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
关于调整优化柳东新区交通信号灯管理的建议
柳东新区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城市道路设施已经逐步完善,交通信号灯随着道路建设也不断建设完善。但交通信号灯的管理使用需要调整优化,以利于畅通工作建设与营商环境建设。建议如下:
一、优化调整主干道信息灯管控时间。柳东新区原来只有新柳大道一条主干道,现在已经建成曙光大道、官塘大道、博园大道等主干道。新柳大道、官塘大道等车流量,除上下班高峰时段外,车流量很小,而交通信号灯等待时间确很长(特别是新柳大道)。建议除上下班高峰时段外的时间,缩短信息灯通行和等待时间(每个方向20秒至30秒即可),以提高通行效率。
二、优化调整次干道,支路交通信号灯。大多数次干道及支路,车流量更少。建议缩短通行等待时间(15秒即可),对于车流量特别小的支路,可通过闪黄灯提醒司机谨慎通过。
三、关闭断头路路口红绿灯。在柳东新区,还存在断头路(如龙湖片区,启元广场附近等路段),道路只在规划中,并没有修好,没有形成交叉路口,但红绿灯已经安装好,并且正常开启红绿灯。这些断头路口开启交通信号灯没有任何意义,司机又得停车等待,浪费时间,又浪费资源。建议关闭这些没有建成使用的交叉路口信号灯。
办理答复情况:
关于鱼峰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XXX委员:
您在鱼峰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调整优化柳东新区交通信号灯管理的建议》(第1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组织柳东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处、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东大队和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道路建成后我委委托的临时管养单位)对柳东新区的信号灯亮灯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调查分析,目前柳东新区配时周期较大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一是主干路路幅较宽,跨主干路的人行横道较长,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 36670-2018〕要求,人行横道信号灯的绿灯时间应保证行人安全过街,行人过街步速宜按1.0m/s计算,故部分路口虽然相交方向可能已无车辆通行,但是依然需要按照行人过街最小绿灯时间放行支路方向;二是实施协调控制的道路路段各路口配时周期以关键路口(流量较大的路口)周期为准,周期统一;三是交警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无信号控制或信号灯为黄闪状态的路口,车辆未按让行原则通过并引发交通事故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较大威胁,为确保路口通行安全,即使部分路口交通流量较小,路口交通信号灯也依然需要保持启用状态,旨在通过交通信号灯对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通行速度加以控制,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
5月下旬,我委组织柳东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处、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东大队、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了协商会,结合委员意见和柳东新区人流量、车流量实际情况,制定了交通信号灯优化调整方案,对文林路与景苑路口、九子岭大道与文林路口、九子岭大道与龙湖路口、翠玲路与东埠路口等部分路口的交通信号灯灯控时间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对人流交通量少的路段信号灯实施了黄闪调配。
近年来,随着柳东新区人口逐步集聚和产城融合步伐加快,人流量、车流量渐增,目前我委已由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东大队组建信号配时优化服务团队,定期维护新柳大道沿线路口绿波协调控制方案。今后,我委将继续根据车流量及路口渠化设计情况及时优化配时方案,科学合理调整路口信号灯配时,同时积极采纳热心市民合理意见以及借鉴其他城市优秀经验,不断优化柳东新区道路设计方案,尽可能减少路口各方向车辆的通行延误和不必要的绿灯空放,最大限度地提升路口通行效率。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柳东新区发展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