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799715508J/2021-74566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柳东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03日
标  题:
柳东城管委办〔2021〕12号 关于销毁2020年11月30日前未处理非法车辆的公告
发文字号:
柳东城管委办〔2021〕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9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柳东城管委办〔2021〕12号 关于销毁2020年11月30日前未处理非法车辆的公告

来源: 柳东新区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1-03-29 10:19   

柳东城管委办〔2021〕12号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综治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两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小客车(面包车)、农用车辆(拖拉机)等(以下简称“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各城区(新区)相应设立“五车”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的“五车”整治工作,并及时将暂扣违法车辆移送市“五车”停车场存放。

为进一步加强柳州市“五车”专项整治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秩序管理,确保违法车辆停放安全有序,“五车”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柳东新区“五车”整治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拟对2020年11月30日前逾期未接受处理的62辆违法车辆实施统一报废。如有异议者请持有效证明前往官塘创业园研发中心2号楼528室柳东新区“五车”整治办公室核实处理。在本公告发布的三个月期限内无异议者,市“五车”整治工作小组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接柳州市金回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报废。具体违法车辆信息详见附表。

特此公告。

附件:柳东新区计划销毁非法“五车”统计表(2020年11月30日前未处理非法车辆)

                                 柳州市柳东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33日印发



“双随机、一公开”
索  引  号:
11450200799715508J/2021-74566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柳东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03日
标  题:
柳东城管委办〔2021〕12号 关于销毁2020年11月30日前未处理非法车辆的公告
发文字号:
柳东城管委办〔2021〕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9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柳东城管委办〔2021〕12号 关于销毁2020年11月30日前未处理非法车辆的公告

来源:柳东新区执法局 | 发布时间:2021-03-29 10:19 

柳东城管委办〔2021〕12号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综治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轮车(机动、电动、人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两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小客车(面包车)、农用车辆(拖拉机)等(以下简称“五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各城区(新区)相应设立“五车”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的“五车”整治工作,并及时将暂扣违法车辆移送市“五车”停车场存放。

为进一步加强柳州市“五车”专项整治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秩序管理,确保违法车辆停放安全有序,“五车”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柳东新区“五车”整治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拟对2020年11月30日前逾期未接受处理的62辆违法车辆实施统一报废。如有异议者请持有效证明前往官塘创业园研发中心2号楼528室柳东新区“五车”整治办公室核实处理。在本公告发布的三个月期限内无异议者,市“五车”整治工作小组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接柳州市金回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报废。具体违法车辆信息详见附表。

特此公告。

附件:柳东新区计划销毁非法“五车”统计表(2020年11月30日前未处理非法车辆)

                                 柳州市柳东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3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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