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管发〔2023〕11号
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3〕9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柳政办〔2023〕9号)精神,切实做好柳东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新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建设柳州现代产业体系,扎实推进“三大振兴”,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开放强柳”,加快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万亿工业强市和广西副中心城市,奋力开创新时代新柳州建设新局面,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新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由统计部门按照《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和普查单位划分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定,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界定。
为保证统计单位的不重不漏,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在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
四、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投入产出调查对象的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资料。
五、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的要求,新区管委会成立柳州市柳东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负责新区普查的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新区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可采用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两员”不足的问题。
普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其中,本级“两员”经费,由本级财政负担,积极支持落实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与相关补贴,要按时足额支付“两员”经费,不得拖欠,不得摊派。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分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级分组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
涉及普查经费、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财务资料方面的事项,由财政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新区战略和经济发展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新区行政审批局、高新税务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新区人社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新区社会事务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的事项,由新区战略和经济发展局负责和协调,其中数据管理和信息共享事项由新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局、人社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的事项,由综治办协调。
雒容镇、洛埠镇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镇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新区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掌握普查对象有关普查资料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单位)的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二是坚持依法普查。新区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新区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普查对象可扫描证件上的二维码或直接通过自治区统计局官方网站查询核实身份,提交投诉建议。
三是确保数据质量。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互认。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
对于经查实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由统计机构按程序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由统计机构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加强规范统一。充分利用“六证合一”改革成果,健全部门联动的统计单位名录库持续维护更新机制,按照国家统一的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交换、共享标准和规范开展工作。积极利用上级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成果,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划分普查区。
五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探索直接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建立柳东新区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更新完善机制,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六是注重宣传引导。新区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发挥税务、工商等监管部门的作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参加普查,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公交车、宣传车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柳州市柳东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柳州市柳东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谭 建 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卢 懿 新区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局长
熊开春 新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陈俊宏 新区党政办副主任
成 员:李晓磊 新区规建处副处长
卢 洲 新区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周 婷 新区科技和大数据局副局长
张 欢 新区工信局副局长
何 嘉 新区财政局副局长
韦寒中 新区人社局副局长
何君华 新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彭元丽 新区法规处副处长
苏开燕 新区综治办副主任
卢益阳 新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白克俭 柳东建设局副局长
黄 捷 市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副局长
陈 芳 新区商贸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锦芬 新区教育局副局长
蒋柳燕 新区卫计监督所副所长
谢 伟 柳东公安分局副局长
方德峰 高新税务局副局长
冯 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分局副局长
赵江萍 柳东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余绍冬 雒容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覃永秘 洛埠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经济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战略和经济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卢懿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单位)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