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农办发〔2022〕6号
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柳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精神,结合柳东新区实际,现将《柳东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柳东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中共柳州市柳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柳东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柳州市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柳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精神,结合柳东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行动目标
2022年,柳东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厕所革命持续推进,厕所粪污后端处理能力得到提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得到有效治理,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进一步提高,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试点稳步推进;村容村貌持续改善,村庄绿化率持续提高;长效管护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建立。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到2025年,柳东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柳东新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8%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85%;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村庄绿化覆盖率力争超过40%,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基本完善,农民环境保护意识和卫生健康意识明显增强。
二、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2022年8月底前)。制定柳东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行动目标、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压实新区各责任部门工作责任。
(二)全面推进(2022年12月底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全面铺开,全面有序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三)整治提升(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开展符合农村实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示范,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
(四)总结验收(202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按照自治区、柳州市制定的验收标准和办法,完成检查验收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党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市级统筹、县(区)负责、乡镇抓落实的推进要求,新区分管领导当好一线指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精心谋划部署,对标对表,逐条研究、准确把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推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强化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总结并提炼符合实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切实加强工作指导,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由点及面,辐射带动全域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三)加强分类指导,提高整治实效。统筹结合各地实际,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禀赋、历史传承习俗、民族文化特点、产业发展重点等情况,有针对性研究整治方案措施。柳东新区基础条件一般,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有待持续完善。
(四)加强投入保障,确保政策落地。加大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争取力度,通过统筹整合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相关渠道资金,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投入。鼓励通过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做好农业农村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农村人居环境各项优惠政策贯彻执行到位,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简化村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面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五)激发农民群众内生动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作用,加强宣传指导,普及文明健康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升农民健康素养,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热情,自觉主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六)强化考核激励,推动工作落实。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机制。结合环保督察、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持续开展督导、暗访,建立联动督查检查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健全激励问责机制,对整治措施有力、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提出批评,问题严重的跟踪问责。
(七)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进行调度。对雒容镇、洛埠镇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行的督导、暗访,建立“红黑榜”通报制度,适时进行通报,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各责任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调度。每季度和年度向市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报告任务落实情况。
《柳东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责任清单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落实措施 | 完成目标或成果体现 | 责任单位 |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 (一)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工程 | 1.制定实施方案或年度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各项工作。 | 到2025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8%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 | 社会事务局 |
2.因地制宜推广“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模式,推进农村黑灰污水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 到2025年至少推广“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模式或其他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模式建设项目。 | 社会事务局、生态环境局 | ||
3.开展农村户用沼气池排查,建立档案,盘活用好农村户用沼气池。 | 开展农村户用沼气池排查。 | 社会事务局 | ||
4.开展农村公厕建设行动,在行政村所在自然村或集中连片300户以上的自然村、易地搬迁安置点和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以及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村庄等,开展乡村公厕、中小学校公厕、乡村旅游景区公厕等改造和建设。 | 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新建或改造一批乡村公厕、中小学校公厕、乡村旅游景区公厕。 | 市执法局柳东分局、教育局、商贸文化旅游局、社会事务局 | ||
(二)提高农村改厕和后期管护质量 | 5.加大对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规范、运行维护规范等的宣传贯彻、技术培训,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加强对改厕施工质量和产品质量的监管。 | 每年开展农村户厕建设技术及运行维护规范的宣传或培训。到2025年实现农村厕所使用率、管护率、无害化处理率均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 | 社会事务局、科技和大数据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柳东新区分局 | |
6.统筹各种渠道资金,保障改厕后期运维管护经费。 | 指导统筹利用各种渠道资金保证改厕后厕所运行管护。 | 财政局 | ||
7.落实农村公共厕所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 | 明确乡村公厕、中小学校公厕、乡村旅游景区公厕等农村公共厕所管护单位,制定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人员,确保日常卫生保洁。 | 市执法局柳东分局、教育局、商贸文化旅游局、社会事务局 | ||
8.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问题厕所整改。 | 2022年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和乡村公厕、中小学校公厕、乡村旅游景区公厕等农村公厕问题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厕所,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到2025年,巩固厕所摸排成果,发现的问题厕所全部整改完毕。 | 社会事务局、柳东建设局、市执法局柳东分局、教育局、商贸文化旅游局 | ||
二、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三、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三、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 (三)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 9.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开展农村污水治理,按照《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手册(试行)》,因地制宜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创建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按照自治区出台的农村生活污水项目验收细则,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 | 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85%,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 生态环境局、柳东建设局、社会事务局、科技和大数据发展局 |
