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2833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18日
标  题:
柳东管函〔2018〕34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实施《润景花园项目限价商品房销售方案》的函
发文字号:
柳东管函〔2018〕34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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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柳东管函〔2018〕34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实施《润景花园项目限价商品房销售方案》的函

来源: 柳东新区  |   发布日期: 2018-05-23 17:13   

柳东管函〔2018〕34号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由柳州市雅筑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柳州市柳东新区职教园东侧润景花园限价商品房项目,计划于20185月开始进行限价房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以及选房摇号工作。柳东新区根据《柳州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该项目地块土地出让公告有关内容,拟定了《润景花园限价商品房销售方案》。现请贵委审核批复同意实施《润景花园限价商品房销售方案》,请予支持为盼!

此函。

附件:《润景花园项目限价商品房销售方案》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润景花园限价商品房销售方案

根据我市限价商品房相关规定为作好润景花园限价商品房销售工作现制定销售方案如下

一、限价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润景花园限价商品房项目位于柳东新区职教园东侧,建设单位为柳州市雅筑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1658套限价商品房。其中2#128套、4#130套、7#132套、8#132套(其他楼栋分别为:1#1套、4#2套【样板房】、3#128套、5#132套、6#129套、9#128套、10#131套、11#116套、12#113套、13#128套、14#128套)。目前该项目2#施工至地上2层、4#施工至地上4层、7#8#楼施工至施工至基础,预计交房时间202010月份,目前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标准按土地公开出让时的条款确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超过5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且最高销售单价不超过6200/平方米。

三、销售对象

限价商品房的供应对象包括:

(一)在柳东新区范围内(不含阳和新区,下同)购地建设、租用厂房纳税的规上或世界500强工业企业工作的员工

(二)在柳东新区范围内主板A股上市企业工作的员工    

(三)在柳东新区范围内购地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大型物流企业工作的员工

上述员工同时需满足如下要求:

1.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有效期至20197月(含7月份)以后;

2.员工社会保险费用由所在企业在柳州市社会保障机构连续代缴,代缴日期至首次开盘之日(时间节点定为2018615日,下同)止,缴纳期达2年以上;

3.工作地点必须在柳东新区。

(四)在柳东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且于2018年底前投入使用的党校、大中专院校、高中学校、中小学校以及公办幼儿园工作,并由上述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或人才中介机构在柳州市连续代缴社会保险费用至首次开盘之日止达2年以上的在职教职员工

(五)柳东新区范围内唯一住房被拆迁且未选择住房安置的家庭。

四、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的家庭或个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的家庭或者个人必须在柳东新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或完成购房网签备案则视为已有自有住房)。

申请人已经结婚的,其配偶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收养关系。

单身人士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的必须年满22周岁(男性)或20周岁(女性)以上(含2220周岁)。

(二)唯一住房被拆迁家庭购买本次限价商品房将不能再享受其他任何安置形式。

购房申请人不得在柳州市范围内申请购买两处及两处以上的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需承诺限价商品房交付时自愿退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

符合本方案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同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购买限价商品房:

(一)荣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及工匠称号的在职人员(不需参与摇号程序,可直接选房)

(二)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高级人才;

(三)具有高级(含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

(四)在2016-2018年内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乡村教师、师德模范称号、年度先进个人的在职教职员工。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原件及复印件;

(三)已婚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四)符合优先购买条件的申请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已进入经济适用住房轮候的,需提交购房时自愿退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放弃经济适用住房轮候的书面承诺

(六)拆迁户提供:柳东新区征地拆迁办提供的拆迁户尚未获得房屋安置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人本人所签署的承诺书。

说明: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的家庭,其共同申请人户籍不在同一地址的,应同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应同时提供每个共同申请人(未成年人除外)的身份证信息。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经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查验与复印件相符后退还。企业员工及教职员工的有关申请材料首先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材料真实性,并盖公章确认,之后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统一提交申请。购房申请人应承诺其提交的购房申请和提供的证明资料真实无误,同意有关部门查核有关情况,并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公示申请人的有关信息。

六、报名时间(含个人报名、企业审核及企业递交审核资料时间)

报名时间:2018516日至201852317:00止。

注: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无效,不再接收客户报名资料。

七、申购程序

(一)购房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限和方式提交有关材料至各单位工会进行初审。通过单位工会初审的客户资料,由单位工会在受理购房申请时间截止前,统一移交至市住建委柳东建设局。

(二)市住建委柳东建设局组织复审申请人的购房资格,确定合格申请人名单并通过柳东新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审核不成立的合格申请人确认为有效购房人。

(三)市住建委柳东建设局组织通过电脑摇号方式确定有效购房人的购买顺序。具体摇号事宜另行通知。

(四)电脑摇号结束后,根据电脑摇号确定的购买顺序,市住建委柳东建设局公布最终的有效购房人名单和购房顺序。

(五)柳州市雅筑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市住建委柳东建设局审核的有效购房人名单及顺序进行销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与有效购房人签订《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有效购房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认购和签订《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视为放弃购买资格,放弃认购的房源可由轮候人按轮候顺序进行认购。

八、摇号方式

电脑摇号确定客户的选房顺序根据选房顺序组织客户选房。

九、摇号范围

限价房房源的总量上限为1658套房屋。

十、其他事项说明

(一)商品住房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产品、不得捆绑精装修。

(二)在获取预售许可证后方可与有效购房人签订《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尚未取得预售证之前,不收取诚意金。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印发




其他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2833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18日
标  题:
柳东管函〔2018〕34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实施《润景花园项目限价商品房销售方案》的函
发文字号:
柳东管函〔2018〕34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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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管函〔2018〕34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实施《润景花园项目限价商品房销售方案》的函

来源:柳东新区 | 发布时间:2018-05-23 17:13 

柳东管函〔2018〕34号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由柳州市雅筑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柳州市柳东新区职教园东侧润景花园限价商品房项目,计划于20185月开始进行限价房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以及选房摇号工作。柳东新区根据《柳州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该项目地块土地出让公告有关内容,拟定了《润景花园限价商品房销售方案》。现请贵委审核批复同意实施《润景花园限价商品房销售方案》,请予支持为盼!

