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及《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桂事管发〔2021〕19号)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监管,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我局于2021年9月7日开展了2021年柳州市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现将本次抽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抽查数量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的10%的标准共抽取项目6个,从柳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3人组成检查组。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均无利害关系。我局执法人员负责对检查人员检查情况进行复核。
二、检查发现好的方面
通过检查发现,抽检项目所在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能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级相关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所有抽检项目均按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不存在应招标而未招标以及应公开招标而不进行公开招标的行为。施工、监理项目均实现了电子招投标。招标单位均按要求签署廉政承诺。招标投标过程中无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无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等问题。评标专家严格落实系统随机抽取规定,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专业符合项目要求。评标报告内容完整,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告发布及时。
三、检查发现的不足
个别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合同中有关具体内容;个别项目中标候选人人员信息公示不全;个别项目档案资料整理标准不高,归档不及时。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东建设局
2021年12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东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