持续冲击,柳东新区(高新区)(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上下一心、迎难而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判当前社会经济形势,找准工作突破口,奋力攻坚,精准施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助推新区各项建设发展,全年财政预算实现收支平衡,总体运行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2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2亿元,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7.3%,完成年初预算90%。其中:税收收入6.61亿元,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3.4%,完成年初预算88.8%,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落实中央、自治区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对财力造成较大冲击,二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三是汽车行业产销量下滑;非税收入5173万元,下降39%,完成年初预算109.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均较去年均大幅度下降,但新区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2%,比上一年度税收占比下降3.9个百分点,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58亿元、调入资金1.5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9万元,收入总计13.56亿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2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62.7%,比2021年执行数下降2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到疫情反复、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税收及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度减少等因素的影响,当年财政收支出现缺口,因此大幅度压缩各项支出。但在支出总规模下降的情况下,新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三农”发展等民生支出,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同时集中财力投入科技、工业高质量发展、土地资源储备等新区重点项目,促进新区经济发展。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支出5.03亿元,支出总计13.56亿元,收支平衡。

(二)预备费执行情况

新区2022年预备费130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土地报批相关费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政府性基金收入

2022年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4.9%,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38.5%。完成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冲击、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新项目开工建设,导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减少。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主要是由于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增加。

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0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8.62亿元。

2. 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2年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7.0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51.9%,比2021年执行数下降41.9%。完成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减少相应征地开发支出。

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调出资金1.5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8.62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共计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共计5万元,为支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年终结余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社保基金预算收入

2022年新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3.3%,比2021年预算执行数增长5.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3.1%,比2021年预算执行数增长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8.1%,比2021年预算执行数下降3.1%

2. 社保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社保基金预算支出4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4.2%,比2021年预算执行数增长3.1%。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7.5%,比2021年预算执行数增长4.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6%,比2021年预算执行数增长2.7%

收支相抵,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331万元,历年滚存结余5317万元,社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五)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1. 切实兜牢底线,全力保障民生事项

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财力加大民生项目的投入。2022年新区民生支出6.37亿元,其中,教育资金2.08亿元,用于保障教师工资及社保、购买教学设施设备、学生营养午餐等,支持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投入民政、农林水、乡村振兴资金约1.24亿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接续乡村振兴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入医疗卫生资金约5441万元,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提升医疗卫生设施设备、雒容卫生院迁建,以及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筹措资金2781万元,用于拨付财政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以及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发放工作。

2)加快直达资金拨付和下达

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工作,依托直达资金系统完成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付、监督等一系列流程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实施监控管理,推动直达资金规范高效运行,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快速发挥效益,直接惠企利民。柳东新区2022年度获得直达资金共计8054.62万元,主要为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社会保险政策补贴、困难群众救助、医疗救助、城乡义务教育、基层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资金。预计支出8054.62万元,完成率100%

3)开展惠民惠农“一卡通”工作

认真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认真梳理新区各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明确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等信息,建立补贴政策清单,并在新区网站进行公开;清理整合补贴资金,确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为下一步规范发放打好基础。截至目前,新区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的惠民惠农补贴共计24项,已兑付资金194万元,已兑付人次12693人,上线工作已全部完成,兑付率100%

2. 打出助企纾困组合拳,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1)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制定新区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各项退税减税降费工作。2022年新区留抵退税预计12.97亿元,减免“六税两费”预计0.56亿元,为新区广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2)落实“桂惠贷”政策

2022年,新区通过“桂惠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企业授信35.97亿元,实际投放贷款33.25亿元,已超全年预期投放量,投放量占柳州市总投放量9.8%,较上半年增长1.32个百分点,占自治区1.16%,较上半年增长0.16个百分点,预计拨付财政贴息6625.01万元,其中新区本级贴息3975.01万元,争取到上级财政资金2650.00万元,惠及企业616户;兑现贷款贴息资金预计1348.30万元。

