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3379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14日
标  题:
柳东规〔2020〕3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东规〔2020〕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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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规〔2020〕3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0-02-24 11:35   

柳东规〔20203

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单位,市派驻机构:

现将《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214

  

  

  

  

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

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全区第一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55号)、《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柳发〔20194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新区中小学教师管理改革,加强教师统筹管理,促进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自治区、柳州市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新区高地高质量、新区新跨越的总体思路,坚持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新区辖区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着力破解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制度保障,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改革。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功能,积极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新区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二)坚持体制创新,协同推进。构建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权责分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把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等协同配套、联动实施。

(三)坚持公正公平,规范有序。明确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管理监督,确保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有序推进。

(四)坚持稳中求进,以人为本。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出发点,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工作积极性,切实维护教师权益。

三、实施范围

新区范围内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四、实施内容

(一)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柳东新区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建立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区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由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定期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量。对在校学生数低于200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  

二是柳东新区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统筹提出各学校教职工编制的分配方案以及动态调整意见,报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按程序逐级报批。

三是编制核定后,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每二至三年集中调整一次,其间机构编制部门可根据各学校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任务增减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微调。学校在编制总量内提出年度编制使用数量申请,报柳东新区教育局统筹汇总,由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审核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计划,上报柳东新区管委会同意后,按程序逐级报批。柳东新区教育局按照编制标准和各学校提交的需求计划,按岗位配备教师,保证各中小学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

(二)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统筹管理。柳东新区教育局会同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标准核定新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后,经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岗位后,由柳东新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实际统筹管理岗位。

按照统一标准、岗位统筹、分类核定、职数统管的原则,打破岗位资源校级壁垒,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推行岗位动态管理机制。

一是统一核定区中小学校岗位总量。采取区分学段、打包核定的办法,将新区同类型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进行整合,分别对照现行中小学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统一核定各类岗位的岗位总量,统一核定初中、小学的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岗位数。

二是实行岗位按需分配,动态调整。柳东新区教育局在核定的不同类型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根据教职工编制、人员结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制定出岗位具体分配方案,将岗位核定到学校,报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备案后实施。原则上以学年度为周期实行动态调整。

三是落实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5年、10年的中小学乡村教师,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对应申报中、副高级职称。通过评审的按程序聘用到本单位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并兑现相关待遇。落实中小学校特色岗位和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教师设置过渡岗位等政策,进一步解决评聘矛盾。

(三)落实中小学校按岗聘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科学制定本单位的岗位竞聘方案,经学校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学校每三年开展一次全员竞聘上岗,每年根据教师队伍情况进行微调。竞聘前要将岗位条件、岗位数量、竞聘方式等在学校范围内广泛宣传;竞聘过程要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竞聘结果要及时公示,并接受教职工核实和质询。竞聘完成后,依法依规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妥善处理好未竞聘上岗人员的岗位调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到教学辅助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由柳东新区教育局组织相关转岗培训。

优化教师资源的统筹使用管理。通过多种交流轮岗形式,逐步实现学校之间专任教师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岗位结构、年龄结构和骨干教师比例大体相当,实现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管理和服务,为交流校长教师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积极引导优秀校长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缩小城乡、校际间教师队伍水平差距。学校须服从柳东新区教育局在校长教师交流工作上的整体安排,按照相关要求择优选派。

五年内即将退休的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的教师以及患有较为严重疾病经柳东新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原则上在原聘用学校续聘。

(四)强化聘期考核和考核结果应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建立不同工作岗位的分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柳东新区教育局制定基本评价标准,学校结合实际细化标准确定具体考评实施办法。聘期考核重点突出师德表现、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成效,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聘期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工资分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中工作表现和业绩优秀的教师允许越级竞聘,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的,应当聘用到相应层级的最低级岗位。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评先评优,并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逐步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师退出机制。对于考核不合格教师,如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或虽同意调整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或待岗期超过12个月仍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依法调整出教师队伍。

