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管办〔2023〕33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

来源: 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3-11-01 11:06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2023-2027年)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O二三年九月


目 录

............................................................1

一章 总则 .......................................................2

1.1 编制背景....................................................2

1.2 编制原则....................................................3

1.3 编制依据....................................................4

1.3.1法律法规 ..............................................4

1.3.2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 ......................................6

1.3.3标准规范 ..............................................8

1.4 规划范围....................................................9

1.5 规划期限....................................................10

1.6 术语定义....................................................10

第二章 区域概况....................................................11

2.1自然气候条件.................................................11

2.1.1地形地貌 ..............................................11

2.1.2气候特征 .............................................13

2.1.3水系分布 .............................................13

2.1.4生物资源 ..............................................16

2.1.5土壤特征 ..............................................17

2.2 社会经济状况.................................................18

2.3生态环境概况................................................24

2.3.1水环境质量状况 .........................................24

2.3.2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28

2.3.3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31

2.3.4重点环境问题 ...........................................31

2.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32

2.4.1畜禽养殖现状 ...........................................32


2.4.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38

2.4.3 禁养区划定情况..........................................50

2.4.4 种养结合现状 ...........................................52

2.4.5 存在问题...............................................53

第三章 规划目标....................................................54

3.1 规划目标和指标...............................................54

3.1.1总体目标 ..............................................54

3.1.2规划指标 ..............................................54

3.2 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分析........................................54

3.2.1土地承载力测算 .........................................54

3.2.2水资源承载力测算 ........................................56

3.3目标实现性分析...............................................56

3.3.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56

3.3.2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56

3.3.3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56

3.3.4臭气治理率.............................................56

第四章 主要任务...................................................57

4.1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57

4.1.1加强分区管理,防治复养反弹 ...............................57

4.1.2合理空间布局,优化环境承载 ...............................58

4.1.3把好审批关口,严格项目准入 ..............................58

4.2 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59

4.2.1推行种养结合,提高利用水平 ..............................59

4.2.2开展试点工作,做好总结推广 ..............................60

4.2.3发展规模养殖,推进标准化生产 .............................60

4.3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61

4.3.1完善源头减量设施 .......................................61

4.3.2完善粪污处理设施 ........................................63

4.3.3完善田间配套设施 ........................................64

4.4 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64

4.5强化环境监管................................................65

4.5.1强化日常环境监管........................................65

4.5.2 防范污染风险............................................65

4.5.3 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66

4.5.4 完善社会监管机制.........................................66

4.5.5 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67

第五章 效益分析...................................................67

5.1经济效益...................................................67

5.2 环境效益...................................................67

5.3社会效益...................................................67

第六 保障措施 ..................................................67

6.1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68

6.2 完善政策支持,强化技术支撑....................................68

6.2 狠抓监督管理,广泛宣传引导....................................69


为全面加强柳州市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污染的长效治理,统筹安排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提升养殖环境监管能力,实现畜禽养殖业生产与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关于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柳东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背景

我国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规模化养殖水平显著提高,保障了城乡居民肉、蛋、奶的稳定供给。但是,畜禽养殖种养平衡程度不高,粪肥还田利用渠道不畅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大量畜禽养殖废弃物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系到畜禽产品的有效供给,关系到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种养平衡,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及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对于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转变农村居民生活方式、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有关标准和要求,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完善粪肥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种养平衡、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国家大力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

《广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指出,以生猪调出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区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五”期间,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柳东新区以新时代“三农”工作为总抓手,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根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保障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结合已划定的禁养区方案、乡村振兴和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需要,编制《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

1.2 编制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区域养殖业、种植业现状和产业发展趋势,统筹考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环境质量现状与保护要求、区域功能定位等因素,科学规划畜禽养殖总量和空间布局。

(2)循环利用、强化监管。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加快构建农牧循环种养结合发展新格局。严格畜禽养殖业环境准入,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发挥规划引导作用。

(3)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对不同养殖类型、不同养殖规模的养殖场,按照“因地制宜、分区分类”的思路,探索适宜的粪污肥料化、燃料化、基质化等利用模式,推行全量收集和清洁高效利用。

(4)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完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地方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第三方服务等社会化运营模式健康发展。

1.3 编制依据

1.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18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年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年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8年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年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0年)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009年)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019年修订)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年修订)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8年修订)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017年修订)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017年修订)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012年修订)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015年修订)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2021年)

(22)《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2013年)

(2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2016年)

(24)《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9年)

(25)《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 (2020年)

(26)《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2021年)

(27)《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2004年修订)

(28) 《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年)

(29)《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

1.3.2 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

(1)《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2)《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2021〕8号)

(4)《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

(5)《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28号)

(6)《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7)《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环土壤〔2022〕8号)

(8)《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农办牧〔2022〕19号)

(9)《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

(10)《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

(11)《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号)

(12)《关于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1〕465 号)

(13)《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农办牧〔2022〕19 号)

(14)《广西“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

(15)《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3 号)

(16)《柳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

(17)《柳州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

(18)《广西柳州汽车城总体规划(2010-2030)》

(19)《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柳政规〔2021〕12号)

(20)《柳东新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

(21)《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柳东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柳东管办发〔2019〕83号)

(22)《柳州市柳东新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

(23)《柳州市雒容镇总体规划(2010-2020)》

(24)大正村、东塘村、高岩村、果园社区、连丰村、龙岭村、坭桥村、盘古村、秀水村、竹车村、竹桐村村庄规划

1.3.3 标准规范

(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084)

(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 7959)

(3)《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4)《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6)

(5)《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18877)

(6)《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 (GB/T 25169)

(7)《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 25246)

(8)《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 26624)

(9)《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 27622)

(10)《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T 36195)

(1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497)

(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

(13)《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 81)

(14)《有机肥料》 (NY525)

(15)《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NY/T 1169)

(16)《沼肥施用技术规范》 (NY/T 2065)

(1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1.4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柳东新区全境,包括雒容镇、洛埠镇2个镇,15个行政村。

1.4-1 规划范围示意图

1.5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年至2027年,基准年为2022年。

1.6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划。

(1)畜禽规模养殖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6号)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生猪存栏≥300头,肉牛存栏≥50头,奶牛存栏≥100头,蛋禽存栏≥2000羽,肉禽存栏≥5000羽。

(2)畜禽养殖户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畜禽养殖户指未达到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但满足下列要求的畜禽养殖户:生猪设计存栏≥50头,奶牛设计存栏≥5头,肉牛设计存栏≥10头,蛋鸡/鸭/鹅设计存栏≥500羽,肉鸡/鸭/鹅设计存栏≥2000羽。

(3)猪当量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推荐1个猪当量1年的氮排泄量为11千克/头。按存栏量折算:100头猪相当于15头奶牛、30头肉牛、250只羊、2500只家禽。

(4)畜禽粪污

指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尿及污水等总称。

(5)畜禽粪肥

指畜禽粪污经过无害化处理和发酵,充分杀灭病原菌、虫卵和杂草种子后作为肥料还田利用的堆沤肥、沼渣、沼液、肥水和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料。

第二章     区域概况

2.1自然气候条件

2.1.1地形地貌

柳州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北部,东与桂林市的龙胜县、永福县和荔浦市为邻,西接河池市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和宜州区,南接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象州县、兴宾区和忻城县,北部和西北部分别与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和贵州省黎平县、从江县相毗邻,总面积1.86万平方公里。地形地貌主要以山地和丘陵地貌为主。山地丘陵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76.01%,其北部为云贵高原的东南缘,西北部处于九万大山区域,一般海拔在1000—1200米。东部、东南部为架桥岭-大瑶山,中部和东南部为岩溶地貌、丘陵和河谷平原。整个地势总体上是北部、东部高,中部、南部低。按地貌形态、海拔高度和切割深度,可分为中山、低山、丘陵和平原、岩溶地区。柳州境内山体主要有九万大山、摩天岭、大苗山架桥岭和大瑶山等,位于大苗山上的元宝山,海拔2081米,为境内最高峰,也是广西第三高峰。平原主要分布在融江—柳江、洛清江中下游河谷两岸,较大的平原有柳江平原、洛满平原、穿山平原、柳城(融水)平原和鹿寨平原。

柳东新区为柳州市管功能区,位于柳州市区东北部,西与柳州市老城区仅一江之隔,北与柳城县相邻,东南与鹿寨县接壤,总面积381.5平方公里,属广西“山”字型地质构造中部地区,以北环高速为界,主要可以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北面为北、东、西三面被低山丘陵所包围,南面为张开的岩溶盆地。柳江和洛清江的河道作用,形成了河流阶地地貌与溶岩地貌选加的特点。地面高程大部分在 80-100米之间,江东片区和临近北环高速的地块小土丘坡度较大,其他区域相对平缓,现状有九子岭、南寨山、狮子岭、老虎岭、葫芦岭、八角岭等众多山体,形成山环水绕的自然山水格局。地貌类型主要有丘陵、山地、冲积平原,岩溶地貌十分发育。地貌以岩溶残蚀型峰林平原和峰林丛洼地为主,低山丘陵穿插其中,低山丘陵面积占陆地面积的58.4%。

2. 1- 1柳东新区区位图

2.1.2气候特征

柳州市处于中亚热带向南亚热带过渡的气候带,夏长炎热,冬短不寒,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光、热、降雨等气候资源丰富。太阳辐射率总量多年平均为102.52千卡/平方厘米,年有效辐射量为49.71千卡/平方厘米,年日照时数多年平均值为1200-1635小时。垂直温差大于纬度温差,年温差大,日温差小,中、南部多年平均气温为20.5℃,北部山区年平均气温则在16.5℃之间,1月通常为一年之中最冷月,历年平均10.3℃,极端最低温度-5.8℃,7月通常最热,历年平均28.8℃,极端最高温度39.4℃。全年总积温>492.4℃,高于5℃的有359—360天,有效积温>453.5℃,≥10℃有290天,活动积温6688.2℃,≥15℃有236天,有效积温5879℃。无霜期约290—330天,年平均降雨量为1500--1600毫米左右,但全年降雨分配不均,多雨季节在5—8月。气温特点:北部山区地区气温稍低,湿润、无霜期短;南部地区气温较高,阳光充足,无霜期长。由于地域的差异性,天气灾害对农业收成影响较大,影响柳州市农业生产的气候因子主要是干旱、雨涝、低温等。

柳东新区年平均气温20.7℃,年均降雨量1410.0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1380.8小时。

2.1.3水系分布

柳江是柳州市第一大河流,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一级支流,发源于贵州省独山县,自西北往东南流经贵州独山县、榕江县、从江县后,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称都柳江;在三江侗族自治县老堡口与古宜河汇合后称融江。融江流经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柳城县,在柳城县凤山镇与龙江汇合后称柳江。柳江流经柳州市区,在鹿寨县江口乡与洛清江汇合,继续向南流经象州县,在象州县石龙镇的三江口与红水河汇合后称黔江。柳江干流河长773千米,平均坡降0.4‰,流域面积5.8万平方千米。柳江支流众多,柳州市境内主要支流有古宜河、浪溪河、贝江、阳江(牛鼻河)、龙江、洛清江和石榴河。最大支流龙江发源于贵州省三都县,河长367千米,流域面积1.69万平方千米,流经贵州省三都县、荔波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河池市区、宜州区、柳州市柳南区、柳城县,在柳城县凤山口与融江汇合称为柳江。柳江流域地形北高南低,由贵州省东南部高原向桂北山区倾斜,绵延向桂中丘陵平原区,形似扇状。柳江上游都柳江河段为高山峡谷区,两岸多为崇山峻岭,河道滩多水急;中下游融江、柳江河段属低山丘陵平原区,岩溶广布,多为峰林谷地和孤峰平原,江流迂回曲折,山水幽奇,风景秀丽。