(四)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 10.摸清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情况,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时序。加强水域河道综合治理,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治理。 | 完成中小河流岸线治理。水域河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饮用水源地得到切实保护。 | 生态环境局、社会事务局、柳东建设局 | |
(五)提升镇级污水治理能力 | 11.制定工作方案,加快建设、完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管理管护机制。 | 到2025年所有建制镇都建设有达标污水处理厂并正常运行。 | 柳东建设局、战略和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 |
(六)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 12.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农村垃圾收、转、运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监管和运营维护体系。继续抓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 | 2022年配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完善《农村垃圾治理“一市一策”方案(柳州市)》并印发实施。压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合理布局,全面提升收运处置成效。 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行政村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抓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 | 市执法局柳东分局、社会事务局、生态环境局 | |
(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 13.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转运率、无害化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 | 2022年探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 到2025年,新区实行分类处理的行政村达到25%。 | 市执法局柳东分局、战略和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局 | |
14.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运输补贴制度,统筹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协作融合。 | 2022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运输补贴工作调研。 到2025年建立适合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运输补贴制度试点。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协作融合试点。 | 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市执法局柳东分局 | ||
15.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有机肥料厂。 | 2022年开展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工作调研。 到2025年按要求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有机肥料厂建设。 | 社会事务局 | ||
16.创建一批自治区级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 | 2022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调研。 到2025年力争申报1个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点。 | 市执法局柳东分局、战略和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局 | ||
17.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年度目标,探索开展农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新举措,健全回收网络建设,创建一批农村垃圾回收和资源资源化示范典型。 | 2022年探索扩大供销社等农村生活垃圾和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到2025年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示范点建设。 | 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市执法局柳东分局、社会事务局 | ||
四、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 (八)加强村容村貌引导 (八)加强村容村貌引导 | 18.持续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改善乡村生态环境。 | 到2025年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完成自治区确定的每个年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任务。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 |
19.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全面清理私搭乱盖、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在集中连片居住的水库移民村屯,实施人居环境整村提升工程。 | 到2025年村庄和庭院得到有效整治。 | 柳东建设局、市执法局柳东分局、社会事务局 | ||
20.开展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整治。 | 2022年配合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工作,加强对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进行常态化维护,加强督查,扎实开展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线路安全。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支持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需求,持续提升农村电网保障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做好“三线”统筹规划,避免安全隐患,以及乱拉、乱放等影响村容美观的现象发生。做好“三线”常态化维护,确保线路安全。 | 商贸文化旅游局、柳东建设局、工信局 | ||
四、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四、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 21.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以农房为主体,营造和整治提升具有柳州特色的村容村貌。 | 2022年配合自治区制定出台村容村貌提升导则,并贯彻落实。 2025年农村村容村貌得到全面提升。 | 柳东建设局 | |
22.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加强“三项工程”、通户道路建设,推动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 2022年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全覆盖;“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覆盖率达80%。制定并印发柳州市有关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的实施方案,启动实施“三项工程”项目。 到2025年持续轮训“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增强灾害信息员业务能力;“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覆盖率达100%。力争实现全市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屯)基本通硬化路,基本完成已硬化路面严重破损或路面宽度过窄的通自然村(屯)道路改造,基本完成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并将具备条件的通屯道路列入农村公路管养。 | 应急局、规建处、社会事务局、柳东建设局 | ||
(九)推进乡村绿化美化 | 23.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强庭院绿化、乡村绿化、村庄绿化,打造一批绿色乡村。加强古木保护,开展森林乡村、水美乡村建设。 | 2022年实施村屯绿化景观提升项目,积极申报森林村庄称号。申报并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年底前完成投资和治理面积任务均达到90%以上。 到2025年村庄绿化覆盖率力争超过40%。通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水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 社会事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柳东建设局 | |
(十)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 24.开展传统村落挂牌保护行动,加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古建筑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历史文化保护发展示范带。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奖补政策。 | 到2025年,各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实现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全覆盖,基本完成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各项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奖补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 柳东建设局、战略和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社会事务局、商贸文化旅游局 | |
五、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 (十一)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 | 25.大力实施村庄清洁行动。 | 2022年印发村庄清洁行动通知,因地制宜拓展“三清一改”内容,实行月报制度,村庄清洁行动覆盖所有行政村。 到2025年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 社会事务局、生态环境局、柳东建设局 |
(十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化 | 26.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运维、有监督的“五有”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建立“乡镇+行政村+自然屯(村)”的多层次管护机制、“发现、上报、解决”机制。设立村庄清洁日和公益性管护岗位。 | 2022年探索建立各类相关制度。 到2025年,相关制度全面建立。 | 社会事务局、战略和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柳东建设局 | |
