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出的建设项目(含辐射类及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
批复名称 |
申请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广西津联线缆有限公司柳州市新建新能源专用线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广西津联线缆有限公司 |
广西利圆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柳州市柳东新区官塘大道137号柳州德濠智造谷产业园2、3幢 |
柳东审批环保字[2025]10号 |
同意 |
2025/5/14 |
2 |
关于柳州市新港湾加油站有限公司雒容镇南庆村满塘屯三产B地块综合能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柳州市新港湾加油站有限公司 |
柳州市鸿瑞科技有限公司 |
柳州市柳东新区商务中心区北片翠岭路与仁和路交叉口西南侧 |
柳东审批环保字[2025]11号 |
同意 |
2025/5/20 |
3 |
关于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宝骏车体柔性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柳州市圣川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柳州市柳东新区宝骏大道8号宝骏基地 |
柳东审批环保字[2025]12号 |
同意 |
2025/5/30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2-2673290,电子邮箱:hbszspk@163.com,通讯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89号,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邮编:545616。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辐射安全许可证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