(五)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分配办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关于加强柳州市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柳人社发〔201815号)精神,核定教育系统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新区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建立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与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调整挂钩的长效联动机制。重新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后,柳东新区教育局负责推进制定柳东新区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六)健全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学校制定的教职工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等,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涉及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等重要信息应予以公开,实行回避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要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教职工维权服务机制、让教职工有充分、畅通的诉求渠道。对学校违背政策和程序的聘任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做事关新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局,是新区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改革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对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实行统一管理的有效途径,真正实现教师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从学校人系统人的转变。

(二)周密部署,理顺部门职责。成立由柳东新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柳东新区分管人事、教育工作的管委会领导为副组长,其他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柳东新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柳东新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建立由柳东新区教育局牵头,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纪委监委驻柳东新区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参与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协调、研究、解决管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柳东新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教职工编制的测算,核定各类学校岗位,负责教职工统筹调配和管理,指导学校具体做好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柳东新区教育局上报的教职工编制、岗位,按程序逐级报批;柳东新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教职工的工资,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相关待遇;市纪委监委驻柳东新区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县管校聘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调动学校的用人积极性,确保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顺利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督查,确保有序推进。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管理,严肃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信息公开,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队伍稳定。坚决杜绝以管校聘改革的名义违规选人用人、违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行为。

(四)加强宣传,做好正面引导。在改革过程中,各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提早研判,做好防控预案,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及时向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反馈。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08-2020.04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形成1+N的主架构文件,即《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及《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试行)》、《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职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分配方案(试行)》等一系列相关配套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并形成文件印发。

实施阶段2020.05-2020.12)。一是召开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相关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县管校聘相关工作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利用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广大教师达成共识,积极支持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三是根据相关文件或方案配置岗位、调配人员;四是各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岗位配置情况制定岗位聘任方案,报柳东新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五是组织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实施,同步推进。

(三)总结阶段2021.01- 2021.07)。进一步落实县管校聘的各项机制,对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工作落实。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制定补充办法。认真落实相关文件,做好相关的总结和巩固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印发



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3379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14日
标  题:
柳东规〔2020〕3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东规〔2020〕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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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规〔2020〕3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0-02-24 11:35 

柳东规〔20203

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单位,市派驻机构:

现将《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214

  

  

  

  

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

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全区第一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55号)、《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柳发〔20194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新区中小学教师管理改革,加强教师统筹管理,促进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自治区、柳州市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新区高地高质量、新区新跨越的总体思路,坚持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新区辖区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着力破解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制度保障,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改革。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功能,积极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新区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二)坚持体制创新,协同推进。构建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权责分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把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等协同配套、联动实施。

(三)坚持公正公平,规范有序。明确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管理监督,确保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有序推进。

(四)坚持稳中求进,以人为本。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出发点,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工作积极性,切实维护教师权益。

三、实施范围

新区范围内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四、实施内容

(一)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柳东新区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建立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区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由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定期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量。对在校学生数低于200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  

二是柳东新区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统筹提出各学校教职工编制的分配方案以及动态调整意见,报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按程序逐级报批。

三是编制核定后,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每二至三年集中调整一次,其间机构编制部门可根据各学校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任务增减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微调。学校在编制总量内提出年度编制使用数量申请,报柳东新区教育局统筹汇总,由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审核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计划,上报柳东新区管委会同意后,按程序逐级报批。柳东新区教育局按照编制标准和各学校提交的需求计划,按岗位配备教师,保证各中小学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

(二)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统筹管理。柳东新区教育局会同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标准核定新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后,经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岗位后,由柳东新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实际统筹管理岗位。

按照统一标准、岗位统筹、分类核定、职数统管的原则,打破岗位资源校级壁垒,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推行岗位动态管理机制。

一是统一核定区中小学校岗位总量。采取区分学段、打包核定的办法,将新区同类型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进行整合,分别对照现行中小学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统一核定各类岗位的岗位总量,统一核定初中、小学的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岗位数。