3)主动服务企业

成功举办两次柳东新区政银企金融服务交流会,进一步搭建了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三方交流平台,促进新区企业融资规模,截至目前,新区企业累计获得信贷资金66.4亿元,贷款余额共计265.09亿元;联合金融机构到企业走访服务,依靠对接会形成的联络机制和企业上报的融资困难及需求,联合建行、光大银行到企业进行走访服务,对接洽谈融资事项,为企业缓解融资困难;深挖新区优质企业上市及新三板、四板挂牌潜力,通过走访调研、实地考察及组织评审等多种方式建立新区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并积极为企业争取上级扶持奖励扶持资源,目前,将桂柳新材料(创业板)、艾盛创制(创业板)、东科公司(北交所)、首斧传媒(在谋划)、汽检公司(对赌条款中有上市条款)列为新区企业上市重点关注对象,从23家企业中优选7家企业作为四板挂牌培育对象,为桂柳新材料破格争取得到自治区拟上市重点企业路演资格,并为新区桂格光电、桂柳新材料两家企业争取到上级上市服务资源。

3. 立足经济支撑点,助推新区高质量发展

1)强化财政资金筹措支持

强化本级财政资金支持,持续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其中:PPP项目支出5.69亿元,用于文化广场、滨江湿地公园、会展中心二三期项目付费;筹集资金支持重点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工作,累计支出2.79亿元,投入用于土地储备及土地报批、房屋征收补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有力保障了新区国轩高科、赛克瑞普等重大项目建设用地。

2)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带动作用

继续发挥柳东引导基金的带动作用,尽快补齐汽车产业链条,加速产业聚集。先后完成了东创优跑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汽检基金等的建立工作;针对新能源及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项目进行梳理,储备优质项目,为完善企业产业链条打好基础。

4. 找准发力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积极筹措资金,强化资金保障

2022年,统筹安排资金9.37亿元,用于扶持新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技术升级改造、企业上规奖励、电费补贴、兑现优惠政策、厂房租金补贴等方面,不断提升园区软实力;以及工业用地开发整理、公共设施维护、绿化养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不断优化园区环境。

2)多举措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严格要求采购人属于意向公开范围按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意向;二是压缩合同签订时间,将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间压缩至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三是降低四场交易成本,除允许供应商已多种方式替代现金缴纳涉企履约保证金外,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依法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给予20%的价格扣除,并免收履约保证金;四是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1. 落实财政监督职能,筑牢财政安全防护网

1)财会金融齐发力,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自查自纠有关工作,对新区“三保”工作、财政资金支出和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等7项重点任务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筑牢底线思维,维护财经制度,提升财政效能;组织开展柳东新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对原始凭证、报账程序、资产管理等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合规性检查,通过企业自查、实地抽检等方式对新区24家有代理记账资格的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合法合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多部门联动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开展了“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意识,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开展对新区金融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对32家“资产管理类”的第三方财富公司进行摸底排查,并对2家企业开展重点检查,有效规范新区金融组织的经营,加强对金融组织的管理。

2)做好审计整改相关工作,加强审计成果运用

针对审计反馈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多措并举推进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政府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抓手作用,财政局牵头,立即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审计整改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梳理整改事项,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审计成果推动问题解决,坚持清单化推进,对难点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全力攻坚突破,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及时报送整改结果;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截至10月,已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工作。

3)政府采购及投资评审

坚持“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将政府采购项目纳入预算统筹管理,对于无预算采购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截至目前,新区政府采购金额1.15亿元,节约资金193.78万元,节约率1.7%;投资评审项目中,经审定的招标预控价审定金额共计6.74亿元,核减率4.6%,工程预结算审定金额共计26.45亿元,核减率2.8%,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为经济发展带来新活力,同时疫情防控逐渐进行常态化管理,我国经济总体上呈现向好态势。但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以及稳经济政策出台的缓释效应,2023年财政经济形势仍然严峻,新区财政收支平衡仍然面临较大挑战。收入方面:新区财源结构依然单一,未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链税收效应尚未形成,汽车产业产销量回升缓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新区影响持续;以及房地产市场前景依旧不明朗,多重因素叠加,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趋势明显。支出方面:刚性支出持续增长的形势没有改变,财政必保支出较多;新区仍在建设开发阶段,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基建项目开工、工业高质量发展等支出需求快速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加大,新区财政收支平衡矛盾进一步加剧。面对困难,新区将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必胜的信心,把压力转化为改革发展的动力,在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的同时,突出新区经济和建设发展的重点工作,集中财力,全力推动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新区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当前经济形式和外部环境,新区经济结构,以及落实中央、自治区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保障力度;三是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健全财政支出政策决策机制,做到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评估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坚决贯彻“零基”预算概念,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腾出财力用于“三保”支出;六是有效防控财政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3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8亿元,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7.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93.7%;非税收入4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6.3%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88亿元、调入资金7070万元总计14.07亿元。