洛清江为柳东新区主要过境河流,发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北部太平山脉,于鹿寨县江口乡江口村附近汇入柳江,全长275千米,干流平均坡降0.42‰,流域面积7592平方千米。洛清江流经桂林市(临桂区、永福县)、柳州市(鹿寨县、柳东新区)等2个市4个县(区)。洛清江柳东新区河段长约17.2千米,从雒容镇连丰村大芽屯附近入境,从雒容镇盘古村大糯屯附近出境。洛清江径流由降水形成,时空变化特性与降水对应,多年平均径流量82.31亿立方米,年径流模数自上游向中下游逐渐增大;径流年内分配不均匀,汛期4月至9月径流量约占全年的84.8%,枯期为10月至次年3月。河床结构多为河卵石、泥沙,少数为岩石。

2.1- 2柳东新区主要水体分布


2.1.4   生物资源

2.1.4.1植物资源

柳州市境内以元宝山、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三锁、拉沟鸟类保护区、泗涧山大鲵保护区为主的森林群落里各类野生植物资源有5000多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元宝山冷杉、南方红豆杉、合柱金莲木等10多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有华南五针松、南方铁杉、红花木连、闽楠、梳帽卷瓣兰等200多种;药用植物有白芨、七仙桃、石斛、三百草、百檀、黄柏等3000多种;香料植物有灵芝草、含笑、茉莉、栀子等;攀岩植物有白藤、九龙藤、鸡血藤等。

柳东新区为柳州市规划的成片开发区域,主要植物如下:①林业植被:河岸沿线植被以竹林为主,丘陵地带以桉树、杉、松等为主,同时还有构树、苦楝树、鬼针草、胜红蓟、芭蕉、四季青等;②农业植被:主要为菜地种植的蔬菜、瓜类,有小白菜、荠菜、生菜、菠菜、葱、蒜、辣椒、萝卜等;③经济作物主要为甘蔗、玉米、花生等。

2.1.4.2动物资源

柳州市野生动物有590多种,其中兽类62种、鸟类212种、爬行类71种、两栖类33种、鱼类113种、昆虫100多种。主要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鼋、穿山甲、白颈长尾雉、黑颈长尾雉、黄腹角雉、大灵猫、小灵猫、梅花鹿、林麝9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蟒蛇、猕猴、熊猴、藏酋猴、豺、黑熊、水獭、斑林狸、水鹿、鬣羚、小天鹅、鸳鸯、褐冠鹃隼、凤头蜂鹰、苍鹰、凤头鹰、褐耳鹰、赤腹鹰、雀鹰、松雀鹰、普通鵟、鹰雕、草原鹞、鹊鹞、蛇雕、燕隼、灰背隼、红隼、红腹角雉、白鹇、红腹锦鸡、褐翅鸦鹃、小鸦鹃、草鸮、领角鸮、斑头鸺鶹、领鸺鶹、鹰鸮、褐林鸮、仙八色鸫、山瑞鳖、地龟、大鲵、虎纹蛙等44种。主要候鸟(包括夏候鸟,冬候鸟和旅鸟)有110种。

柳东新区开发前大部分区域为山间农业生产区及低丘经济林区,受人类频繁活动影响,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受干扰严重,存在的种类较少,多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影响的各种常见两栖、爬行类、鸟类及小型兽类等动物,其中啮齿类动物在区域内最为常见,未发现受国家及广西区保护的动物。

2.1.5土壤特征

柳州市土地总面积约186万公顷,占广西土地总面积的7.89%。柳州市土壤种类主要有红壤土、黄壤土、水稻土、石灰土、冲积土和紫色土等土类,其中以红壤和石灰土所占的比例较大。红壤主要分布在柳城、融安、融水、三江县境内,土质一般比较贫瘠,有机质含量低,普遍缺氮、磷、钾;石灰土以南部的柳江区分布最广;耕作性土壤以旱作土壤和水稻土为主,其中旱作土壤占50%以上。在海拔150—450米的低山丘陵区,属于沙页岩红壤土pH值呈酸性,土体较厚、粘性,有机质含量低;在海拔80—150米的缓丘及平原地区,广泛分布红壤土和水稻土,土层深厚,肥沃,旱地主要是红壤土,水稻土以淹育、潴育、潜育、盐渍型为主。

柳东新区土地总面积约3.8万公顷,土壤大多数厚度适中,质地较好,适合开垦耕作,但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低,肥力较低。耕作型土壤大致可分为水稻土、红壤、石灰土和冲积土4种类型。

2.2 社会经济状况

柳州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总面积1.86万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55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248.5平方公里,辖10个县(区)。柳州是广西最大的工业城市,工业总产值约占广西四分之一,已经形成以汽车、机械、钢铁为龙头,化工、建材、食品、制药、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并存、工业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1000家,五菱、宝骏、乘龙等品牌深受市场欢迎,柳钢跻身中国500强企业,柳工是世界工程机械500强企业,还拥有两面针、金嗓子、花红药业等全国知名品牌,柳州螺蛳粉特色产业成为地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典范。柳州是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素有“桂中商埠”美誉,处在连接粤港澳大湾区与西南地区的重点节点上,6条铁路干线穿境而过,7条高速公路和6条国道在柳州交汇,白莲机场通航国内主要城市,列入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城市和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建设。柳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2100多年建置史,辖区有白莲洞遗址、柳江人遗址等史前文化,多民族文化交相融合,“壮歌、瑶舞、苗节、侗楼”堪称“四绝”,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柳州是现代宜居的花园城市,森林覆盖率66.7%,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紫荆花城”成为城市新名片,地表水环境质量位居全国设区市第一。根据柳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2022年末,柳州常住人口419.1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95.8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0.58%。户籍总人口398.47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51.01%。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109.09亿元,比上年下降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5.23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292.44亿元,下降1.6%;第三产业增加值1531.42亿元,下降1.4%。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9.17%、41.57%和49.26%,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4322元。

柳东新区成立于2007年,统辖柳州高新区,整建制托管雒容镇和洛埠镇,辖区总面积约381.5平方公里,规划面积203平方公里,建设面积138平方公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发展的三大城市新区之一,是柳州市“一主三新”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承载地,也是柳州市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主战场。柳东新区成立伊始,秉承产城融合发展理念,以产促城,以城固产,相辅相成,经过十多年发展,宜居宜业新城崭露头角,目前已发展成为中国“十佳最具投资竞争力园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柳州高新区跻身全国前50强,位列广西第一。

柳东新区加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产业体系日臻完善:近年来,新区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实施“3+3+1”产业布局,加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纵向深化、横向拓展、深度融合。其中,重点发展汽车、智能轨道交通、电子-光电等三大支柱产业,引导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研发设计、检测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作为广西柳州汽车城,柳东新区拥有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一汽解放、广西汽车集团新能源四大整车基地,德国博世、佛吉亚、美国车桥、宝钢集团、福耀玻璃、玲珑轮胎、耐世特等数百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在新区配套发展,构建了相对完备的汽车制造产业链。汽车产业持续壮大,一汽解放公司柳州项目、上汽汽车自动变速器和新型发动机项目顺利投产,回龙汽车整体搬迁汽车零部件产能项目实现竣工,爱柯迪汽车轻量化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等项目开工建设,青岛博泰、东风实业等汽车产业链项目先后落地,产业链供应链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宝骏E300、E300plus、上汽通用五菱宏光MINI等上市热销,国轩高科动力电池生产基地、广西汽车集团新能源整车基地开工建设,荣盛盟固利高性能动力电池系统生产基地项目落地,2020年新区生产新能源汽车达6.25万辆。智能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聚发展,智能交通产业园形成年产200辆跨坐式单轨车辆能力,引进22家上下游产业,涵盖工程建设、车辆总装、零部件配套、机电系统、运营维保等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的系统产品,目前推进智能交通产业园低运量胶轮快捷有轨电车组装生产。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加快布局,一阳科技年产100万台套铝铸件及100台智能装备、云高智能停车设备配套精加工生产基地等项目加快建设。布局数字经济新高地,国家信息中心柳州工业大数据基地、猪八戒网等做大做强,车联网先导区项目获2020年世界智慧城市大奖。

柳东新区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战略支撑,打造特色鲜明的“智慧车城”和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柳州高新区荣膺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双创”升级版工作荣获国家部委优秀评级。目前,柳东新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206家,市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约90家,拥有一系列国家实验室、研发中心、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创新载体。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工业应用(柳州)基地、上海漕河泾柳东创新创业园、上海交通大学汽车先进制造技术实验室等数十家创新研发机构抢滩入驻、茁壮发展;广西汽车研究院挂牌组建,吉林大学智能网联车辆动力学实验室、银丰干细胞工程技术项目正式投入使用,产学研合作体系不断完善;滨江智谷项目启动建设,科技创新驱动能力进一步强化;作为全国第六家、广西首家国家级第三方汽车检验检测机构国家汽车质量检验中心(广西)项目已完成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国家汽车质量检验中心二期启动建设。

柳东新区以公铁水多式联运模式,构建快捷畅通的交通网络:目前新区通车里程250公里,湘桂线等多条铁路干线和高速公路在新区交汇,辖区内的铁路货运站、商品汽车铁路发运基地、国家公路枢纽柳东物流中心、保税物流中心等设施让货物运输和通关快捷便利。新区水路畅通,依江建成官塘港区和阳和港区,拥有多个2000吨级泊位,向东可直达粤港澳大湾区,向南可达中国东盟自贸区。新区还位于柳州白莲机场和桂林两江国际机场之间,依托高速抵达机场仅需1小时左右的车程。作为柳州市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的重要承载地,柳东新区大力推进官塘多式联运基地项目、雒容商品车物流基地扩建项目等,将极大提升交通运输、物流保障能力,成为西南地区物流集散地。

柳东新区以高标准描绘新城建设蓝图,全方位打造现代城市“柳东样板”:柳东新区建成区面积64平方公里,东外环、官塘大桥、曙光大道等通车,多条BRT公交线与主城区往来穿梭,两条轻轨线在建,构建起快捷畅通的交通网络。文化广场、市科技馆、市民服务等投入使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有序建设,公共服务配套更加完善。建成4个友邻汇,4个农贸市场,先后落地华润商住综合体、红星美凯龙商住综合体等大盘,生活配套更加完善。公园城市有序建设,九子岭公园对外开放,龙湖、滨江生态公园等加快建设,建成河道长约36.6公里,绿地面积423.75万平方米,成为自治区级绿色园区。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数字柳东”项目启动实施,城市智能化、精细化管理与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柳东新区以人才培育与招才引智并举,打造西南地区人才“洼地”:新区拥有总占地面积达10平方公里、中国西南最大的职业教育园区,包括本科院校3所,高职高专4所,中职4所,在校师生人数达10万人,每年培养输送各类产业人才2.7万人。强化人才政策引导,出台并完善《柳东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办法》《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柳东新区柔性引才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强化人才服务、培育,推进柳州市海内外高端人才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载体建设,建立政校企联盟平台,促进高校人才培养,加强人才公寓服务管理,启动二期建设。

柳东新区不断完善投资合作政策体系,提升政策优势,打造投资“高地”:新区相继出台了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和人才、科技、金融政策。出台了《柳东新区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暂行办法》《柳东新区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等产业政策,从固定资产投资、租金扶持、财政贡献、销售产品补贴、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和服务、平台奖励、融资服务、贷款贴息、品牌建设等方面支持国内外投资创业需求,政策力度齐平中国发达地区。

