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容镇、洛埠镇党委、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向非脱贫村选派乡村振兴指导员的通知》(柳乡村指办发〔2022〕28号)精神,柳东新区于2022年10月选派了13名业务骨干到新区没有派驻驻村第一书记的非脱贫村担任乡村振兴指导员,由于市管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岗位调整,需对13名乡村振兴指导员进行召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柳东新区乡村振兴指导员召回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各乡村振兴指导员做好工作安排,及时完成工作交接。
二、做好乡村振兴指导员驻村待遇保障工作。按照《中共柳州市柳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东新区非脱贫村乡村振兴指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柳东发〔2022〕44号)、《关于调整柳州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驻村工作补助待遇标准的通知》(柳组通字〔2018〕65号)、《关于调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通知》(桂组通字〔2021〕73号)要求,及时落实乡村振兴指导员驻村生活补贴、往返交通费、通讯补贴和住房补贴等相关待遇保障,各项补贴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
未尽事宜,请与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联系。联系人:韦毅,电话:0772-2673759,邮箱:shswj3998279@163.com。
中共柳州市柳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