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公安局柳东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公安局柳东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01-08 15:0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柳州市公安局和柳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依托门户网站、网上公安局等网站,及时发布本地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同时,通过”柳东警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场宣传、窗口单位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对有关公安的政策进行滚动宣传,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够强,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

2、公开力度不够大,对依申请公开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

3、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

4、政府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度不够,共享机制有待完善。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工商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2、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区政府和市工商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3、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4、加强户政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户政民警的业务能力,杜绝造成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的问题,避免业务和审批脱节导致审批流程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2024年,分局在市公安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建设、维护、利用好分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效能。

柳州市公安局柳东分局            

2024年1月3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公安局柳东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柳州市公安局柳东分局 | 发布时间:2024-01-08 15:0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柳州市公安局和柳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依托门户网站、网上公安局等网站,及时发布本地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同时,通过”柳东警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场宣传、窗口单位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对有关公安的政策进行滚动宣传,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够强,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

2、公开力度不够大,对依申请公开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

3、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

4、政府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度不够,共享机制有待完善。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工商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2、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区政府和市工商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3、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4、加强户政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户政民警的业务能力,杜绝造成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的问题,避免业务和审批脱节导致审批流程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2024年,分局在市公安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建设、维护、利用好分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效能。

柳州市公安局柳东分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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