柳东新区创新政务模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新区实行特区式管理,拥有各项市级审批权限,全面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柳东新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实现市级、城区级许可权限及公共服务类事项集中办理,目前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可办理许可事项313项,公共服务事项84项。针对符合条件的工业及物流类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和全程代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2.2-1 位于柳江之畔的柳东新区

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柳东新区常住人口为162909人,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7224人,占84.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5685人,占15.77%。根据《柳东新区2023年高质量发展报告》公布的数据,2022年,柳东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320.8亿元,增长6.7%;本级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25%;规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001.5亿元,增长25.4%,其中本级完成309.7亿元,增长20.74%;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10.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亿元;实际利用外资突破4250万美元。

2.2-2 柳东新区持续做强做优汽车产业

2.3 生态环境概况

2.3.1 水环境质量状况

柳州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因水而美。 2019年5月,水质排行榜单创立后,柳州一直位列全国十佳,2019年全年成绩为全国第二,2020年、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三年排名全国第一,夺得“三连冠”,不断续写“柳州惊奇”。

2.3.1-1 2022年柳州地表水质排名情况

根据2022年度《柳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柳州市10个国控断面水质年均评价均达到或优于类水质标准;国控断面年均评价为Ⅰ类水质的占50%。9个非国控断面水质年均评价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标准。

2.3.1-2 2022年柳州市地表水各断面1-12月水质类别评价情况

柳东新区水环境质量评价主要涉及2处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分别是位于洛清江的渔村断面和位于柳江的象州运江老街断面,其中渔村断面位于主要过境河流洛清江下游(柳州市鹿寨县境内),象州运江老街断面位于主要过境河流柳江下游(来宾市象州县境内)。根据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2年监测情况,渔村断面和象州运江老街断面水质常年保持在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Ⅱ类以上标准,表明柳东新区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2.3.1-3 2022年渔村断面水质状况

2.3.1-4 2022年象州运江老街断面水质状况

2.3.2 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2022年度《柳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柳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365天。其中优良340天,轻度污染25天,中度污染0天,重度污染0天,严重污染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3.2%,首要污染物为臭氧、PM2.5

2.3.2-1 2022年柳州市空气质量级别天数分布

2.3.2-2 2022年柳州市空气质量级别日历图

柳州市区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为: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1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年评价浓度1.0毫克/立方米,臭氧(O3)年评价浓度141微克/立方米,均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2.3.2-3 2022年柳州市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结果统计表

根据柳州市生态环境局通报的数据,2022年柳东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优良天数348天,优良率为95.3%,超额完成柳州市下达的93.3%的控制目标任务,排名柳州市区第一;各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均稳定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要求,PM10和PM2.5平均浓度均优于柳州市下达指标。柳东新区2022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均值详见表2.3.2。

2.3.2柳东新区2022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均值

项 目

SO2

(μg/m3)

NO2

(μg/m3)

CO

(mg/m3)

O3

(μg/m3)

PM10

(μg/m3)

PM2.5

(μg/m3)

年平均浓度

9

14

0.65

83.7

40

26

2.3.3 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柳州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批准设立的首个且唯一一个自治区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经过近5年的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实践,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污染地块等突出土壤问题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创新初见成效,覆盖先行区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形成了可借鉴的模式。

近年来,柳东新区积极配合柳州市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开展农用地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等工作,新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2.3.4重点环境问题

近年来,柳东新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在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关注和解决:水环境方面,主要河流两岸农业面源污染对水质影响较大,沿河仍有工业和生活污染源,存在污染风险;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建成区污水管网不完善,存在管网错接、漏接、堵塞等问题,柳东新区洛清江以东区域还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经简单处理后直接排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低负荷运行,制约了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方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面临诸多困难,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治难度大。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方面,还存在一定污染隐患和风险,危险废物监管、畜禽面源污染防治等需要进一步加强。

2.4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2.4.1畜禽养殖现状

根据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提供的数据,2022年柳东新区畜禽养殖种类主要包括生猪、禽类、肉牛和奶牛,其中生猪8344头,禽类59700羽,肉牛150头,奶牛41头。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 (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确定的折算关系:100头猪分别相当于15头奶牛、30头肉牛、250只羊、2500羽家禽(详见表2.4.1-1),经计算,柳东新区2022年养殖总量为11506头猪当量。

根据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进一步调查统计,截至2022年12月底,柳东新区畜禽养殖场所设计养殖规模总量折算猪当量约32000头,实有养殖总量占设计养殖规模总量的36%。

2.4.1-1 猪当量折算系数表

        类别

猪当量(头)

(羽)

肉牛

(头)

奶牛

(头)

(只)

100

2500

30

15

250

从养殖种类看,柳东新区涉及的畜禽养殖种类主要包括生猪、肉禽、蛋禽、肉牛和奶牛。其中,生猪是最主要的养殖种类,总数为8344头,占比为72.5%,占据了绝大部分养殖数量。其次是蛋禽,为1920头猪当量,占比为16.7%。肉禽、肉牛和奶牛的数量较少,分别为500头、468头、273头猪当量,占比分别为4.3%、4.1%、2.4%。详见表2.4.1-2。

2.4.1-2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情况统计表

行政村

生猪

(头)

肉禽

(羽)

蛋禽

(羽)

肉牛

(头)

奶牛

(头)

合计猪当量

(头)

雒容镇

秀水村

6899

0

0

0

0

6899

盘古村

0

0

0

150

0

500

高岩村

165

0

0

0

0

165

连丰村

630

0

0

0

0

630

东塘村

560

0

48000

0

0

2480

果园村

90

3000

0

0

0

210

坭桥村

0

2000

0

0

0

80

南庆村

0

1500

0

0

0

60

洛埠镇

洛埠村

0

5200

0

0

41

482

总 计

8344

11700

48000

150

41

11506

2.4.1-1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种类分布情况(以猪当量计)

从养殖规模和区域分布看,雒容镇是柳东新区养殖规模最大的镇,其合计猪当量达到11024头,占据了柳东新区养殖总量的95.8%。在雒容镇的行政村中,秀水村的猪当量最高,为6899头,占该镇养殖规模的62.6%;其次为东塘村,猪当量为2480头,占该镇养殖规模的22.5%;其他行政村的养殖规模较小,合计猪当量占比不超过14.9%。详见表2.4.1-2。

(1)规模化养殖场

2022年,柳东新区共有畜禽规模化养殖场9家。从养殖类型看,猪养殖场数量为7家,占养殖场总数的77.8%;禽养殖场数量为1家,占养殖场总数的11.1%;牛养殖场数量为1家,占养殖场总数的11.1%。这表明柳东新区规模化养殖场中以养猪场居多。详见表2.4.1-3。

2.4.1-3 柳东新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统计表

行政村

猪养殖场

禽养殖场

牛养殖场

数量

(家)

存栏

(头)

数量

(家)

存栏

(羽)

猪当量

(头)

数量

(家)

存栏   

(头)

猪当量

(头)

雒容镇

秀水村

4

6380

0

0

0

0

0

0

盘古村

0

0

0

0

0

1

150

500

连丰村

2

630

0

0

0

0

0

0

东塘村

1

360

1

48000

1920

0

0

0

总 计

7

7370

1

48000

1920

1

150

500

从养殖数量看,柳东新区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养殖总量为9790头猪当量。其中,猪养殖场的养殖总量为7370头,占75.3%;禽养殖场的养殖总量为48000羽蛋禽,折算为1920头猪当量,占19.6%;牛养殖场的养殖总量150头,折算为500头猪当量,占5.1%。这表明生猪养殖占据了柳东新区规模养殖总量的绝大部分,此外禽类养殖也占有一定比重。详见表2.4.1-3。

从养殖场分布情况看,柳东新区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均在雒容镇,分布在该镇的秀水、连丰、盘古、东塘4个行政村,主要集中在秀水村,该村共有4家养殖场;其次是东塘村和连丰村,各有2家养殖场。其中,秀水村的养殖量最高,达到6380头猪当量;东塘村的养殖量为2280头猪当量,居第二位;连丰村的养殖量为630头,位列第三。详见表2.4.1-3、表2.4.1-4。

2.4.1-4 柳东新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清单

序号

行政村

养殖场名称

养殖

类型

存栏量(头、羽)

猪当量(头)

1

雒容镇

秀水村

覃有斌猪场(雒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330

330

2

雒容镇

秀水村

桂中猪场

4700

4700

3

雒容镇

秀水村

康牧猪场

750

750

4

雒容镇

秀水村

罗继忠猪场

600

600

5

雒容镇

连丰村

梁雪强猪场

330

330

6

雒容镇

连丰村

赵献广猪场

300

300

7

雒容镇

盘古村

凤琼养殖合作社

150

500

8

雒容镇

东塘村

陶宏飞猪场

360

360

9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鸡场

蛋鸡

48000

1920

(2)畜禽养殖户

根据本规划定义,畜禽养殖户指未达到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但满足下列要求的畜禽养殖户:生猪设计存栏≥50头,奶牛设计存栏≥5头,肉牛设计存栏≥10头,蛋鸡/鸭/鹅设计存栏≥500羽,肉鸡/鸭/鹅设计存栏≥2000羽。

根据以上定义,2022年,柳东新区共有畜禽养殖户13家。从养殖类型看,猪养殖户数量为7家,占养殖户总数的53.8%;禽养殖户数量为5家,占养殖户总数的38.5%;牛养殖户数量为1家,占养殖户总数的7.7%。可见柳东新区养殖户中以养猪居多,其次为养殖禽类。详见表2.4.1-5。

2.4.1-5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户统计表

行政村

猪养殖户

禽养殖户

牛养殖户

数量

(家)

存栏

(头)

数量

(家)

存栏

(羽)

猪当量

(头)

数量

(家)

存栏

(头)

猪当量

(头)

雒容镇

秀水村

3

519

0

0

0

0

0

0

高岩村

2

165

0

0

0

0

0

0

果园村

1

90

1

3000

120

0

0

0

东塘村

1

200

0

0

0

0

0

0

坭桥村

0

0

1

2000

80

0

0

0

南庆村

0

0

1

1500

60

0

0

0

洛埠镇

洛埠村

0

0

2

5200

208

1

41

274

7

974

5

11700

468

1

41

274

从养殖数量看,柳东新区13家畜禽养殖户的养殖总量为1716头猪当量。其中,猪养殖户的养殖总量为974头,占比56.8%;禽养殖户的养殖总量为11700羽肉禽,折算为468头猪当量,占比27.3%;牛养殖户的养殖总量41头,折算为274头猪当量,占比16.0%。这表明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户以养猪为主,禽类养殖次之。详见表2.4.1-5。

从养殖户分布情况看,柳东新区13家畜禽养殖户中,有10家在雒容镇,占比76.9%;3家在洛埠镇,占比23.1%。对比行政村的养殖户数量,雒容镇秀水村和洛埠镇洛埠村最多,各有3家;其次为雒容镇高岩村和果园村,各有2家。对比各行政村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总量,雒容镇秀水村的养殖量最高,为519头猪当量;洛埠镇洛埠村的养殖量为482头猪当量,居第二位;雒容镇果园村的养殖量为210头,位列第三。详见表2.4.1-5、2.4.1-6。

2.4.1-6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户清单

序号

行政村

养殖场名称

养殖

类型

存栏量(头、羽)

猪当量(头)

