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决定成立柳东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 铭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麦柳军 市场监管局柳东新区分局局长
陈俊宏 党政办副主任
谢 伟 柳东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张 欢 工信局副局长
吕达明 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彭元丽 法规处副处长
许庆邦 综治办副主任
廖 婧 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廖庆文 市场监管局柳东新区分局副局长
叶 芷 市场监管局柳东新区分局副局长
陈 芳 商文旅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柳东新区分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辖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柳东新区分局副局长廖庆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柳东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专题会议制度,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和参加单位由召集人决定。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