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799715508J/2021-128995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06日
标  题:
柳东管办〔2021〕28号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东新区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东管办〔2021〕2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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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柳东管办〔2021〕28号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东新区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的通知

来源: 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1-07-09 17:51   

柳东管办〔202128

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东新区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76


柳东新区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实施计划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柳东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柳州市下达的约束性目标任务,结合新区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年度目标

完成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到2021年底,柳东新区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3%PM2.5浓度年均值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年均值不高于52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固定源污染治理

1.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力度。按照《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强化部门联动,以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为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新区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牵头部门工信局;责任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分局、柳东生态环境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等

推进企业集群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进一步确定产业发展定位、规模及布局。配合上级部门制定相关综合整治方案,提升新区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

牵头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工信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2.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依法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推动企业限期达标治理。完成智能排污管控系统建设,接入系统用户不少于50家。坚决防止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坚决遏制反弹现象。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电网公司专用变压器电量数据以及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工信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3.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

按照《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要求,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以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为管控重点,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新区VOCs排放源清单,重点加大化工、整车制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板材加工、家具制造、汽修、油品存储等行业废气综合治理力度,推动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加大清洁生产改造力度。

1实施源头替代。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的技术要求,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黏剂,在技术成熟的板材、家具、整车生产、汽修、印刷等行业,积极推进源头替代。对于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企业,监管时可依法不要求相应生产工序建设末端治理设施。对于使用VOCs 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原辅材料的工序,监管时可依法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推广使用水性建筑涂料、高分子防水材料,在政府投资项目中逐步普及。

2)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支持企业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推动企业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

3)强化设施运行管理。指导企业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督促企业建立管理台账,监督做好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关键参数、台账信息的记录保存,确保能够实时调取。

4)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根据O3PM2.5来源解析成果,结合行业污染排放特征和VOCs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等,确定新区VOCs 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VOCs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对新区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指导企业编制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明确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治污设施建设等全过程减排要求,测算投资成本和减排效益,为企业有效开展VOCs 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服务。20218月底前,完成新区建成区内VOCs年产生量大于10吨的企业一企一策方案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工信局、柳东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4.深入开展燃煤和生物质锅炉综合治理

加强各类锅炉环境执法监管。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逐步开展清洁燃料升级换代,推动供热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关停整合。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5.持续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整治

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要求,实施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推动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工信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二)深入开展移动源污染治理

1.加快柴油货车尾气治理

积极配合落实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要求。配合市级部门建立拥有(含租用)柴油货车15辆以上的运输企业目录、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数占其总车辆数(含租用)20%以上的运输企业目录、超标排放逾期未维修并复检合格的车辆目录等3个重点监管目录。配合开展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系统建设,及车载诊断系统(OBD)在线接入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在重点企业和重点物流园区安装车辆门禁监控系统。积极配合推动出台稳定达标的车辆可免于年检上线检测政策。配合开展排放检验机构及维修单位联合抽查执法行动。

牵头部门(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柳东建设局、市执法局柳东分局、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责任单位: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2. 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

配合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鼓励进入禁用区内作业的工程机械试点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以高排放控制区、施工工地、码头、物流园区等为重点,配合开展入户监督抽测。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柳东建设局、社会事务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加快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提高岸电设施使用效率。

牵头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责任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柳东生态环境局等

3. 强化油气回收治理

持续开展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执法行动,覆盖民营加油站。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控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商贸文化和旅游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三)深入城市面源污染治理

1.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

督促各类施工工地做到周边围挡、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施工工地、生产企业、物流园区出场车辆冲洗管理,确保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确保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道路整洁。加大重点道路洒水、清扫频次,确保道路环境卫生整洁无积尘。加快修缮硬化城市主干道周边及城乡接合部道路。引导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安装油烟高效净化设施,鼓励重点餐饮单位试点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在线监控。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问题整治,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解决一批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严格管控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