1

雒容镇

果园村

彭万林猪场

90

90

2

雒容镇

果园村

韦安吉鸡场

肉鸡

3000

120

3

雒容镇

秀水村

林勇猪场

80

80

4

雒容镇

秀水村

黄友业猪场

200

200

5

雒容镇

秀水村

永旺猪场

239

239

6

雒容镇

高岩村

张喜德猪场

45

45

7

雒容镇

高岩村

张丽虹猪场

120

120

8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猪场

200

200

9

雒容镇

南庆村

覃洪涛鸭场

肉鸭

1500

60

10

雒容镇

坭桥村

钟流芳鸡场

肉鸡

2000

80

11

洛埠镇

洛埠村

程燕飞鸡场

2000

80

12

洛埠镇

洛埠村

雅维奶牛养殖场

奶牛

41

274

13

洛埠镇

洛埠村

鼎毅养殖合作社

鸽子

3200

128

(3)畜禽养殖规模化率

“畜禽养殖规模化率”是一个通用的行业术语,是指养殖业中规模化养殖的比例或百分比。它反映了养殖业中规模化养殖的程度,即规模化养殖在整个养殖业中所占的比重。畜禽养殖规模化率的提高对于养殖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带来生产效率的提升、资源利用的优化、品质安全的保障等多方面的好处。因此,许多地区和国家都鼓励和推动养殖业的规模化发展。《广西“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到2025年,广西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要达到70%。

畜禽养殖规模化率的计算公式为:

畜禽养殖规模化率=(畜禽规模化养殖数量/畜禽养殖总量)×100%

根据统计数据,柳东新区畜禽养殖规模化养殖数量为9790头猪当量,畜禽养殖总量为11506头猪当量,经计算,畜禽养殖规模化率为85.09%。这表明柳东新区规模化养殖程度较高,规模养殖畜禽数量占据了畜禽养殖总量的大部分。但仍有一定数量的规模以下养殖,应继续推进规模化养殖的发展,提高规模化养殖比例,进一步提升畜禽养殖的效益和竞争力。

2.4.1-2 柳东新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占比情况

2.4.2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畜禽养殖是柳东新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畜禽养殖业发展过程中,因忽视了对养殖产业的选址规划和污染治理,导致养殖成本增加,村企关系紧张,邻里之间失睦,对养殖区域水体、土壤等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1)畜禽养殖场(户)的清粪方式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畜禽养殖场采用的清粪工艺主要有干清粪和水冲粪、水泡粪三种。

干清粪工艺是指畜禽排放的粪便一经产生便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清除,尿液、残余粪便及冲洗水则从排污道排出的清粪方式。分为人工清粪和机械清粪两种。人工清粪劳动量大,生产率低。机械清粪一次性投资较大、需花费运行维护费用,很少使用机械清粪。

水冲粪工艺是指畜禽排放的粪、尿和污水混合进入粪沟,每天数次放水冲洗,粪水顺粪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的清粪工艺。该工艺基本上不会产生固体粪污,缺点是耗水量大、污染物浓度高、固体物养分含量低,肥料价值低。

水泡粪工艺是指在畜禽舍内的排粪沟中注入一定量的水,将粪、尿、冲洗和饲养管理用水一并排放至漏缝地板下的粪沟中,贮存一定时间(一般为1—2 个月)、待粪沟填满后,打开出口闸门,沟中的粪水顺粪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的清粪工艺。该工艺基本上不会产生固体粪污,缺点是厌氧发酵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粪水混合物的污染物浓度更高,后处理困难。

除上述清粪方式之外,还有其他多种清粪工艺可用于畜禽养殖场。例如,真空清粪系统通过真空管道将粪便吸入集中处理设施,高效快速地清理粪便。具体可根据养殖场的规模、经济成本和环境要求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处理方式。

根据走访调查,柳东新区9家规模养殖场中,8家采用干清粪方式,占比为88.9%;1家采用水冲粪方式,占比为11.1%。这表明干清粪是柳东新区规模养殖场中最主要的清粪方式。详见表2.4.2-1。

2.4.2-1 柳东新区规模养殖场清粪方式一览表

序号

行政村

养殖场名称

养殖类型

清粪方式

1

雒容镇

秀水村

覃有斌猪场(雒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干清粪

2

雒容镇

秀水村

桂中猪场

干清粪

3

雒容镇

秀水村

康牧猪场

干清粪

4

雒容镇

秀水村

罗继忠猪场

干清粪

5

雒容镇

连丰村

梁雪强猪场

干清粪

6

雒容镇

连丰村

赵献广猪场

干清粪

7

雒容镇

盘古村

凤琼养殖合作社

干清粪

8

雒容镇

东塘村

陶宏飞猪场

水冲粪

9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鸡场

蛋鸡

干清粪

柳东新区13家畜禽养殖户中,12家采用干清粪方式,占比为92.3%;1家采用水冲粪方式,占比为7.7%。可见柳东新区养殖户清粪方式以干清粪为主。详见表2.4.2-2。

2.4.2-2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户清粪方式一览表

序号

行政村

养殖户名称

养殖类型

清粪方式

1

雒容镇

果园村

彭万林猪场

干清粪

2

雒容镇

果园村

韦安吉鸡场

肉鸡

干清粪

3

雒容镇

秀水村

林勇猪场

干清粪

4

雒容镇

秀水村

黄友业猪场

干清粪

5

雒容镇

秀水村

永旺猪场

干清粪

6

雒容镇

盘古村

张喜德猪场

干清粪

7

雒容镇

盘古村

张丽虹猪场

干清粪

8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猪场

干清粪

9

雒容镇

南庆村

覃洪涛鸭场

肉鸭

水泡粪

10

雒容镇

坭桥村

钟流芳鸡场

肉鸡

干清粪

11

洛埠镇

洛埠村

程燕飞鸡场

干清粪

12

洛埠镇

洛埠村

雅维奶牛养殖场

奶牛

干清粪

13

洛埠镇

洛埠村

鼎毅养殖合作社

鸽子

干清粪

综上,在柳东新区畜禽养殖行业中,干清粪是最为普遍的清粪方式,22家养殖场(户)中有20家采用,采用率超过90%;采用水冲粪和水泡粪工艺的各1家,采用率加起来不足10%。详见表2.4.2-3和图2.4.2。

2.4.2-3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行业清粪方式统计表

单位:家

行政村

规模养殖场

畜禽养殖户

合计

水冲粪

水泡粪

干清粪

其他

合计

水冲粪

水泡粪

干清粪

其他

雒容镇

秀水村

4

0

0

5

0

3

0

0

3

0

盘古村

1

0

0

1

0

0

0

0

0

0

高岩村

0

0

0

0

0

2

0

0

2

0

连丰村

2

0

0

2

0

0

0

0

0

0

东塘村

2

1

0

1

0

1

0

0

1

0

果园村

0

0

0

0

0

2

0

0

2

0

坭桥村

0

0

0

0

0

1

0

0

1

0

南庆村

0

0

0

0

0

1

0

1

0

0

洛埠镇

洛埠村

0

0

0

0

0

3

0

0

3

0

总 计

9

1

0

8

0

13

0

1

12

0

2.4.2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场(户)不同清粪方式占比

(2)畜禽粪污处理主要模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要求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

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对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尿和污水集中收集,全部进入氧化塘贮存,氧化塘分为敞开式和覆膜式两类,粪污通过氧化塘贮存进行无害化处理,在施肥季节进行农田利用。优点是粪污收集、处理、贮存设施建设成本低,处理利用费用也较低;粪便和污水全量收集,养分利用率高。缺点是粪污贮存周期一般要达到半年以上,需要足够的土地建设氧化塘贮存设施;施肥期较集中,需配套专业化的搅拌设备、施肥机械、农田施用管网等;粪污长距离运输费用高。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施用。该模式适用于猪场水泡粪工艺或奶牛场的自动刮粪回冲工艺,粪污的总固体含量小于15%;需要与粪污养分量相配套的农田。

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以专业生产可再生能源为主要目的,依托专门的畜禽粪污处理企业,收集周边养殖场粪便和污水,投资建设大型沼气工程,进行高浓度厌氧发酵,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生产有机肥农田利用,沼液农田利用或深度处理达标排放。优点是对养殖场的粪便和污水集中统一处理,减少小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的投资;专业化运行,能源化利用效率高。缺点是一次性投资高;能源产品利用难度大;沼液产生量大集中,处理成本较高,需配套后续处理利用工艺。该模式适用于大型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密集区,具备沼气发电上网或生物天然气进入管网条件,需要地方政府配套政策予以保障。

固体粪便堆肥利用模式:以生猪、肉牛、蛋鸡、肉鸡和羊规模养殖场的固体粪便为主,经好氧堆肥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农田利用或生产有机肥。优点是好氧发酵温度高,粪便无害化处理较彻底,发酵周期短;堆肥处理提高粪便的附加值。缺点是好氧堆肥过程易产生大量的臭气。该模式适用于只有固体粪便、无污水产生的规模化肉鸡、蛋鸡或羊场等。

粪便垫料回用模式:基于奶牛粪便纤维素含量高、质地松软的特点,将奶牛粪污固液分离后,固体粪便进行好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后回用作为牛床垫料,污水贮存后作为肥料进行农田利用。优点是牛粪替代沙子和土作为垫料,减少粪污后续处理难度。缺点是作为垫料如无害化处理不彻底,可能存在一定的生物安全风险。该模式适用于规模奶牛场。

异位发酵床模式:在传统发酵床养殖基础上进行改进,垫料不直接与生猪接触,猪舍免冲洗,粪便和尿液通过漏缝地板进入下层垫料或转移到舍外铺设垫料的发酵槽中,进行粪便尿液的发酵分解和无害化处理,经过一段时间后可直接作为有机肥料进行农田利用。优点是饲养过程不产生污水,处理成本低。缺点是大面积推广垫料收购难,粪便和尿液混合含水量高,发酵分解时间长,寒冷地区使用受限;高架发酵床猪舍建设成本较高。该模式主要适用南方水网地区,周围农田受限的生猪养殖场,其中舍外发酵床适用于年出栏1000头-2000头的养殖场,高架发酵床适用于规模较大的养殖场。

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养殖场产生的污水厌氧发酵或氧化塘处理储存后,在农田需肥和灌溉期间,将无害化处理的污水与灌溉用水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进行水肥一体化施用,固体粪便进行堆肥发酵就近肥料化利用或委托他人进行集中处理。优点是污水进行厌氧发酵或氧化塘无害化处理后,为农田提供有机肥水资源,解决污水处理压力。缺点是要有一定容积的贮存设施,周边配套一定农田面积;需配套建设粪水输送管网或购置粪水运输车辆。该模式适用于周围配套有一定面积农田的规模猪场或奶牛场,在南方宜使用厌氧发酵生产沼气等无害化处理,在北方宜直接使用氧化塘贮存,在农田作物灌溉施肥期间进行水肥一体化施用。

污水达标排放模式:养殖场产生的污水进行厌氧发酵+好氧处理等组合工艺进行深度处理,污水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其中COD低于400mg/L,NH3-N低于80mg/L,TP低于8mg/L)或地方标准后直接排放,固体类便进行堆肥发酵就近肥料化利用或委托他人进行集中处理。优点是污水深度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不需要建设大型污水贮存池,可减少粪污贮存设施的用地。缺点是污水处理成本高,大多养殖场难承受。该模式适用于养殖场周围没有配套农田的规模化猪场或奶牛场。

根据调查,柳东新区畜禽养殖场(户)中,主要采取固体粪便堆肥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进行畜禽粪污处理。有16家配备了粪污治理设施,类型包括沉淀池、沼气池、化粪池、曝气池、氧化塘等一种或几种组合,粪污治理设施配套率为73%。

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中,有7家配备了粪污治理设施,设施配套率为77.8%。详见表2.4.2-4。