由于2022年新区受进一步落实中央、自治区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影响较大,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等复杂因素的影响,一般公共预算减收幅度较大。在充分考虑了减税降费增减收因素、新区的财政收入结构,以及实际经济形势等因素后提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草案。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3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8亿元,比2022年预算数下降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8898万元总计14.07亿元,财政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充分考虑了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政策,促进新区发展以及落实政府主体支出责任等的需要。

3.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1)落实“三保“项目支出

“保工资”支出共计5.01亿元: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和聘用人员用于保障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及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等的人员经费共计2.03亿元,其中,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共计9291万元,项目支出中安排聘用人员经费共计1.09亿元,退休人员经费180万元;教师人员经费共计2.32亿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的在职在编教师人员经费共计1.36亿元,项目支出中安排的聘用教师经费共计0.92亿元,退休教师人员经费493万元;公安、消防、交警、税务等派出机构人员经费共计4073万元;预留聘用人员及派出机构绩效奖励经费共计2500万元。

“保运转”支出共计5854万元:基本支出中安排公用经费共计181万元,项目支出中安排经费共计5673万元,主要安排用于缴纳物业、保安服务经费、办公经费等。

“保基本民生”支出共计3.7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乡村振兴等。

2)“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共计147万元,比2022年预算安排下降24.6%其中:公务接待费61万元,下降15.3%;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下降66%;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68万元,下降2.9%

3)预备费安排情况

新区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300万元,与上一年度预算安排持平,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1%,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其他难以预见开支。

4)重点支出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支持教育发展投入3.16亿元,增长37.4%,主要安排用于明德校园中小学项目建设经费、中房美嘉幼儿园开办经费、中小学及幼儿园设施设备购置、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维修、中小学生均办公经费等。

——卫生健康投入4246万元,下降22%,安排用于疫情防控、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核酸检测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9025万元,增长10.2%,主要安排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生活补助、退役士兵补助、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社区惠民资金、城乡居民医保资金等。

——支持“三农”投入5170万元,增长23.8%。主要安排用于农业产业奖补资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农业保险、田长制林长制河长制专项项目经费、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和处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

——支持科技创新投入5813万元,增长25.7%。主要安排用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奖励,促进科技成果与技术交易奖励、科技三项经费、科技招商项目补贴、上规入统企业奖励、创新平台补助等。

——城乡社区投入2.12亿元,增长19.1%。主要安排用于园林绿化、路灯照明、道路养护、市政道路保洁、市容环境整治、两违整治、环卫设施建设、农危房改造、乡村风貌提升等。

——支持新区高质量发展、兑现企业扶持奖励共计2.46亿元,下降5.7%。主要安排用于支持新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企业上规上台阶奖励、“桂惠贷”财政贴息、产业引导基金、上市(挂牌)扶持奖励、支持新区服务业企业升级提档、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等。

——公共安全和应急项目投入7473万元,增长23.9%,主要安排用于公安巡防队员、交警协管员和消防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开展禁毒工作经费、消防车辆及设施设备维护、龙湖消防站建设尾款、公安涉密网建设经费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 政府性基金收入

新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824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95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8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亿元总计15.58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2. 政府性基金支出

新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88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4.24亿元,债务付息支出63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调出资金7070万元总计15.58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综合考虑了2023年土地出让状况,以及新区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收支平衡。

3. 重点项目支出安排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05亿元,主要安排用于临时过渡安置、土地征收补偿、拆迁专项经费、农民三产用地场地平整工程等项目。

2)土地开发支出2亿元,主要安排用于土地报批及购地指标购买、土地收储等项目。

3)城市建设支出7亿元,主要安排用于会展中心、文化广场、滨江湿地公园、雒容至东泉公路等PPP项目可用性付费、运营费等。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95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城市照明设施电费和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等。

5)债务付息支出6307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等专项债券付息支出,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新区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万元,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收入;支出3万元,为支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收支平衡。

