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减免企业残保金近10亿元

来源: 转载:广西财政厅  |   发布日期: 2021-06-07 14:57   

为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自治区财政厅积极贯彻中央、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联合相关部门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据初步统计,2020年广西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多项收费基金累计达9.99亿元。

一、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70亿元。根据《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执行期间,广西累计减免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70亿元,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降低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3154万元。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和《关于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产品药品注册执行零收费的通知》(桂发改收费函〔2020〕148号),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减免政策执行期间,广西累计减免降低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3154.30万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的降低有助于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为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政策支撑。

三、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5786万元。根据《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5786.11万元,有助于广告业和娱乐业纾难解困,复工复产。

四、降低摩托车号牌工本费3393万元,降低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居民来文大陆通行证收费14万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降低至35元;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降低至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降低至200元。减免政策执行期间,广西累计减免摩托车号牌工本费3393.25万元,累计减免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居民来文大陆通行证13.65万元。减免政策的执行,为群众节省了办证费用,切实减轻社会负担。

五、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522万元。根据《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6号),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5786.11万元,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电影行业受本次疫情冲击影响较大,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出台,着实减轻了电影行业企业负担,有助于电影行业复工复产,促进电影行业发展。

广西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降低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降低摩托车号牌工本费、降低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文大陆通行证收费、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的落实和实施,减轻了群众负担,有助于企业纾困解难、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进一步优化广西营商环境。

编辑:耿学昌



减税降费

2020年广西减免企业残保金近10亿元

来源:转载:广西财政厅 | 发布时间:2021-06-07 14:57 

为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自治区财政厅积极贯彻中央、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联合相关部门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据初步统计,2020年广西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多项收费基金累计达9.99亿元。

一、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70亿元。根据《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执行期间,广西累计减免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70亿元,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降低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3154万元。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和《关于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产品药品注册执行零收费的通知》(桂发改收费函〔2020〕148号),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减免政策执行期间,广西累计减免降低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3154.30万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的降低有助于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为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政策支撑。

三、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5786万元。根据《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5786.11万元,有助于广告业和娱乐业纾难解困,复工复产。

四、降低摩托车号牌工本费3393万元,降低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居民来文大陆通行证收费14万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降低至35元;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降低至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降低至200元。减免政策执行期间,广西累计减免摩托车号牌工本费3393.25万元,累计减免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居民来文大陆通行证13.65万元。减免政策的执行,为群众节省了办证费用,切实减轻社会负担。

五、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522万元。根据《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6号),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5786.11万元,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电影行业受本次疫情冲击影响较大,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出台,着实减轻了电影行业企业负担,有助于电影行业复工复产,促进电影行业发展。

广西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降低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降低摩托车号牌工本费、降低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文大陆通行证收费、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的落实和实施,减轻了群众负担,有助于企业纾困解难、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进一步优化广西营商环境。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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