2.4.2-4 柳东新区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清单

序号

行政村

养殖场名称

养殖类型

粪污治理设施

1

雒容镇

秀水村

覃有斌猪场(雒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沉淀池

2

雒容镇

秀水村

桂中猪场

沼气池+曝气池

3

雒容镇

秀水村

康牧猪场

沼气池+沉淀池

4

雒容镇

秀水村

罗继忠猪场

沼气池+沉淀池

5

雒容镇

连丰村

梁雪强猪场

化粪池

6

雒容镇

连丰村

赵献广猪场

沼气池

7

雒容镇

盘古村

凤琼养殖合作社

化粪池

8

雒容镇

东塘村

陶宏飞猪场

9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鸡场

蛋鸡

13家畜禽养殖户中,有9家配备了粪污治理设施,设施配套率为69.2%。详见表2.4.2-5。

2.4.2-5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户粪污治理设施清单

序号

行政村

养殖户名称

养殖类型

粪污治理设施类型

1

雒容镇

果园村

彭万林猪场

沼气池

2

雒容镇

果园村

韦安吉鸡场

肉鸡

3

雒容镇

秀水村

林勇猪场

化粪池+沼气池+沉淀池

4

雒容镇

秀水村

黄友业猪场

沉淀池

5

雒容镇

秀水村

永旺猪场

化粪池+沼气池+沉淀池

6

雒容镇

盘古村

张喜德猪场

沼气池

7

雒容镇

盘古村

张丽虹猪场

化粪池

8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猪场

化粪池+沉淀池

9

雒容镇

南庆村

覃洪涛鸭场

肉鸭

10

雒容镇

坭桥村

钟流芳鸡场

肉鸡

氧化塘+沼气池

11

洛埠镇

洛埠村

程燕飞鸡场

12

洛埠镇

洛埠村

雅维奶牛养殖场

奶牛

污水处理站

13

洛埠镇

洛埠村

鼎毅养殖合作社

鸽子

通过粪污治理设施配套率的对比,柳东新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粪污治理设施配套要好于畜禽养殖户。

(3)畜禽粪污去向

根据走访调查,柳东新区22家畜禽养殖场(户)有17家的粪污去向为“还田”,占77.3%;3家为“排入鱼塘”,占13.6%,2家为“外运”,占9.1%。从调查结果看,柳东新区畜禽粪污去向以还田为主。详见表2.4.2-6。

2.4.2-6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去向

序号

行政村

养殖户名称

养殖类型

粪污去向

1

雒容镇

果园村

彭万林猪场

还田

2

雒容镇

果园村

韦安吉鸡场

肉鸡

外运

3

雒容镇

秀水村

林勇猪场

还田

4

雒容镇

秀水村

黄友业猪场

排入鱼塘

5

雒容镇

秀水村

永旺猪场

还田

6

雒容镇

盘古村

张喜德猪场

还田

7

雒容镇

盘古村

张丽虹猪场

还田

8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猪场

还田

9

雒容镇

南庆村

覃洪涛鸭场

肉鸭

排入鱼塘

10

雒容镇

坭桥村

钟流芳鸡场

肉鸡

还田

11

洛埠镇

洛埠村

程燕飞鸡场

还田

12

洛埠镇

洛埠村

雅维奶牛养殖场

奶牛

部分还田

13

洛埠镇

洛埠村

鼎毅养殖合作社

鸽子

还田

14

雒容镇

秀水村

覃有斌猪场(雒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还田

15

雒容镇

秀水村

桂中猪场

还田

16

雒容镇

秀水村

康牧猪场

还田

17

雒容镇

秀水村

罗继忠猪场

还田

18

雒容镇

连丰村

梁雪强猪场

还田

19

雒容镇

连丰村

赵献广猪场

还田

20

雒容镇

盘古村

凤琼养殖合作社

外运

21

雒容镇

东塘村

陶宏飞猪场

排入鱼塘

22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鸡场

蛋鸡

还田

(4)臭气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畜禽养殖场空气污染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臭气,主要是来自畜禽的粪尿、污水、垫料、饲料残渣、畜禽的呼吸气体、畜禽皮肤分泌物、死禽死畜等,并与养殖舍的通风状况和空气中的悬浮物密切相关。可通过建设运行养殖废气治理设施、选用益生菌配方饲料、在养殖舍和粪污发酵处理设施等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方式,减轻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据调查,柳东新区22家畜禽养殖场(户)中,仅有4家采取有效措施来治理臭气(投入益生菌,均为规模养殖场),比例不足五分之一,多数畜禽养殖场(户)未按要求配套相应的臭气治理设施,或采取必要手段控制和治理臭气。详见表2.4.2-7。

2.4.2-7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场(户)臭气治理设施清单

序号

行政村

养殖户名称

养殖类型

臭气治理措施情况

1

雒容镇

果园村

彭万林猪场

2

雒容镇

果园村

韦安吉鸡场

肉鸡

3

雒容镇

秀水村

林勇猪场

4

雒容镇

秀水村

黄友业猪场

5

雒容镇

秀水村

永旺猪场

6

雒容镇

盘古村

张喜德猪场

7

雒容镇

盘古村

张丽虹猪场

8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猪场

9

雒容镇

南庆村

覃洪涛鸭场

肉鸭

10

雒容镇

坭桥村

钟流芳鸡场

肉鸡

11

洛埠镇

洛埠村

程燕飞鸡场

12

洛埠镇

洛埠村

雅维奶牛养殖场

奶牛

13

洛埠镇

洛埠村

鼎毅养殖合作社

鸽子

14

雒容镇

秀水村

覃有斌猪场(雒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投入益生菌

15

雒容镇

秀水村

桂中猪场

投入益生菌

16

雒容镇

秀水村

康牧猪场

投入益生菌

17

雒容镇

秀水村

罗继忠猪场

18

雒容镇

连丰村

梁雪强猪场

19

雒容镇

连丰村

赵献广猪场

20

雒容镇

盘古村

凤琼养殖合作社

21

雒容镇

东塘村

陶宏飞猪场

投入益生菌

22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鸡场

蛋鸡

(5)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产生量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确定的畜禽养殖产污系数(详见表2.4.2-8)和计算方法,结合柳东新区畜禽养殖量,按照下列公式可相应计算出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

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畜禽养殖量×对应产污系数

2.4.2-8 畜禽养殖产污系数表

单位:克/天·头(羽)

项目

粪便

尿液

COD

总氮

总磷

生猪

1180

3180

358.82

44.73

5.99

肉牛

13870

9150

2411.40

65.93

10.52

奶牛

33010

17980

6793.31

353.41

62.46

肉禽

60

/

13.05

0.71

0.06

蛋禽

120

/

20.50

1.16

0.23

经测算,柳东新区2022年畜禽粪便产生量为7205.77吨,尿液产生量为10454.91吨,畜禽养殖产生的化学需氧量为1741.38吨,总氮为168.48吨,总磷为24.04吨。详见表2.4.2-9。

2.4.2-9 柳东新区2022年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产生量统计表

单位:吨

行政村

粪便

尿液

COD

总氮

总磷

雒容镇

秀水村

2971.40

8007.67

903.56

112.64

15.08

盘古村

759.38

500.96

132.02

3.61

0.58

高岩村

71.07

191.52

21.61

2.69

0.36

连丰村

271.34

731.24

82.51

10.29

1.38

东塘村

2343.59

649.99

432.50

29.47

5.25

果园村

104.46

104.46

26.08

2.25

0.26

坭桥村

43.80

0.00

9.53

0.52

0.04

南庆村

32.85

0.00

7.14

0.39

0.03

洛埠镇

洛埠村

607.87

269.07

126.43

6.64

1.05

总 计

7205.77

10454.91

1741.38

168.48

24.04

从区域来看,雒容镇秀水村、东塘村是禽畜养殖污染物产生量较大的两个行政村。

按照养殖畜禽种类来计算污染物产生量情况,生猪粪便产生量为3544.53吨,尿液产生量为9684.88吨,化学需氧量产生量为1092.81吨,总氮产生量为136.23吨,总磷产生量为18.24吨;肉牛粪便产生量为759.38吨,尿液产生量为500.96吨,化学需氧量产生量为132.02吨,总氮产生量为3.61吨,总磷产生量为0.58吨;奶牛粪便产生量为493.99吨,尿液产生量为269.07吨,化学需氧量产生量为101.66吨,总氮产生量为5.29吨,总磷产生量为0.93吨;肉禽粪便产生量为256.23吨,化学需氧量产生量为55.73吨,总氮产生量为3.03吨,总磷产生量为0.26吨;蛋禽粪便产生量为2102.40吨,化学需氧量产生量为359.16吨,总氮产生量为20.32吨,总磷产生量为4.03吨。详见表2.4.2-10。

2.4.2-10 柳东新区2022年畜禽养殖不同类型污染物产生量统计表

单位:吨

养殖种类

粪便

尿液

COD

总氮

总磷

生猪

3544.53

9684.88

1092.81

136.23

18.24

肉禽

256.23

/

55.73

3.03

0.26

蛋禽

2102.40

/

359.16

20.32

4.03

肉牛

759.38

500.96

132.02

3.61

0.58

奶牛

493.99

269.07

101.66

5.29

0.93

由表2.4.2-10可知,柳东新区2022年畜禽养殖粪便产生量大小依次为生猪、蛋禽、肉牛、奶牛、肉禽,尿液产生量大小依次为生猪、肉牛、奶牛,化学需氧量产生量大小依次为生猪、蛋禽、肉牛、奶牛、肉禽,总氮产生量大小依次为生猪、蛋禽、奶牛、肉牛、肉禽,总磷产生量大小依次为生猪、蛋禽、奶牛、肉牛、肉禽。

2.4.3 禁养区划定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桂环函〔2019〕186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柳东新区在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以及产业发展空间规划相协调的前提下,通过正式下发文件形式,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根据《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柳东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柳东管办发〔2019〕83号),柳东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如下:

东边以洛清江西岸(起点:东外环,终点:曙光大道延长线跨江大桥西岸)为界;南边以会展路新柳大道路口—三门江隧道—官塘立交—官塘大道辅路—泉南高速(起点:官塘大道立交,终点:泉南高速洛清江大桥)为界;西边以柳江河东岸(起点:浪江口,终点:会展路新柳大道路口)为界;北边以洛清江—清江大道—东外环(起点:洛清江,终点:东外环的跨柳江大桥)为界。禁养区面积约为59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17%。

2.4.3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示意图(红线区域为禽养殖禁养区范围)

2.4.4 种养结合现状

柳东新区拥有优越的地理条件和丰富的农业资源,积极发展多种农作物种植和养殖业。当地主要种植水稻、甘蔗、玉米、蔬菜等农作物,粮食种植面积2.35万亩,糖料蔗种植面积2.94万亩,各类蔬菜种植面积2.62万亩,水果种植面积2.5万亩。养殖业方面,以猪、牛、禽类为主,同时也发展了一定规模的水产养殖,如鱼类养殖等。柳东新区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整合资源,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推广等,促进农业产业的升级和增效,并重视农业科技创新,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推广高效的种植、养殖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畜禽养殖产生的粪污大部分在当地进行还田处理,为果树、蔬菜等农作物提供有机肥料,实现了种养结合和资源循环利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4.4 柳东新区雒容镇坭桥村发展辣椒种植

2.4.5 存在的问题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畜禽养殖场软硬件短板明显。部分畜禽养殖场(户)管理粗放,缺乏科学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方法,未规范建立畜禽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台账;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简陋,不能完全做到防雨、防渗、防溢流,养殖废气无组织排放,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2)从业者治污积极性不高。畜禽养殖业由于面临着市场竞争和成本压力,一些从业者为了盈利而忽视环境保护的投入和措施,目前新区大部分养殖场(户)未建设臭气收集处理设施,未对污水、臭气进行定期监测,未建立完善畜禽粪污治理和综合利用台账。

(3)监管执法力度不够。监管部门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不足,无法及时获取畜禽养殖污染的真实情况,导致监管效果受限。畜禽养殖监管涉及多个部门,由于协调合作机制不够完善,影响了监管执法工作开展。

(4)畜禽粪污处理方式传统单一。畜禽粪污处理主要依赖于传统的堆肥、沼气池、化粪池处理等方式,处理不够高效,存在一定的资源浪费和环境风险。粪污处理利用市场化运营机制还未有效建立。

第三章 规划目标

3.1 规划目标和指标

3.1.1 总体目标

到2027年,柳东新区建立起空间布局合理、种养结合紧密、粪污高效利用、污染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污染排放有效控制的畜禽养殖业发展格局。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

3.1.2 规划指标

到2027年,柳东新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臭气治理,进一步减少恶臭气体排放。详见表3.1.1.

