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管办〔2021〕38号
东城集团,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东新区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关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柳东新区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持续巩固水污染防治攻坚成效,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切实保障柳东新区水环境质量持续良好,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1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桂环发〔2021〕14号)及《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柳环发〔2021〕100号)精神,以改善和保持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问题为导向,分解落实重点任务,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责任,统筹部署2021年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系统推进柳东新区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达到水污染防治考核各项目标要求。
二、主要目标
2021年,柳东新区洛清江河段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Ⅱ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好于Ⅱ类。柳东新区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三、工作任务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桂环发〔2021〕14号)、《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柳环发〔2021〕100号)精神以及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部署,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具体工作参照《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
四、任务落实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落实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考核方式
柳东新区落实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年底前各牵头部门(单位)按照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考核小组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接受考核。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柳东新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