牵头部门(单位:市执法局柳东分局、柳东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加强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积极推进堆场、码头物料堆场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建设,物料输送装置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市执法局柳东分局、市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2. 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严格落实焚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网格化禁烧监管体系,明确网格责任人,推进清单式管理,确保卫星遥感监控火点数量同比减少。重点开展秋收春耕、榨季秸秆禁烧专项巡查。积极探索有组织科学焚烧管理,严密组织、严格监管、严肃责任,定人定责定田块,编制实施秸秆烧除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以全面提高甘蔗、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项目推动,通过优化布局、主攻主要任务、实施重点工程、完善政策支撑、创新机制体制等,加快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离田利用能力,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使秸秆综合利用形成区域化、多元化、标准化、高效化、产业化的发展格局。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局责任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工信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3. 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柳政规〔201951号),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责任和监管要求,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力度。在污染天气过程应急响应期间,全面加强执法管控工作。创新多途径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

牵头部门(单位:柳东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市执法局柳东分局、教育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四)积极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1.强化污染高发季节联防联控

持续开展以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和秸秆禁烧为重点的春季攻坚行动、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为重点的夏季攻坚行动、以工地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为重点的秋冬季攻坚行动。

牵头单位: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 实施差异化减排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有关要求,结合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工业污染特征、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等具体情况,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3.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提高环境监测水平。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污染物污染监测,综合运用网格化监测、走航监测、无人机巡查等方法,精准识别污染源,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实各级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强化部门(单位)协同,形成攻坚合力,按照管发展要管环保、管生产要管环保、管行业要管环保原则,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本部门(单位日常工作紧密衔接,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实现常态化管理,切实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二)严格考核问责。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采取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资金投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做好重点治污项目和监管能力建设经费的保障,重点加大农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建设等投入。对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增加投入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实现清洁生产、更低排放水平的重点企业给予鼓励和支持。多源筹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四)强化信息公开与工作调度。实时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公布新区空气质量数据。加强对年度主要任务的跟踪调度,在秋冬季攻坚等专项行动期间对各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周调度、月通报;在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时段,对各部门(单位)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调度,应急结束后通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迅速解决存在问题。

(五)加强宣传引导。高度重视攻坚行动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经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77日印发



政策措施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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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200799715508J/2021-128995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06日
标  题:
柳东管办〔2021〕28号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东新区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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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管办〔2021〕2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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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管办〔2021〕28号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东新区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的通知

来源: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1-07-09 17:51 

柳东管办〔202128

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东新区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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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新区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实施计划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柳东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柳州市下达的约束性目标任务,结合新区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年度目标

完成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到2021年底,柳东新区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3%PM2.5浓度年均值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年均值不高于52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固定源污染治理

1.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力度。按照《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强化部门联动,以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为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新区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牵头部门工信局;责任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分局、柳东生态环境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等

推进企业集群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进一步确定产业发展定位、规模及布局。配合上级部门制定相关综合整治方案,提升新区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

牵头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工信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2.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依法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推动企业限期达标治理。完成智能排污管控系统建设,接入系统用户不少于50家。坚决防止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坚决遏制反弹现象。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电网公司专用变压器电量数据以及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工信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3.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

按照《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要求,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以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为管控重点,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新区VOCs排放源清单,重点加大化工、整车制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板材加工、家具制造、汽修、油品存储等行业废气综合治理力度,推动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加大清洁生产改造力度。

1实施源头替代。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的技术要求,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黏剂,在技术成熟的板材、家具、整车生产、汽修、印刷等行业,积极推进源头替代。对于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企业,监管时可依法不要求相应生产工序建设末端治理设施。对于使用VOCs 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原辅材料的工序,监管时可依法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推广使用水性建筑涂料、高分子防水材料,在政府投资项目中逐步普及。

2)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支持企业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推动企业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

3)强化设施运行管理。指导企业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督促企业建立管理台账,监督做好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关键参数、台账信息的记录保存,确保能够实时调取。

4)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根据O3PM2.5来源解析成果,结合行业污染排放特征和VOCs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等,确定新区VOCs 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VOCs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对新区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指导企业编制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明确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治污设施建设等全过程减排要求,测算投资成本和减排效益,为企业有效开展VOCs 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服务。20218月底前,完成新区建成区内VOCs年产生量大于10吨的企业一企一策方案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工信局、柳东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4.深入开展燃煤和生物质锅炉综合治理