3.1.1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指标

指标名称

2022年现状值

2027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9.42%

100%

约束性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

配套率

80%

100%

约束性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

11%

100%

约束性

臭气治理率

18%

加强治理

预期性

3.2 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分析

3.2.1土地承载力测算

根据柳东新区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数据,2022年柳东新区耕地面积为92594亩,园地面积为42783亩,林地面积为245789亩,草地为8054亩,以上四类用地面积合计约占辖区面积的73%。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 3877-2021)给出的计算方法,结合柳东新区粪肥利用特征和土壤种植结构,耕地系数选取以氮为基础的水稻种植承载量,即1.1猪当量/亩;园地选取以氮为基础柑桔种植承载量,即1.2猪当量/亩;林地选取以氮为基础桉树种植承载量,即0.9猪当量/亩,草地选取以氮为基础苜蓿种植承载量,即0.3猪当量/亩,计算出柳东新区现有土地可承载猪当量为376900头。详见表3.2.1-1。

3.2.1-1 柳东新区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表

土地类别

面积(亩)

系数(猪当量/亩)

可承载猪当量(头)

耕地

92594

1.1

101853

园地

42783

1.2

51340

林地

245789

0.9

221291

草地

8054

0.3

2416

农用地总计

389219

/

376900

综合考虑禁养区及农用地资源空间分布差异,理论承载量按照总可承载猪当量的70%计算为263830头猪当量。柳东新区现有畜禽养殖猪当量为11506头,占土地可承载量的4.4%,可见柳东新区土地承载力非常充足,从2022年柳东新区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来看,能够全部消纳畜禽养殖所产生的粪污量,柳东新区畜禽养殖业还有较大发展空间。详见表3.2.1-2。

3.2.1-2 柳东新区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分析

核算总猪当量/

11506

基于农用地状况核算可承载猪当量/

376900

考虑禁养区面积和农用地资源空间分布差异,理论承载量按照可承载猪当量的70%

263830

占用比例/%

4.4

3.2.2水资源承载力测算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废水主要来自生猪和牛的养殖,家禽养殖无废水产生,养殖废水基本上是经处理后作为水肥还田利用,无直接排放,且柳东新区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水资源供需平衡,故此不再做水环境承载力计算。

3.3 目标可实现性分析

3.3.1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柳东新区现有可消纳畜禽粪污土地充足,种养结合基础条件好,且已在进行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2022年综合利用率达到99.42%,到2027年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100%以上是可行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粪污处理技术和资源化利用的推广和应用,做好柳东新区畜禽养殖场合理规划布点。

3.3.2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国家日益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畜禽养殖防治上势必需要投入更多资金,可通过积极申请畜禽养殖防治专项资金,推动畜禽养殖场普遍配备粪污处理设施,确保100%的配套率。

3.3.3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规划期内通过加强宣传,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实施,强化指导服务,做好粪肥利用台账培训等工作措施,规范台账制度落地、实施、监管等工作,可确保畜禽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100%。

3.3.4 臭气治理率。通过采取有效的臭气治理措施,如生物滤床、覆盖物、通风系统等,可以减少养殖场的恶臭气体排放。需要加强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臭气治理措施的实施和效果。

总体而言,上述目标在合理的管理和推动下是可达成的。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推动相关政策的执行,并加强与畜禽养殖场的沟通与合作,以实现这些目标。

第四章 主要任务

4.1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

4.1.1 加强分区管理,防止复养反弹

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柳政规〔2021〕12号)、《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柳东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柳东管办发〔2019〕83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禁养区划分方案。

在禁止养殖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各类规模畜禽养殖场。因教学、科研、医用和其他特殊业务需要饲养的,必须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已经建成的,由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和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限期关闭或者搬迁;在关停或搬迁的期限内,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

在适合养殖区内,鼓励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规模化生态型养殖和环保型养殖模式,建设达标粪污处理设施,符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处理,严禁粪污直排、污染环境。畜禽养殖专业户需配备相适应的畜禽废弃物处理设施,对畜禽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不得直排污染环境,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散养户应做好畜禽粪污处理及环境卫生清洁工作,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同时尽量避免在城镇建成区、居民生活区进行畜禽散养活动。

4.1.2 合理空间布局,优化环境承载

根据各镇、村的养殖基础和资源环境条件,考虑各畜禽种类排污特点,按照“因地制宜、总体协调”“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对新区的畜禽养殖业进行优化布局,将全区畜种养平衡区域分为两个层次。种养平衡保持区畜禽养殖量小于养殖量阈值,但种养平衡能力有限,建议发展特色养殖业,严控粪污外排,强化种植业和养殖业协调发展。种养平衡发展区可以根据养殖量阈值,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将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用,同时可以提高粪肥替代比例,发展有机农业。新建养殖场根据粪污所需消纳土地情况,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场区位置,充分、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畜产品产出率,推动养殖产能向粮食主产区等粪肥消纳量大的区域调整转移,逐步引导优化种养业布局。

4.1.3 把好审批关口,严格项目准入

严格审批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项目,在源头上遏制畜禽养殖业污染。行政审批部门对选址不合理的项目不予批准;对在已划定的禁养区、禁建区以及国家或地方法律和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不予批准;对无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不予批准;卫生防护距离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以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粪污消纳用地配套、粪污收集处理设施配备、项目选址对水、大气、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为重点,确保建设项目选址科学、设计和布局合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落实,并在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规范,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2 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4.2.1 推行种养结合,提高利用水平

按照种养结合、畜地平衡的原则,制定种养循环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种养业发展空间,统筹考虑现代化养殖基地、蔬菜林果基地和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建设,积极打造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实行以地定畜,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以粪污无害化处理、粪肥全量化还田为重点,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通过租赁、协议等方式,依据粪污养分产生量和农作物养分需求量落实用肥土地,实现畜禽粪肥就地低成本还田。鼓励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配套建设液态粪肥田间贮存地、输送管网等设施,实现场内粪污贮存发酵与田间粪肥贮存利用设施相配套。坚持建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积极引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探索建立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的运维模式。

4.2.2 开展试点工作,做好总结推广

立足柳东新区畜禽养殖业和种植业特点,选择基础条件好的行政村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奖补试点,鼓励第三方公司、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参与,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等服务,并探索出1—2种符合新区实际的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种养结合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带动辖区内粪污基本还田,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新区农业农村部门适时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进村入户、蹲点包片的方式,指导实施主体实施好粪肥还田,确保粪大肠杆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或重金属含量等指标符合要求,根据不同的土壤环境、不同作物、不同产量目标,科学确定粪肥还田数量、时间、方法和替代化肥比例,避免过量和过于集中施用。建立监测点,科学评价粪肥还田实施效果,避免因技术不到位对农业生产造成负面影响。

4.2.3 发展规模养殖,推进标准化生产

加快转变畜禽养殖发展方式,积极鼓励引导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农村畜禽散养户向规模化养殖发展转型,逐年提高畜禽规模化养殖率,促进畜禽养殖业发展走向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道路。按照品种优良化、设施现代化、防疫规范化、粪污资源化、产品安全化要求,推进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对已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的养殖场户引导设施装备提档升级,进一步扩大处理能力,降低环境风险。新建的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布局合理,生产生活和畜禽粪污处理严格落实“三分”,即生产区、生活区和粪污处理隔离分开,互不影响。根据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不同地域,建设符合实际生产的标准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必须满足养殖场日常粪污处理的能力,且能够做到充分利用。

4.3 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

4.3.1 完善源头减量设施

4.3.1.1 规模养殖场

畜禽规模养殖业的污染物产生主要来源于饲料营养物质的流失,固体粪便和养殖废水,同时粪便和污水又是优质的有机肥资源。应结合畜禽养殖业低投资能力特点,污染防治总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原则,首先强调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削减废物产生,其次加强废物的管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最后通过低成本生态化处理技术实现废物无害化处理,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

结合实际情况,柳东新区禽畜规模养殖场清洁生产设施的建设主要按照“12321”原则,即“一控”:改进节水设备,改造禽畜饮水器,从源头控制用水量;“两分”:圈舍及粪污贮存设施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实现雨污分离,改变水冲粪、水泡粪等湿法清粪工艺,推行干清粪,实现干湿分离;“三防”:配套设施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两配套”:配套建设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一基本”:推进畜禽粪污基本实现全量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明确提出整改时限及配建要求。从源头节水、优化清粪方式、雨污分流、栏舍臭气控制几个方面对规模养殖场进行清洁生产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同时,推广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技术。通过采用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先进的清粪工艺和饲养管理技术,可大幅度降低污染物产生量。如环保型饲料应用现代营养学原理,通过生物制剂、微生物酶制剂、饲料颗粒化、饲料膨化或热喷等技术处理,在不降低畜禽生产水平的基础上,从源头上控制各种营养物质的摄入,提高畜禽的饲料利用率,尤其是提高饲料中氮的利用率,并抑制、分解、转化排泄物中的有毒有害成分,从而降低氮、磷和各种金属物质的排泄量和有害气体排放量。通过对畜牧场区的绿化、立体养殖等措施,可实现畜牧养殖业无废物排放,资源再生利用的绿色畜牧产业。

4.3.1.2 畜禽养殖户

柳东新区现有畜禽养殖户逐步淘汰全程水冲粪等清粪方式,新建养殖户杜绝水冲粪清粪方式,实现废水源头减量。主要任务主要包括粪污输送管道以及排水系统的建设和改造。

实现雨污分离。各养殖户须通过改造排水系统,实行雨水、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应采用封闭管道式,不得采取明沟或暗渠布设,彻底避免雨污合流,实现废水减量化。

实行干湿分离。各养殖户杜绝水冲粪和水泡粪做法,做到干化清粪、集中堆积。根据饲养规模、生产条件和对干粪的利用方式,建造相配套容积的“防雨、防渗、防漏”的堆粪场所,堆积发酵,发酵后的粪肥要全部还田,有效防止粪污造成的环境污染。

4.3.2 完善粪污处理设施

4.3.2.1 规模养殖场

新建养殖场在符合动物卫生防疫条件的前提下,必须配套建设与规模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有关部门在土地征占、手续审批等方面予以优先办理。老旧养殖场(小区)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或有粪污处理设施但陈旧、与养殖规模不匹配的,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做到不遗漏、全面整治。支持现有规模养殖场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进行标准化改造,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贮存设施,以及粪污厌氧消化和堆粪、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污水处理等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养殖场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环评报告和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如实汇报。

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宜采用干清粪工艺或者配置粪污固液分离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采用水冲粪工艺的养殖场,要逐步改为干法清粪工艺、水泡粪工艺或者补充粪污固液分离设备。

指导畜禽养殖场建立控制恶臭的相关制度与措施,通过采取畜舍保温干燥、通风换气、勤换垫料、及时清粪、合理喂养、降低饲养密度等措施,提倡生物吸附和生物过滤等环境友好技术,减少臭气产生,确保臭气浓度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4.3.2.2 畜禽养殖户

