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管发〔2022〕74号
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东新区“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柳东新区“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审改办发〔2020〕3 号)、《柳州市县区、新区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柳审批发〔2022〕2号)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不改变现有行政许可和监管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以市场准入集成办理协同高效为核心,分批次推动更多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在新区实施“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和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动审批管理服务从“以政府为供给中心”向“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转变,提高集成化服务效能。
二、重点任务
(一)动态调整清单,实现“一单覆盖”。对行业目录清单实行分批纳入、动态管理,根据新区行业发展需要,分批梳理行业目录清单,确定行业名称以及涉及事项、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办事指南以及勘查标准等。行业涉及许可事项为1项的行业,不纳入“一业一证”改革工作。
(二)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一口受理”。设置“一业一证”专窗,专窗负责受理、录入、咨询、导办、出证等工作,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系统,各审批部门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有关前置部门的办理信息,并按照规定时限将审批结果汇集至综合窗口统一发证,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对政府部门间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信息,不得让申请人重新提交。
(三)强化协同办理,实行“一同核查”。对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事项,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
(四)重塑管理架构,实现“一体管理”。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范围的行业,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单项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部门。配套建立与行业综合许可相适应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理顺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规则和标准,梳理行业监管风险点,组织开展综合监管执法。
(五)整合证书颁发,实现“一证准营”。将审批结果统一汇集至办理窗口,在“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加载集成有效许可信息的二维码,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采取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将相关证书送达申请人。各部门对行业综合许可予以认可,同时,一并发放法定许可证,方便市场主体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一)选定试点行业。聚焦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分批次编制各个行业的综合许可证工作规范,整合流程,压减时限,统一要求,成熟一个、公布一个、实施一个。
(二)推进业务对接。加强各部门在审批、服务、监管全流程各环节中的衔接,确保部门协同无缝隙、风险防范无死角。共同编制试点行业“一业一证”工作规范及流程图,优化整合内部审批流程,推进改革措施落地实施。
(三)规范证件管理。根据柳州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统一制作柳东新区行业综合许可证,规范证照管理及发放,并及时进行备案。
(四)强化协同监管。建立健全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研究制定各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理顺监管职责。加快转变监管方式,依托“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分类监管、协同联合监管等,在避免执法扰民的同时提升监管实效。
(五)加强法治保障。行业综合许可证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现有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因实施行政许可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法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在办理行业综合许可证时,办理机构应当将具体实施相关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部门和相应救济方式告知市场主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健全“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推进机制,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注重改革力量的有效整合、协同发力,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保障,确保改革落实落地。
(二)加强培训指导。“一业一证”各行业涉及事项的有关部门,通过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实际案例演示等多种形式,做好“一业一证”专窗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一业一证”专窗人员业务能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公布行业清单、办事指南。要及时回应关切,主动引导预期,提高改革的社会认知度和市场主体获得感,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附件:柳东新区“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目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