加强各类锅炉环境执法监管。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逐步开展清洁燃料升级换代,推动供热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关停整合。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5.持续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整治

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要求,实施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推动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工信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二)深入开展移动源污染治理

1.加快柴油货车尾气治理

积极配合落实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要求。配合市级部门建立拥有(含租用)柴油货车15辆以上的运输企业目录、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数占其总车辆数(含租用)20%以上的运输企业目录、超标排放逾期未维修并复检合格的车辆目录等3个重点监管目录。配合开展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系统建设,及车载诊断系统(OBD)在线接入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在重点企业和重点物流园区安装车辆门禁监控系统。积极配合推动出台稳定达标的车辆可免于年检上线检测政策。配合开展排放检验机构及维修单位联合抽查执法行动。

牵头部门(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柳东建设局、市执法局柳东分局、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责任单位: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2. 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

配合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鼓励进入禁用区内作业的工程机械试点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以高排放控制区、施工工地、码头、物流园区等为重点,配合开展入户监督抽测。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柳东建设局、社会事务局、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加快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提高岸电设施使用效率。

牵头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责任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柳东生态环境局等

3. 强化油气回收治理

持续开展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执法行动,覆盖民营加油站。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控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商贸文化和旅游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三)深入城市面源污染治理

1.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

督促各类施工工地做到周边围挡、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施工工地、生产企业、物流园区出场车辆冲洗管理,确保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确保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道路整洁。加大重点道路洒水、清扫频次,确保道路环境卫生整洁无积尘。加快修缮硬化城市主干道周边及城乡接合部道路。引导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安装油烟高效净化设施,鼓励重点餐饮单位试点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在线监控。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问题整治,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解决一批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严格管控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

牵头部门(单位:市执法局柳东分局、柳东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加强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积极推进堆场、码头物料堆场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建设,物料输送装置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市执法局柳东分局、市交通执法支队柳东大队,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2. 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严格落实焚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网格化禁烧监管体系,明确网格责任人,推进清单式管理,确保卫星遥感监控火点数量同比减少。重点开展秋收春耕、榨季秸秆禁烧专项巡查。积极探索有组织科学焚烧管理,严密组织、严格监管、严肃责任,定人定责定田块,编制实施秸秆烧除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以全面提高甘蔗、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项目推动,通过优化布局、主攻主要任务、实施重点工程、完善政策支撑、创新机制体制等,加快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离田利用能力,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使秸秆综合利用形成区域化、多元化、标准化、高效化、产业化的发展格局。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局责任部门(单位: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工信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3. 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柳政规〔201951号),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责任和监管要求,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力度。在污染天气过程应急响应期间,全面加强执法管控工作。创新多途径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

牵头部门(单位:柳东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单位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市执法局柳东分局、教育局,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四)积极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1.强化污染高发季节联防联控

持续开展以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和秸秆禁烧为重点的春季攻坚行动、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为重点的夏季攻坚行动、以工地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为重点的秋冬季攻坚行动。

牵头单位: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 实施差异化减排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有关要求,结合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工业污染特征、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等具体情况,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3.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提高环境监测水平。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污染物污染监测,综合运用网格化监测、走航监测、无人机巡查等方法,精准识别污染源,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柳东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实各级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强化部门(单位)协同,形成攻坚合力,按照管发展要管环保、管生产要管环保、管行业要管环保原则,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本部门(单位日常工作紧密衔接,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实现常态化管理,切实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二)严格考核问责。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采取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资金投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做好重点治污项目和监管能力建设经费的保障,重点加大农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建设等投入。对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增加投入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实现清洁生产、更低排放水平的重点企业给予鼓励和支持。多源筹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四)强化信息公开与工作调度。实时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公布新区空气质量数据。加强对年度主要任务的跟踪调度,在秋冬季攻坚等专项行动期间对各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周调度、月通报;在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时段,对各部门(单位)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调度,应急结束后通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迅速解决存在问题。

(五)加强宣传引导。高度重视攻坚行动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经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7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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