到2027年,达到养殖专业户标准的养殖户基本完成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配套与养殖数量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避免粪污乱排、乱放的现象,实现粪污还田利用。

推进粪污就近还田或委托第三方集中处理利用,均应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固体粪便堆放场和液体粪污暂存池。

通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

4.3.3 完善田间配套设施

结合柳东新区自然情况和社会现状,引导田间配套设施建设,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产生的粪肥优先采用就地就近还田。选取 1-2 个村为试点村建设田间配套设施工程。根据试点村粪污产量、经济情况等,合理选择畜禽粪污集中暂存池、粪肥还田输送管道、配置运输罐车、固态肥抛撒机、液态粪肥撒施机、远距离施肥泵等粪污还田设施。施肥过程应采用深施、埋施等减排措施。

4.4 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作为养殖档案的重要内容,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配套土地面积不足无法就地就近还田的规模养殖场,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并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地方实际,逐步推行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

畜禽养殖场(户)要严格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督,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作为技术指导、执法监管的重要依据。养殖场(户)是台账填报主体,需按照要求记录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台账,台账应至少保留2年。建立电子台账,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的数字化水平。

4.5 强化环境监管

4.5.1 强化日常环境监管

深化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许可制度,将规模养殖场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抽查。严格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和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全过程监管,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广应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时监管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过程;强化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及病死畜禽尸体等废弃物处置的监管。对畜禽养殖禁养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4.5.2 防范污染风险

应结合当地种养情况和环境压力,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风险防范措施。督促未完成配建的养殖户加快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对已完成配建的养殖场(户)进行随机检查,确保粪污处理设施配套齐全、运转正常。对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不合格的养殖场(户),明确限期整改要求,对完成整改要求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现场核查;对超过整改时限,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仍不合格的畜禽养殖场(户),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

4.5.3 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各镇政府应加强在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还田还林综合利用、动物防疫及畜禽尸体处理处置等生态环境执法协作领域的联动执法。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研究处理涉及畜禽养殖生态环境问题。实行政策信息共享,相互提供本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规章、审批文件等执法办案依据,以及涉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领域执法信息。加强线索双向移交,对在日常执法检查、上级督察巡视、群众信访举报等途径中发现的涉及对方执法职责的违法线索,应及时移交,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4.5.4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利用投诉电话、网络平台、媒体等途径,畅通公众投诉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对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督。对举报、反映的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开展现场调查,厘清责任、督促整改或依法查处。

4.5.5 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

探索推动养殖企业生产管理数据与“柳州智慧环保”平台的对接,对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位置分布、养殖种类和数量、规范化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废弃物产生、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区域环境质量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与环评、排污许可信息系统等进行衔接。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信息,加强各类成果GIS化,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一张图”管理。

第五章 效益分析

5.1 经济效益

通过规划的实施,可以推动养殖主体规范和优化畜禽养殖流程,合理利用资源和能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盈利能力,促进柳东新区养殖业可持续发展,进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增长,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农民的收入水平。

5.2 环境效益

通过规划的实施,可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中大量氮、磷等营养物质和微生物污染物对水土的污染,保护水资源和土壤质量。同时,可以减少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有助于应对气候变化。还可以避免不合理的畜禽养殖活动可能对周边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5.3 社会效益

规划实施可推动养殖粪污进一步收集和有效处置,提升地区生态环境污染协调控制能力,减少各养殖场对周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改变百姓心目中养殖场“脏、臭、差”的传统印象,改善各养殖场与周边群众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第六章 保障措施

6.1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

柳东新区管委会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两镇人民政府履行畜禽养殖污染属地化监管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每年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范畴和乡村振兴战略考核体系,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加大工作督查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对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2 完善政策支持,强化技术支撑

认真贯彻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在奖励补贴、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对畜禽养殖及污染治理防治设施运行执行农业用电价格,利用现有环保和涉农财政资金,加大对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的补贴金额投入。统筹畜禽养殖用地,优先安排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用地项目。新区农业农村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力量的参与,重点培训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设施管理和运行维护、实用技术等,提高环境管理和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加强对养殖场(户)的培训和指导,采用现场参观、专题讲座等方式,推广先进的治理技术和养殖模式。

6.3 狠抓监督管理,广泛宣传引导

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日常监督和执法管理力度,通过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监管方式,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督查,重点加强对已完成治理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户)以及畜禽粪便收集处理设施的现场监督。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台、网络、报纸、微信、新媒体等宣传途径,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广泛宣传,提高畜禽养殖场(户)和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以正面宣传为主,适当曝光典型案件,营造政府引导、养殖场(户)自律、群众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规划》附件

表1:区域畜禽规模养殖场基本信息清单

序号

养殖场名称

地址

畜种

存栏量(头、羽)

已建设施情况

1

覃有斌猪场(雒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雒容镇秀水村

330

正常运行

2

桂中猪场

雒容镇秀水村

4700

正常运行

3

康牧猪场

雒容镇秀水村

750

正常运行

4

罗继忠猪场

雒容镇秀水村

600

正常运行

5

梁雪强猪场

雒容镇连丰村

330

正常运行

6

赵献广猪场

雒容镇连丰村

300

正常运行

7

凤琼养殖合作社

雒容镇盘古村

150

正常运行

8

陶宏飞猪场

雒容镇东塘村

360

9

陈敬华鸡场

雒容镇东塘村

蛋鸡

48000

10

彭万林猪场

雒容镇果园村

90

正常运行

11

韦安吉鸡场

雒容镇果园村

肉鸡

3000

12

林勇猪场

雒容镇秀水村

80

正常运行

13

黄友业猪场

雒容镇秀水村

200

正常运行

14

永旺猪场

雒容镇秀水村

239

正常运行

15

张喜德猪场

雒容镇高岩村

45

正常运行

16

张丽虹猪场

雒容镇高岩村

120

正常运行

17

陈敬华猪场

雒容镇东塘村

200

正常运行

18

覃洪涛鸭场

雒容镇南庆村

肉鸭

1500

19

钟流芳鸡场

雒容镇坭桥村

肉鸡

2000

正常运行

20

程燕飞鸡场

洛埠镇洛埠村金橘岛

2000

21

雅维奶牛养殖场

洛埠镇洛埠村黄坭坡

奶牛

41

正常运行

22

鼎毅养殖合作社

洛埠镇洛埠村十一组

鸽子

3200

表2 :行政区域内耕地、林地、园地、林地面积清单 (单位:公顷)

类型

辖区面积

耕地面积

草地

园地

林地

2022年度

35370.82

6172.93

536.90

2852.18

16385.90

表3:柳东新区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表

土地类别

面积(亩)

系数(猪当量/亩)

可承载猪当量(头)

耕地

92594

1.1

101853

园地

42783

1.2

51340

林地

245789

0.9

221291

草地

8054

0.3

2416

农用地总计

389219

/

376900


图1:行政区划图

图2:水系示意图

图3:畜禽养殖禁养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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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管办〔2023〕33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

来源: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3-11-01 11:06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2023-2027年)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O二三年九月


目 录

............................................................1

一章 总则 .......................................................2

1.1 编制背景....................................................2

1.2 编制原则....................................................3

1.3 编制依据....................................................4

1.3.1法律法规 ..............................................4

1.3.2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 ......................................6

1.3.3标准规范 ..............................................8

1.4 规划范围....................................................9

1.5 规划期限....................................................10

1.6 术语定义....................................................10

第二章 区域概况....................................................11

2.1自然气候条件.................................................11

2.1.1地形地貌 ..............................................11

2.1.2气候特征 .............................................13

2.1.3水系分布 .............................................13

2.1.4生物资源 ..............................................16

2.1.5土壤特征 ..............................................17

2.2 社会经济状况.................................................18

2.3生态环境概况................................................24

2.3.1水环境质量状况 .........................................24

2.3.2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28

2.3.3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31

2.3.4重点环境问题 ...........................................31

2.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32

2.4.1畜禽养殖现状 ...........................................32


2.4.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38

2.4.3 禁养区划定情况..........................................50

2.4.4 种养结合现状 ...........................................52

2.4.5 存在问题...............................................53

第三章 规划目标....................................................54

3.1 规划目标和指标...............................................54

3.1.1总体目标 ..............................................54

3.1.2规划指标 ..............................................54

3.2 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分析........................................54

3.2.1土地承载力测算 .........................................54

3.2.2水资源承载力测算 ........................................56

3.3目标实现性分析...............................................56

3.3.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56

3.3.2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56

3.3.3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56

3.3.4臭气治理率.............................................56

第四章 主要任务...................................................57

4.1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57

4.1.1加强分区管理,防治复养反弹 ...............................57

4.1.2合理空间布局,优化环境承载 ...............................58

4.1.3把好审批关口,严格项目准入 ..............................58

4.2 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59

4.2.1推行种养结合,提高利用水平 ..............................59

4.2.2开展试点工作,做好总结推广 ..............................60

4.2.3发展规模养殖,推进标准化生产 .............................60

4.3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61

4.3.1完善源头减量设施 .......................................61

4.3.2完善粪污处理设施 ........................................63

4.3.3完善田间配套设施 ........................................64

4.4 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64

4.5强化环境监管................................................65

4.5.1强化日常环境监管........................................65

4.5.2 防范污染风险............................................65

4.5.3 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66

4.5.4 完善社会监管机制.........................................66

4.5.5 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67

第五章 效益分析...................................................67

5.1经济效益...................................................67

5.2 环境效益...................................................67

5.3社会效益...................................................67

第六 保障措施 ..................................................67

6.1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68

6.2 完善政策支持,强化技术支撑....................................68

6.2 狠抓监督管理,广泛宣传引导....................................69


为全面加强柳州市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污染的长效治理,统筹安排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提升养殖环境监管能力,实现畜禽养殖业生产与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关于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柳东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背景

我国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规模化养殖水平显著提高,保障了城乡居民肉、蛋、奶的稳定供给。但是,畜禽养殖种养平衡程度不高,粪肥还田利用渠道不畅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大量畜禽养殖废弃物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系到畜禽产品的有效供给,关系到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种养平衡,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及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对于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转变农村居民生活方式、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有关标准和要求,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完善粪肥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种养平衡、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国家大力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

《广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指出,以生猪调出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区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五”期间,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柳东新区以新时代“三农”工作为总抓手,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根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保障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结合已划定的禁养区方案、乡村振兴和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需要,编制《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

1.2 编制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区域养殖业、种植业现状和产业发展趋势,统筹考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环境质量现状与保护要求、区域功能定位等因素,科学规划畜禽养殖总量和空间布局。

(2)循环利用、强化监管。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加快构建农牧循环种养结合发展新格局。严格畜禽养殖业环境准入,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发挥规划引导作用。

(3)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对不同养殖类型、不同养殖规模的养殖场,按照“因地制宜、分区分类”的思路,探索适宜的粪污肥料化、燃料化、基质化等利用模式,推行全量收集和清洁高效利用。

(4)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完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地方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第三方服务等社会化运营模式健康发展。

1.3 编制依据

1.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18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年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年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8年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年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0年)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009年)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019年修订)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年修订)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8年修订)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017年修订)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017年修订)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012年修订)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015年修订)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2021年)

(22)《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2013年)

(2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2016年)

(24)《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9年)

(25)《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 (2020年)

(26)《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2021年)

(27)《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2004年修订)

(28) 《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年)

(29)《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

1.3.2 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

(1)《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2)《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2021〕8号)

(4)《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

(5)《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28号)

(6)《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7)《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环土壤〔2022〕8号)

(8)《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农办牧〔2022〕19号)

(9)《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

(10)《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

(11)《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号)

(12)《关于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1〕465 号)

(13)《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农办牧〔2022〕19 号)