27.建立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制定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标准和规范,保障运行管护经费,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农村污水处置和建制乡镇污水处理厂收费制度。 | 2022年启动系列清洁乡村机制体制建设。 2025年完善保洁机制,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运行管护经费得到充分保障。农村污水处置和建制乡镇污水处理厂收费制度得到充分落实。 | 社会事务局、战略和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柳东建设局 | ||
六、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六、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 (十三)强化基层组织作用 | 28.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群团组织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鼓励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参与人居环境整治。 | 到2025年基层党组织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机制作用得到有效落实,“四议两公开”村民重大事项决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在村级人居环境整治上起到充分推动作用。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动员和带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在条件成熟的村屯,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后续管护工作。 | 党群工作部、社会事务局、柳东建设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 |
(十四)普及文明健康理念 | 29.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法治和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按照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的要求,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和作用,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 按照《柳州市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评估办法(试行)》对各地开展考核评估。常态化在学校、家庭、社会开展教育宣传,持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依托柳州市四级“桂姐姐”宣讲队,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人居环境、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主题的宣讲宣传活动。引领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广大农民提升生态文明素养,养成清洁卫生、绿色低碳的健康生活习惯。 | 党群工作部、社会事务局、教育局 | |
(十五)完善村规民约 | 30.做好村规民约的制定修订工作和推动各地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 | 2022年指导做好村规民约的制修订工作,发挥村规民约在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村务管理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为自觉行动。 到2025年各村屯村规民约、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等进一步建立健全并到得到有效实施。 | 社会事务局、柳东建设局、党群工作部 | |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十六)加强财政投入保障 | 31.完善农村人居环境财政保障机制,强化政府资金投入。 | 各级各部门统筹利用各种渠道资金保证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资金投入。 | 财政局、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生态环境局、柳东建设局、社会事务局 |
(十七)创新完善相关支持政策 | 32.利用好农业农村各项改革政策和用地、用水、用电等优惠政策,支持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社会组织、经济能人、乡村工匠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 | 用好用足国家、自治区各项农村改革政策和优惠政策,保障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政府引导,金融、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农民积极参与等多方参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性格局基本建立。 | 社会事务局、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柳东建设局高新区税务局 | |
(十八)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 | 33.结合实际推动相关地方立法,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引导和鼓励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等,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乡村信息服务等领域,制修订一批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上位法律法规得到贯彻实施,根据柳州市实际探索开展相应配套立法。 到2020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逐步建立健全,积极参与自治区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监管。 | 社会事务局、法规处、市场监督管理局柳东新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柳东建设局、 | |
(十九)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 | 34.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究、开发。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人才培养和选派。 | 将人居环境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纳入《“十四五”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二版)》支持方向,对符合科技项目立项条件的相关领域科研项目给予立项支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各级、各类农村群众培训内容,在职业教育领域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培养一批人居环境整治人才队伍。常态化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 科技和大数据发展局、社会事务局、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柳东建设局 | |
八、强化组织保障 |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 | 35.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局,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党委农办统筹协调、部门配合、县(区)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 | 不断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机构,设立人居环境组。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督促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目标任务。 | 社会事务局 |
36.压实县(区)党委、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 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作为每年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指标,明确乡镇具体实施责任。 | 社会事务局 | ||
37.指导农垦国有农场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 根据农垦国有农场实际情况,指导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 社会事务局 | ||
八、强化组织保障 | (二十一)加强分类指导 | 38.合理划定集聚提升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空心村”、计划搬迁撤并类村庄,统筹考虑,科学划定整治范围。鼓励发展特色产业,抓好园区环境整治。 | 根据经济发展实际和乡村现状,科学分类划定整治方位,指导雒容镇、洛埠镇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指导雒容镇、洛埠镇结合自身资源和产业特点,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园,抓好园区环境整治,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 社会事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柳东建设局、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工信局 |
(二十二)完善推进机制 | 39.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奖补方式等机制,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债务压力。 |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有关建设、运行维护、奖补方式等机制,在项目建设上明确推进时序,防止盲目投资,造成债务压力。 | 社会事务局、战略和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柳东建设局 | |
(二十三)强化考核激励 | 40.制定督查计划,在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方案指标设置上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 定期、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 | 社会事务局 | |
八、强化组织保障 | (二十三)强化考核激励 | 41.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暗访事项。 |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暗访,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年度重点暗访内容。 | 社会事务局 |
42.按上级有关规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地方予以通报表扬。 | 对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乡镇,推荐参加上级激励表彰评比;结合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将工作优秀的乡镇向自治区推荐参加自治区级乡村振兴优秀乡镇评比。对工作滞后的乡镇和工作滞后的个人进行约谈,对履职不力的通报纪委监察部门进行问责。 | 社会事务局、战略和经济发展局、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生态环境局、柳东建设局 | ||
(二十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43.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正面宣传。 | 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过程中深挖亮点、及时总结,形成典型材料并积极向市党委宣传部、市党委农办推送。 | 党群工作部、社会事务局、商贸文化旅游局 |
备注:在文件印发后,若国家、自治区对责任清单中的各项任务目标有调整,则以国家、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为准。
柳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