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799715508J/2021-149863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3日
标  题:
柳东营商〔2021〕3号 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柳州市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能力指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东营商〔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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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柳东营商〔2021〕3号 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柳州市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能力指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  |   发布日期: 2021-10-14 14:50   

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2021年柳州市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能力指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代章)  

    20211013日

  

2021柳州市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

市场监管能力指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1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能力指标实施方案》(桂市监发〔2021〕14号)2021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能力指标实施方案》(柳市监发〔2021〕18号)的工作部署,做好2021年柳州市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能力专项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对表先进地区营商环境,提高新区市场监管能力,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执法协同和监管数据归集;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着力推行柔性监管、智慧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体系,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在行政审批、企业办事等各方面对守信主体提供更便利的服务;强化跨部门综合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开展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清理行动,建立拖欠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机制。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互联网+监管

配合实现部门业务系统与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协调处理监管数据及时与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步进行更新,解决二次录入问题。牵头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市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科技和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新区具有行政监管职能的部门完成时限:20211130日)

(二)提升商务诚信度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试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进行修复,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重塑信用提供有效途径降低2020年度在库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数量。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配合单位: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1130日)

(三)提升政务诚信度

一是依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915号)精神及时受理政府不兑现承诺的企业投诉,转办新区相关部门协调处理,限期答复企业,并做好投诉受理的回访及跟踪落实工作二是整治新区不兑现对外来投资企业承诺的问题。2021年7月上旬配合市一级部门收集新区不兑现对企业承诺或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牵头单位:投资促进局、战略和经济发展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贸文化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分局、柳东生态环境局、社会事务局;完成时限:20211130日)

(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1.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

一是配合落实柳州市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工作通知,配合落实柳州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设定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二是配合市司法局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梳理编制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进行审核并向部门反馈意见。三是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程序公布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并向新区法规处备案。(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2.按自治区探索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建立柳州市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柳东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柳东分局、柳东生态环境局、商贸文化旅游局、社会事务局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3.研究制定针对在线新经济以及新产业、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包容期”“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新监管模式。一是加强包容审慎监管相关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广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2020版)》等政策文件,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在线新经济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鼓励、指导企业主动纠错,重塑信用。二是加强在线平台的监管,协助相关单位制定明星代言行为规范,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和广告领域护苗助老整治行动。三是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监测监管,对辖区内的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重点领域商品开展监测;依法规范网络市场交易秩序,查处网络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法规处;配合单位: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五)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依托大数据资源平台,及时汇聚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数据,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适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督促执法检查人员在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双随机监管平台,并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二是配合自治区进一步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监管业务展示能力和自治区数据共享平台数据交互能力,为汇聚、公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等数据提供系统支撑。(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科技和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柳州市柳东新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2.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并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一是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归集,配合自治区建设风险预警模型。二是接收、处置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风险预警模型推送(或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的线索,及时反馈处置结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科技和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柳州市柳东新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扩大跨部门联合抽查的领域范围。

组织柳州市柳东新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动态调整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抽查事项纳入联合抽查事项,扩大联合抽查领域范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配合单位:新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2.随机抽查部门实现全覆盖

一是组织柳州市柳东新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特别是国发5号文规定的16个部门)动态调整双随机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完善两库,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突出抓好监管平台的推广运用,配合自治区升级优化双随机监管平台,为双随机监管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化支撑。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强化抽查结果公示,涉企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配合单位:新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七)强化综合执法

1.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

配合推广使用自治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2.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抽查。(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3.进一步完善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公开发布。

一是配合落实柳州市印发的全市范围进一步完善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二是配合落实全市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有关要求完善后按照程序公开发布,同时向新区法规处备案。(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八)信用监管

1.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

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为纲,全量归集新区公共信用信息,向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数据占新区归集数据总量80%以上,且数据总量较去年同比增长20%,为市场化应用提供信用数据环境。(牵头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配合单位: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2.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

研究制定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推广使用内容规范、方便可用的信用承诺书样式。积极推动违诺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和流程落地,将信用承诺书及履约状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广西柳州等网站向社会公示。(牵头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法规处、行政审批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3.扎实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及时将自治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共享。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与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机结合,作为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重要依据。(牵头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九)清除拖欠账款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规定落实到位,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二是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抓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宣贯解读,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知法守法用法。按照《自治区国资委防止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工作,对工作不力的企业,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在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扣分。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行为进行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结合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及有关审计项目,关注各部门各单位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清欠工作力度,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清欠工作进程。(牵头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战略和经济发展局;配合单位:法规处人社局;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指标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将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能力指标纳入工作重点,精心组织部署,积极协调各方,确保指标任务按时完成。新区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分工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柳州市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主动汇报工作中需要自治区、柳州市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争取支持。持续对标对表先进营商环境水平,对行政监管、政策落实等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不断提高企业对新区市场监管能力指标的满意度。

(三)加强督导考核。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要会同各子项任务牵头部门加强对新区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立行立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按68号文明确的任务清单,逐条对应的第一牵头单位要积极与其他责任单位沟通联系,逐项对应填报《2021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进展情况表》,并按照新区营商办要求的报送时间送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汇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013日印发