(四)社保基金预算草案

1. 社保基金收入

新区2023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5697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增长2.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98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下降5.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99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长8.1%

2. 社保基金支出

新区2023年社保基金支出预算4765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增长13.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05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长24.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60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长8.1%。收支相抵,社保基金当年结余932万元。

(四)完成2023年预算目标主要措施

1. 增强财政实力,多举措确保税收入库

认真分析研判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环境,紧紧围绕收入目标,密切关注税收工作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影响财税收入的增减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税收征管。一是加强扶持引导,用好用足各类扶持措施和刺激手段,加快政策落地和资金落实,通过政策引领和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支持企业早日投产见效;二是支持招商引资活动,促进更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税收贡献率高的项目尽快落地;三是推动新区经济建设,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同联动,及时了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营动态,掌握税源变动情况,坚持做好财税运行分析,制定并动态调整组织收入预案;三是在征管上下功夫,通过财税平台建设加快信息共享,切实抓好大中小税源收入征管,堵塞征收漏洞,确保该收的收齐收足,及时入库;四是强化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尽快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确保基本建设资金可持续。五是立足实际,加强与区财政厅、市财政局对接沟通,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切实缓解财政压力。

2. 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继续立足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做好“三保”工作的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重点项目,推动新区发展。一是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结转两年以上的已分配至部门未下达指标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指标未支出资金、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全部作为结余资金予以收回。二是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不断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预算批复和转移支付下达进度,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形成结余结转资金,减轻财政库款压力。三是注重发挥资金效益。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对应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尽快拨付投入使用;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重点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 在促进新区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

一是加大对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投入,秉承项目为王的指导精神,扎实推进新区产业项目落地,持续为新区企业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技术改造升级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二是加快产业引导基金的推进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实时掌握新区引导基金和各金融机构的工作推进,加快落实引导基金资金投入;加大走访调研力度,进一步寻找优质企业、项目落户柳东。

4. 保障民生,切实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是保障城乡低保、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居家养老服务、残疾人、优抚人员等资金支出,切实加强资金拨付,提高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保持在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投入,积极推动教育环境改善、教育质量提升、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等;三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以改善农村环境为目标,积极推动乡村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加快资金拨付,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群众收入为动力,配合做好金融服务,支持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发展,切实做到推动农业生产。

5.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在政府采购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持续落实历年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及时支付采购资金,提速支付时间,实现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以上。

6. 不断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财政抗风险能力

一是强化政府债券管理。加强2023年政府债券资金收入、支出、付息及发行费用等的预算管理;积极向自治区申请2023年地方专项债券;加大财政对项目业主单位的监督,严格督促项目业主单位严格资金使用规范,坚决防止发生债务风险。

二是持续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在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的前提下,继续通过新区一般公共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方式逐年消化新区存量政府隐性债务,杜绝出现不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7. 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稳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传统的“基数+增长”预算安排模式,取消对无效、低效项目的预算资金安排,把资金统筹起来,集中财力办大事,真正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强化预算一体化和预决算公开。继续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按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的原则,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账务处理等各个业务环节按一个整体进行整合规范。

三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对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事前评估,提前开展项目论证、审核工作;加强对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 在金融管理工作上持续发力

1)深挖潜能,推动企业上市工作。一是跟进桂柳新材料、一阳科技、艾盛创制等拟上市企业上市工作进程,并继续挖掘新区优质企业冲击主板、科创板、北交所、新三板挂牌上市;二是持续推进四板上市工作,紧跟自治区和柳州市的政策导向,服务四板企业上市挂牌。

2)落实财政职能,加强金融监管工作。一是开展2023年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与排查工作,加强与综治办和公安局柳东分局沟通,做好新区非法集资参与人的信访、维稳和资金清退等工作。二是加强对新区金融组织的监管。做好对新区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工作;对新区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和典当公司2022年度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经营能力、风险制度和资产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考核评价。

9. 加大资产盘活力度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的盘活力度,着力推进国有资产处置力度,有效促进国有资产收益实现最大化。一是加强制度化建设,对现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行梳理,细化处置流程,规范处置行为,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提升国有资产处置效能;二是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有效盘活不同类型资产,充分挖掘资产潜在价值,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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