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管办〔2022〕55号
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东新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关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柳东新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柳环发〔2022〕87号),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打造美丽宜居村庄,结合柳东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突出短板,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养殖污染防治等为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
到2025年,柳东新区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85%左右;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膜回收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5%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2年11月30日前)
制定柳东新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行动目标、实施步骤、具体措施,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柳东新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顺利推进。
(二)推进实施(2022年12月至2024年12月)
因地制宜开展创新模式、技术试点示范,总结推广成熟做法、技术工艺;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过程监管、督查,强化监督考核,有序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三)总结提升(2025年12月底前)
202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和责任人员,并将主要任务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柳东生态环境局联合新区社会事务局、柳东建设局、市执法局柳东分局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强化“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攻坚战。
(二)强化政策保障
柳东新区财政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支出责任,保障重点任务实施。发挥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引导效应,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支持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保护。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一体化运行管护。落实污染治理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列入建设用地计划,依法落实用地审批。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绿色金融,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投资建设。鼓励依法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农户付费制度。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三)强化监测监控
持续推进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结合环境监测工作,调查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情况、污染物去除效果。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执法监测。配合上级单位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建设。
(四)强化监督考核
健全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实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责任制,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对问题突出、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严肃问责。
附件:柳东新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2022—2025年)责任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