二是实行岗位按需分配,动态调整。柳东新区教育局在核定的不同类型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根据教职工编制、人员结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制定出岗位具体分配方案,将岗位核定到学校,报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备案后实施。原则上以学年度为周期实行动态调整。

三是落实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5年、10年的中小学乡村教师,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对应申报中、副高级职称。通过评审的按程序聘用到本单位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并兑现相关待遇。落实中小学校特色岗位和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教师设置过渡岗位等政策,进一步解决评聘矛盾。

(三)落实中小学校按岗聘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科学制定本单位的岗位竞聘方案,经学校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学校每三年开展一次全员竞聘上岗,每年根据教师队伍情况进行微调。竞聘前要将岗位条件、岗位数量、竞聘方式等在学校范围内广泛宣传;竞聘过程要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竞聘结果要及时公示,并接受教职工核实和质询。竞聘完成后,依法依规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妥善处理好未竞聘上岗人员的岗位调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到教学辅助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由柳东新区教育局组织相关转岗培训。

优化教师资源的统筹使用管理。通过多种交流轮岗形式,逐步实现学校之间专任教师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岗位结构、年龄结构和骨干教师比例大体相当,实现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管理和服务,为交流校长教师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积极引导优秀校长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缩小城乡、校际间教师队伍水平差距。学校须服从柳东新区教育局在校长教师交流工作上的整体安排,按照相关要求择优选派。

五年内即将退休的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的教师以及患有较为严重疾病经柳东新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原则上在原聘用学校续聘。

(四)强化聘期考核和考核结果应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建立不同工作岗位的分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柳东新区教育局制定基本评价标准,学校结合实际细化标准确定具体考评实施办法。聘期考核重点突出师德表现、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成效,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聘期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工资分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中工作表现和业绩优秀的教师允许越级竞聘,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的,应当聘用到相应层级的最低级岗位。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评先评优,并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逐步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师退出机制。对于考核不合格教师,如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或虽同意调整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或待岗期超过12个月仍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依法调整出教师队伍。

(五)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分配办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关于加强柳州市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柳人社发〔201815号)精神,核定教育系统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新区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建立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与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调整挂钩的长效联动机制。重新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后,柳东新区教育局负责推进制定柳东新区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六)健全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学校制定的教职工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等,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涉及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等重要信息应予以公开,实行回避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要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教职工维权服务机制、让教职工有充分、畅通的诉求渠道。对学校违背政策和程序的聘任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做事关新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局,是新区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改革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对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实行统一管理的有效途径,真正实现教师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从学校人系统人的转变。

(二)周密部署,理顺部门职责。成立由柳东新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柳东新区分管人事、教育工作的管委会领导为副组长,其他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柳东新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柳东新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建立由柳东新区教育局牵头,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纪委监委驻柳东新区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参与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协调、研究、解决管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柳东新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教职工编制的测算,核定各类学校岗位,负责教职工统筹调配和管理,指导学校具体做好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柳东新区教育局上报的教职工编制、岗位,按程序逐级报批;柳东新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教职工的工资,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相关待遇;市纪委监委驻柳东新区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县管校聘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调动学校的用人积极性,确保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顺利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督查,确保有序推进。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管理,严肃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信息公开,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队伍稳定。坚决杜绝以管校聘改革的名义违规选人用人、违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行为。

(四)加强宣传,做好正面引导。在改革过程中,各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提早研判,做好防控预案,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及时向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反馈。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08-2020.04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形成1+N的主架构文件,即《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及《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试行)》、《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职工待岗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柳州市柳东新区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分配方案(试行)》等一系列相关配套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并形成文件印发。

实施阶段2020.05-2020.12)。一是召开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相关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县管校聘相关工作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利用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广大教师达成共识,积极支持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三是根据相关文件或方案配置岗位、调配人员;四是各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岗位配置情况制定岗位聘任方案,报柳东新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五是组织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实施,同步推进。

(三)总结阶段2021.01- 2021.07)。进一步落实县管校聘的各项机制,对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工作落实。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制定补充办法。认真落实相关文件,做好相关的总结和巩固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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