中长期规划
索  引  号:
11450200799715508J/2021-149863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3日
标  题:
柳东营商〔2021〕3号 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柳州市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能力指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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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营商〔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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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营商〔2021〕3号 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柳州市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能力指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 | 发布时间:2021-10-14 14:50 

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2021年柳州市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能力指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代章)  

    20211013日

  

2021柳州市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

市场监管能力指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1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能力指标实施方案》(桂市监发〔2021〕14号)2021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能力指标实施方案》(柳市监发〔2021〕18号)的工作部署,做好2021年柳州市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能力专项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对表先进地区营商环境,提高新区市场监管能力,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执法协同和监管数据归集;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着力推行柔性监管、智慧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体系,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在行政审批、企业办事等各方面对守信主体提供更便利的服务;强化跨部门综合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开展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清理行动,建立拖欠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机制。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互联网+监管

配合实现部门业务系统与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协调处理监管数据及时与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步进行更新,解决二次录入问题。牵头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市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科技和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新区具有行政监管职能的部门完成时限:20211130日)

(二)提升商务诚信度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试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进行修复,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重塑信用提供有效途径降低2020年度在库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数量。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配合单位: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1130日)

(三)提升政务诚信度

一是依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915号)精神及时受理政府不兑现承诺的企业投诉,转办新区相关部门协调处理,限期答复企业,并做好投诉受理的回访及跟踪落实工作二是整治新区不兑现对外来投资企业承诺的问题。2021年7月上旬配合市一级部门收集新区不兑现对企业承诺或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牵头单位:投资促进局、战略和经济发展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贸文化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分局、柳东生态环境局、社会事务局;完成时限:20211130日)

(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1.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

一是配合落实柳州市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工作通知,配合落实柳州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设定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二是配合市司法局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梳理编制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进行审核并向部门反馈意见。三是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程序公布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并向新区法规处备案。(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2.按自治区探索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建立柳州市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柳东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柳东分局、柳东生态环境局、商贸文化旅游局、社会事务局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3.研究制定针对在线新经济以及新产业、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包容期”“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新监管模式。一是加强包容审慎监管相关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广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2020版)》等政策文件,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在线新经济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鼓励、指导企业主动纠错,重塑信用。二是加强在线平台的监管,协助相关单位制定明星代言行为规范,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和广告领域护苗助老整治行动。三是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监测监管,对辖区内的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重点领域商品开展监测;依法规范网络市场交易秩序,查处网络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法规处;配合单位: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五)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依托大数据资源平台,及时汇聚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数据,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适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督促执法检查人员在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双随机监管平台,并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二是配合自治区进一步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监管业务展示能力和自治区数据共享平台数据交互能力,为汇聚、公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等数据提供系统支撑。(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科技和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柳州市柳东新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2.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并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一是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归集,配合自治区建设风险预警模型。二是接收、处置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风险预警模型推送(或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的线索,及时反馈处置结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科技和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柳州市柳东新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扩大跨部门联合抽查的领域范围。

组织柳州市柳东新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动态调整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抽查事项纳入联合抽查事项,扩大联合抽查领域范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配合单位:新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2.随机抽查部门实现全覆盖

一是组织柳州市柳东新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特别是国发5号文规定的16个部门)动态调整双随机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完善两库,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突出抓好监管平台的推广运用,配合自治区升级优化双随机监管平台,为双随机监管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化支撑。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强化抽查结果公示,涉企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配合单位:新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七)强化综合执法

1.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

配合推广使用自治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2.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抽查。(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3.进一步完善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公开发布。

一是配合落实柳州市印发的全市范围进一步完善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二是配合落实全市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有关要求完善后按照程序公开发布,同时向新区法规处备案。(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八)信用监管

1.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

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为纲,全量归集新区公共信用信息,向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数据占新区归集数据总量80%以上,且数据总量较去年同比增长20%,为市场化应用提供信用数据环境。(牵头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配合单位: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2.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

研究制定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推广使用内容规范、方便可用的信用承诺书样式。积极推动违诺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和流程落地,将信用承诺书及履约状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广西柳州等网站向社会公示。(牵头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法规处、行政审批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3.扎实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及时将自治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共享。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与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机结合,作为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重要依据。(牵头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九)清除拖欠账款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规定落实到位,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二是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抓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宣贯解读,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知法守法用法。按照《自治区国资委防止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工作,对工作不力的企业,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在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扣分。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行为进行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结合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及有关审计项目,关注各部门各单位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清欠工作力度,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清欠工作进程。(牵头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战略和经济发展局;配合单位:法规处人社局;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指标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将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能力指标纳入工作重点,精心组织部署,积极协调各方,确保指标任务按时完成。新区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分工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柳州市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主动汇报工作中需要自治区、柳州市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争取支持。持续对标对表先进营商环境水平,对行政监管、政策落实等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不断提高企业对新区市场监管能力指标的满意度。

(三)加强督导考核。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要会同各子项任务牵头部门加强对新区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立行立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按68号文明确的任务清单,逐条对应的第一牵头单位要积极与其他责任单位沟通联系,逐项对应填报《2021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进展情况表》,并按照新区营商办要求的报送时间送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汇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0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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