此函。

附件:《润景花园项目限价商品房销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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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景花园限价商品房销售方案

根据我市限价商品房相关规定为作好润景花园限价商品房销售工作现制定销售方案如下

一、限价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润景花园限价商品房项目位于柳东新区职教园东侧,建设单位为柳州市雅筑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1658套限价商品房。其中2#128套、4#130套、7#132套、8#132套(其他楼栋分别为:1#1套、4#2套【样板房】、3#128套、5#132套、6#129套、9#128套、10#131套、11#116套、12#113套、13#128套、14#128套)。目前该项目2#施工至地上2层、4#施工至地上4层、7#8#楼施工至施工至基础,预计交房时间202010月份,目前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标准按土地公开出让时的条款确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超过5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且最高销售单价不超过6200/平方米。

三、销售对象

限价商品房的供应对象包括:

(一)在柳东新区范围内(不含阳和新区,下同)购地建设、租用厂房纳税的规上或世界500强工业企业工作的员工

(二)在柳东新区范围内主板A股上市企业工作的员工    

(三)在柳东新区范围内购地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大型物流企业工作的员工

上述员工同时需满足如下要求:

1.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有效期至20197月(含7月份)以后;

2.员工社会保险费用由所在企业在柳州市社会保障机构连续代缴,代缴日期至首次开盘之日(时间节点定为2018615日,下同)止,缴纳期达2年以上;

3.工作地点必须在柳东新区。

(四)在柳东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且于2018年底前投入使用的党校、大中专院校、高中学校、中小学校以及公办幼儿园工作,并由上述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或人才中介机构在柳州市连续代缴社会保险费用至首次开盘之日止达2年以上的在职教职员工

(五)柳东新区范围内唯一住房被拆迁且未选择住房安置的家庭。

四、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的家庭或个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的家庭或者个人必须在柳东新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或完成购房网签备案则视为已有自有住房)。

申请人已经结婚的,其配偶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收养关系。

单身人士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的必须年满22周岁(男性)或20周岁(女性)以上(含2220周岁)。

(二)唯一住房被拆迁家庭购买本次限价商品房将不能再享受其他任何安置形式。

购房申请人不得在柳州市范围内申请购买两处及两处以上的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需承诺限价商品房交付时自愿退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

符合本方案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同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购买限价商品房:

(一)荣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及工匠称号的在职人员(不需参与摇号程序,可直接选房)

(二)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高级人才;

(三)具有高级(含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

(四)在2016-2018年内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乡村教师、师德模范称号、年度先进个人的在职教职员工。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原件及复印件;

(三)已婚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四)符合优先购买条件的申请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已进入经济适用住房轮候的,需提交购房时自愿退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放弃经济适用住房轮候的书面承诺

(六)拆迁户提供:柳东新区征地拆迁办提供的拆迁户尚未获得房屋安置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人本人所签署的承诺书。

说明: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的家庭,其共同申请人户籍不在同一地址的,应同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应同时提供每个共同申请人(未成年人除外)的身份证信息。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经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查验与复印件相符后退还。企业员工及教职员工的有关申请材料首先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材料真实性,并盖公章确认,之后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统一提交申请。购房申请人应承诺其提交的购房申请和提供的证明资料真实无误,同意有关部门查核有关情况,并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公示申请人的有关信息。

六、报名时间(含个人报名、企业审核及企业递交审核资料时间)

报名时间:2018516日至201852317:00止。

注: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无效,不再接收客户报名资料。

七、申购程序

(一)购房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限和方式提交有关材料至各单位工会进行初审。通过单位工会初审的客户资料,由单位工会在受理购房申请时间截止前,统一移交至市住建委柳东建设局。

(二)市住建委柳东建设局组织复审申请人的购房资格,确定合格申请人名单并通过柳东新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审核不成立的合格申请人确认为有效购房人。

(三)市住建委柳东建设局组织通过电脑摇号方式确定有效购房人的购买顺序。具体摇号事宜另行通知。

(四)电脑摇号结束后,根据电脑摇号确定的购买顺序,市住建委柳东建设局公布最终的有效购房人名单和购房顺序。

(五)柳州市雅筑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市住建委柳东建设局审核的有效购房人名单及顺序进行销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与有效购房人签订《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有效购房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认购和签订《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视为放弃购买资格,放弃认购的房源可由轮候人按轮候顺序进行认购。

八、摇号方式

电脑摇号确定客户的选房顺序根据选房顺序组织客户选房。

九、摇号范围

限价房房源的总量上限为1658套房屋。

十、其他事项说明

(一)商品住房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产品、不得捆绑精装修。

(二)在获取预售许可证后方可与有效购房人签订《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尚未取得预售证之前,不收取诚意金。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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