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社农发〔2022〕5号
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保护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经研究同意,现将《柳东新区2022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柳东新区财政局
2022年6月30日
柳东新区2022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为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根据国家在稻谷主产区实施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早稻生产补贴等政策精神和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稻谷补贴政策,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确保完成全年水稻生产任务,努力提高水稻单产,为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奠定基础,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稻谷,保障重点。明确稻谷补贴同特定作物稻谷挂钩,与其他涉农补贴相区别,做到专款专用。提高稻谷补贴资金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切实稳定我区稻谷生产能力,确保口粮绝对安全。
二是加强引导,调整结构。各镇要按照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补贴资金使用要有利于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三是新区统筹,镇主导。新区主要负责总体方案的设计、工作考核、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两镇人民政府是方案的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应依据当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确保补贴政策的全面准确贯彻执行,切实让稻谷生产者得益。
四是整合资金,提高效率。年内中央财政下达的相关粮食补贴资金,统一整合用于稻谷生产补贴,实行年内统一申报、核验、测算标准、发放,减轻基层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二、补贴资金的使用
(一)补贴资金来源和用途。
中央财政下达的2022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支持双季稻补贴),该类补贴资金主要支持以下内容:
实施稻谷生产补贴。对稻谷生产者按种植面积给予补贴(以下简称稻谷生产补贴)。
(二)补贴对象和范围。
稻谷生产补贴的范围和对象。
(1)补贴范围:在有水稻种植的镇实施。
(2)补贴对象:水稻生产者(包括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年内种植单季稻、双季稻原则上都应给予补贴,重点支持双季稻规模种植。新区对申报条件不作具体统一规定,由各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明确申报条件,符合本镇申报资格条件的水稻生产者可自愿申报补贴。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应列入申报范围,并由乡镇逐一通知到户、到人。
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田块,水稻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且有正常产量的可以列入补贴,否则不给予补贴。旱改水的稻田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验收确认为水田,并有正常产量的可以列入补贴范围。
(三)稻谷生产补贴面积依据。
实行补贴面积申报制,在本镇规定的时间申报(原则上在8月底前完成申报)的才予以补贴。
生产者按早稻(同一地块只种植一季早稻的)、中稻、晚稻(同一地块只种植一季晚稻)、双季稻(同一地块种植早、晚两季水稻的,不含再生稻,下同)面积分别申报,以便核验。
已经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或加入合作社的,由实际种植的一方申报补贴,同一地块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重复。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上年结余资金、地方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等因素据实测算确定。
测算方案:采用统一补贴标准方式。全镇统一每亩补贴标准,按照以下方法测算补贴标准和计算生产者补贴面积。
①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公式:每亩补贴标准=(自治区下达补贴资金总额+上年结余资金)÷(全区核实的一季早稻面积+一季晚稻面积+种植双季稻稻田面积×2×1.5)。
②计算生产者补贴面积方法:种植单季稻按实际种植面积计算;种植双季稻的,按双季稻面积(复种)的1.5倍计算补贴面积。
③每亩补贴控制在300元以内。
(五)目标任务。
稻谷生产有关补贴目标任务。各地要通过稻谷生产补贴,积极引导和鼓励生产者发展水稻生产,确保水稻面积不减少。同时引导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推广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稻田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粪污还田、稻田综合种养等技术和模式。
(六)补贴资金的下达和兑现。
1.稻谷补贴资金的下达。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根据相关部门的资金分配方案下达(拨付)至新区财政局,再由新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各镇财政所,并督促财政所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稻谷生产者。
2.稻谷补贴资金的兑现。应兑现的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和稻谷生产补贴资金,由镇财政所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2〕18号)等有关规定,直接兑付给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应通过转账方式兑付,原则上不允许现金兑付。
三、职责分工
新区财政局负责将稻谷补贴资金拨付至各镇财政部门,与镇财政所进行补贴资金的清算等工作。各镇财政所负责按时核拨(发)兑付补贴资金,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及监督补贴资金的安全使用工作。
新区社会事务局负责制定稻谷补贴实施方案及稻谷补贴实施工作流程。会同新区财政局指导和检查各镇稻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做好稻谷生产补贴基础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等工作,并向同级财政等有关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辖区内各部门做好稻谷补贴工作,督促辖区内相关村委会核实稻谷生产者种植情况,督促所辖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向稻谷生产者支付补贴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两镇人民政府是此项补贴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两镇财政所、社会事业办等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为加强对柳东新区稻谷补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柳东新区稻谷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启英 柳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覃智林 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连 沁 柳东新区财政局副局长
何君华 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廖太红 柳东新区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余 升 雒容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吴 佳 洛埠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两镇稻谷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推进、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制定相关措施和考核办法;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开展指导、督促、检查、完成稻谷补贴发放工作;研究解决稻谷补贴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何君华兼任。办公室负责做好对稻谷补贴发放工作进行督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2671057(兼传真),电子邮箱:shswj3998279@163.com。
(二)加强政策宣传。
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稻谷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形式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稻谷生产经营主体了解稻谷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各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三)做好基础工作。
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各镇要坚持并完善此前涉农补贴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
(四)严明申报纪律。
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
对稻谷生产补贴失信者,视情节,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申请资格,进行全区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和各类奖项。因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申报补贴资格。
(五)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稻谷补贴实行预算绩效管理。新区对各镇绩效目标进行分解(详见新区财政局下达补贴资金的文件),社会事务局要填报绩效目标自评表,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归口管理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绩效评价结果将与预算资金分配挂钩。
附件1 稻谷补贴实施工作流程
附件2-1 镇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的公告
附件2-2 村委会报送稻谷补贴面积汇总表格式
附件2-3 农户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申报表(普通农户申报)
附件2-4 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大户、家庭农场)申报表
附件2-5 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农民合作社)申报表
附件2-6 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农业企业)申报表
附件3 镇人民政府对稻谷生产补贴的公示
附件4-1 镇人民政府报送补贴面积的函
附件4-2 镇报送稻谷补贴面积汇总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2022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