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799715508J/2023-13365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19日
标  题:
柳东教〔2023〕24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东教〔2023〕2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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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教〔2023〕24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东新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3-06-19 16:51   

柳东教〔2023〕24号


柳东新区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35号)、《柳州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试行)》(柳教规〔2021〕1 号)等文件要求,稳慎有序做好新区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擅自设定任何限制性报名条件,不得采用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谈,不得向学生询问任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类问题,不得以冬令营、夏令营、开放日等各种方式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二、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学生入学保障工作

(一)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健全“双线四包”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扎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和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稳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二)妥善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完成证明、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要求家长到相关部门开具居住证、房产等证明,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如下:

1.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和在流入地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学生家长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址所属的学区学校申请就读,如果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原则上对同时满足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8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父母至少一方合法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由柳东新区教育局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3.父母其中一方为市区户籍的学生,另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8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由柳东新区教育局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父母为非柳州市区户籍的一方若不符合以上条件,则由柳东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回户籍地就读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三)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各中小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近就便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做好入学服务工作。

三、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

(一)第一阶段:2023年6月28日——7月4日,新生网上报名。

(二)第二阶段:2023年7月15、16日(星期六、星期日)。对有需要的新生进行现场材料核验。

(三)第三阶段:2023年7月30日前学校在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

四、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管和宣传

(一)加强编班管理和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要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须于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休学、转学等业务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二)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重点做好2023年初中学区生与非学区生的身份甄别,并按类整理归档,要将学生信息备案存档至少三年以上。各初中学校在2023年非学区新生入学通知书上,要明确告知学生将不能享受三年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推荐政策,并完善签收手续。

(三)严格监督问责。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招生入学工作公信力。对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772—3116570/0772—2673959。

附件:2023年柳东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此页无正文)

柳州市柳东新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东新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9日印发







附件:

       

2023年柳东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小学

初中

班级

学生

班级

学生

46个

2070人

49个

2450人

                                      


相关文件
索  引  号:
11450200799715508J/2023-1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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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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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教〔2023〕24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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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教〔202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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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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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教〔2023〕24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柳州市柳东新区教育局 | 发布时间:2023-06-19 16:51 

柳东教〔2023〕24号


柳东新区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35号)、《柳州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试行)》(柳教规〔2021〕1 号)等文件要求,稳慎有序做好新区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擅自设定任何限制性报名条件,不得采用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谈,不得向学生询问任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类问题,不得以冬令营、夏令营、开放日等各种方式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二、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学生入学保障工作

(一)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健全“双线四包”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扎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和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稳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二)妥善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完成证明、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要求家长到相关部门开具居住证、房产等证明,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如下:

1.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和在流入地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学生家长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址所属的学区学校申请就读,如果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原则上对同时满足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8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父母至少一方合法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由柳东新区教育局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3.父母其中一方为市区户籍的学生,另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8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由柳东新区教育局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父母为非柳州市区户籍的一方若不符合以上条件,则由柳东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回户籍地就读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三)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各中小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近就便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做好入学服务工作。

三、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

(一)第一阶段:2023年6月28日——7月4日,新生网上报名。

(二)第二阶段:2023年7月15、16日(星期六、星期日)。对有需要的新生进行现场材料核验。

(三)第三阶段:2023年7月30日前学校在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

四、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管和宣传

(一)加强编班管理和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要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须于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休学、转学等业务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二)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重点做好2023年初中学区生与非学区生的身份甄别,并按类整理归档,要将学生信息备案存档至少三年以上。各初中学校在2023年非学区新生入学通知书上,要明确告知学生将不能享受三年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推荐政策,并完善签收手续。

(三)严格监督问责。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招生入学工作公信力。对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772—3116570/0772—2673959。

附件:2023年柳东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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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东新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9日印发







附件:

       

2023年柳东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小学

初中

班级

学生

班级

学生

46个

2070人

49个

24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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