(14)《广西“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

(15)《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3 号)

(16)《柳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

(17)《柳州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

(18)《广西柳州汽车城总体规划(2010-2030)》

(19)《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柳政规〔2021〕12号)

(20)《柳东新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

(21)《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柳东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柳东管办发〔2019〕83号)

(22)《柳州市柳东新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

(23)《柳州市雒容镇总体规划(2010-2020)》

(24)大正村、东塘村、高岩村、果园社区、连丰村、龙岭村、坭桥村、盘古村、秀水村、竹车村、竹桐村村庄规划

1.3.3 标准规范

(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084)

(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 7959)

(3)《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4)《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6)

(5)《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18877)

(6)《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 (GB/T 25169)

(7)《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 25246)

(8)《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 26624)

(9)《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 27622)

(10)《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T 36195)

(1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497)

(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

(13)《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 81)

(14)《有机肥料》 (NY525)

(15)《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NY/T 1169)

(16)《沼肥施用技术规范》 (NY/T 2065)

(1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1.4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柳东新区全境,包括雒容镇、洛埠镇2个镇,15个行政村。

1.4-1 规划范围示意图

1.5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年至2027年,基准年为2022年。

1.6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划。

(1)畜禽规模养殖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6号)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生猪存栏≥300头,肉牛存栏≥50头,奶牛存栏≥100头,蛋禽存栏≥2000羽,肉禽存栏≥5000羽。

(2)畜禽养殖户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畜禽养殖户指未达到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但满足下列要求的畜禽养殖户:生猪设计存栏≥50头,奶牛设计存栏≥5头,肉牛设计存栏≥10头,蛋鸡/鸭/鹅设计存栏≥500羽,肉鸡/鸭/鹅设计存栏≥2000羽。

(3)猪当量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推荐1个猪当量1年的氮排泄量为11千克/头。按存栏量折算:100头猪相当于15头奶牛、30头肉牛、250只羊、2500只家禽。

(4)畜禽粪污

指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尿及污水等总称。

(5)畜禽粪肥

指畜禽粪污经过无害化处理和发酵,充分杀灭病原菌、虫卵和杂草种子后作为肥料还田利用的堆沤肥、沼渣、沼液、肥水和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料。

第二章     区域概况

2.1自然气候条件

2.1.1地形地貌

柳州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北部,东与桂林市的龙胜县、永福县和荔浦市为邻,西接河池市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和宜州区,南接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象州县、兴宾区和忻城县,北部和西北部分别与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和贵州省黎平县、从江县相毗邻,总面积1.86万平方公里。地形地貌主要以山地和丘陵地貌为主。山地丘陵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76.01%,其北部为云贵高原的东南缘,西北部处于九万大山区域,一般海拔在1000—1200米。东部、东南部为架桥岭-大瑶山,中部和东南部为岩溶地貌、丘陵和河谷平原。整个地势总体上是北部、东部高,中部、南部低。按地貌形态、海拔高度和切割深度,可分为中山、低山、丘陵和平原、岩溶地区。柳州境内山体主要有九万大山、摩天岭、大苗山架桥岭和大瑶山等,位于大苗山上的元宝山,海拔2081米,为境内最高峰,也是广西第三高峰。平原主要分布在融江—柳江、洛清江中下游河谷两岸,较大的平原有柳江平原、洛满平原、穿山平原、柳城(融水)平原和鹿寨平原。

柳东新区为柳州市管功能区,位于柳州市区东北部,西与柳州市老城区仅一江之隔,北与柳城县相邻,东南与鹿寨县接壤,总面积381.5平方公里,属广西“山”字型地质构造中部地区,以北环高速为界,主要可以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北面为北、东、西三面被低山丘陵所包围,南面为张开的岩溶盆地。柳江和洛清江的河道作用,形成了河流阶地地貌与溶岩地貌选加的特点。地面高程大部分在 80-100米之间,江东片区和临近北环高速的地块小土丘坡度较大,其他区域相对平缓,现状有九子岭、南寨山、狮子岭、老虎岭、葫芦岭、八角岭等众多山体,形成山环水绕的自然山水格局。地貌类型主要有丘陵、山地、冲积平原,岩溶地貌十分发育。地貌以岩溶残蚀型峰林平原和峰林丛洼地为主,低山丘陵穿插其中,低山丘陵面积占陆地面积的58.4%。

2. 1- 1柳东新区区位图

2.1.2气候特征

柳州市处于中亚热带向南亚热带过渡的气候带,夏长炎热,冬短不寒,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光、热、降雨等气候资源丰富。太阳辐射率总量多年平均为102.52千卡/平方厘米,年有效辐射量为49.71千卡/平方厘米,年日照时数多年平均值为1200-1635小时。垂直温差大于纬度温差,年温差大,日温差小,中、南部多年平均气温为20.5℃,北部山区年平均气温则在16.5℃之间,1月通常为一年之中最冷月,历年平均10.3℃,极端最低温度-5.8℃,7月通常最热,历年平均28.8℃,极端最高温度39.4℃。全年总积温>492.4℃,高于5℃的有359—360天,有效积温>453.5℃,≥10℃有290天,活动积温6688.2℃,≥15℃有236天,有效积温5879℃。无霜期约290—330天,年平均降雨量为1500--1600毫米左右,但全年降雨分配不均,多雨季节在5—8月。气温特点:北部山区地区气温稍低,湿润、无霜期短;南部地区气温较高,阳光充足,无霜期长。由于地域的差异性,天气灾害对农业收成影响较大,影响柳州市农业生产的气候因子主要是干旱、雨涝、低温等。

柳东新区年平均气温20.7℃,年均降雨量1410.0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1380.8小时。

2.1.3水系分布

柳江是柳州市第一大河流,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一级支流,发源于贵州省独山县,自西北往东南流经贵州独山县、榕江县、从江县后,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称都柳江;在三江侗族自治县老堡口与古宜河汇合后称融江。融江流经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柳城县,在柳城县凤山镇与龙江汇合后称柳江。柳江流经柳州市区,在鹿寨县江口乡与洛清江汇合,继续向南流经象州县,在象州县石龙镇的三江口与红水河汇合后称黔江。柳江干流河长773千米,平均坡降0.4‰,流域面积5.8万平方千米。柳江支流众多,柳州市境内主要支流有古宜河、浪溪河、贝江、阳江(牛鼻河)、龙江、洛清江和石榴河。最大支流龙江发源于贵州省三都县,河长367千米,流域面积1.69万平方千米,流经贵州省三都县、荔波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河池市区、宜州区、柳州市柳南区、柳城县,在柳城县凤山口与融江汇合称为柳江。柳江流域地形北高南低,由贵州省东南部高原向桂北山区倾斜,绵延向桂中丘陵平原区,形似扇状。柳江上游都柳江河段为高山峡谷区,两岸多为崇山峻岭,河道滩多水急;中下游融江、柳江河段属低山丘陵平原区,岩溶广布,多为峰林谷地和孤峰平原,江流迂回曲折,山水幽奇,风景秀丽。

洛清江为柳东新区主要过境河流,发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北部太平山脉,于鹿寨县江口乡江口村附近汇入柳江,全长275千米,干流平均坡降0.42‰,流域面积7592平方千米。洛清江流经桂林市(临桂区、永福县)、柳州市(鹿寨县、柳东新区)等2个市4个县(区)。洛清江柳东新区河段长约17.2千米,从雒容镇连丰村大芽屯附近入境,从雒容镇盘古村大糯屯附近出境。洛清江径流由降水形成,时空变化特性与降水对应,多年平均径流量82.31亿立方米,年径流模数自上游向中下游逐渐增大;径流年内分配不均匀,汛期4月至9月径流量约占全年的84.8%,枯期为10月至次年3月。河床结构多为河卵石、泥沙,少数为岩石。

2.1- 2柳东新区主要水体分布


2.1.4   生物资源

2.1.4.1植物资源

柳州市境内以元宝山、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三锁、拉沟鸟类保护区、泗涧山大鲵保护区为主的森林群落里各类野生植物资源有5000多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元宝山冷杉、南方红豆杉、合柱金莲木等10多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有华南五针松、南方铁杉、红花木连、闽楠、梳帽卷瓣兰等200多种;药用植物有白芨、七仙桃、石斛、三百草、百檀、黄柏等3000多种;香料植物有灵芝草、含笑、茉莉、栀子等;攀岩植物有白藤、九龙藤、鸡血藤等。

柳东新区为柳州市规划的成片开发区域,主要植物如下:①林业植被:河岸沿线植被以竹林为主,丘陵地带以桉树、杉、松等为主,同时还有构树、苦楝树、鬼针草、胜红蓟、芭蕉、四季青等;②农业植被:主要为菜地种植的蔬菜、瓜类,有小白菜、荠菜、生菜、菠菜、葱、蒜、辣椒、萝卜等;③经济作物主要为甘蔗、玉米、花生等。

2.1.4.2动物资源

柳州市野生动物有590多种,其中兽类62种、鸟类212种、爬行类71种、两栖类33种、鱼类113种、昆虫100多种。主要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鼋、穿山甲、白颈长尾雉、黑颈长尾雉、黄腹角雉、大灵猫、小灵猫、梅花鹿、林麝9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蟒蛇、猕猴、熊猴、藏酋猴、豺、黑熊、水獭、斑林狸、水鹿、鬣羚、小天鹅、鸳鸯、褐冠鹃隼、凤头蜂鹰、苍鹰、凤头鹰、褐耳鹰、赤腹鹰、雀鹰、松雀鹰、普通鵟、鹰雕、草原鹞、鹊鹞、蛇雕、燕隼、灰背隼、红隼、红腹角雉、白鹇、红腹锦鸡、褐翅鸦鹃、小鸦鹃、草鸮、领角鸮、斑头鸺鶹、领鸺鶹、鹰鸮、褐林鸮、仙八色鸫、山瑞鳖、地龟、大鲵、虎纹蛙等44种。主要候鸟(包括夏候鸟,冬候鸟和旅鸟)有110种。

柳东新区开发前大部分区域为山间农业生产区及低丘经济林区,受人类频繁活动影响,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受干扰严重,存在的种类较少,多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影响的各种常见两栖、爬行类、鸟类及小型兽类等动物,其中啮齿类动物在区域内最为常见,未发现受国家及广西区保护的动物。

2.1.5土壤特征

柳州市土地总面积约186万公顷,占广西土地总面积的7.89%。柳州市土壤种类主要有红壤土、黄壤土、水稻土、石灰土、冲积土和紫色土等土类,其中以红壤和石灰土所占的比例较大。红壤主要分布在柳城、融安、融水、三江县境内,土质一般比较贫瘠,有机质含量低,普遍缺氮、磷、钾;石灰土以南部的柳江区分布最广;耕作性土壤以旱作土壤和水稻土为主,其中旱作土壤占50%以上。在海拔150—450米的低山丘陵区,属于沙页岩红壤土pH值呈酸性,土体较厚、粘性,有机质含量低;在海拔80—150米的缓丘及平原地区,广泛分布红壤土和水稻土,土层深厚,肥沃,旱地主要是红壤土,水稻土以淹育、潴育、潜育、盐渍型为主。

柳东新区土地总面积约3.8万公顷,土壤大多数厚度适中,质地较好,适合开垦耕作,但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低,肥力较低。耕作型土壤大致可分为水稻土、红壤、石灰土和冲积土4种类型。

2.2 社会经济状况

柳州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总面积1.86万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55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248.5平方公里,辖10个县(区)。柳州是广西最大的工业城市,工业总产值约占广西四分之一,已经形成以汽车、机械、钢铁为龙头,化工、建材、食品、制药、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并存、工业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1000家,五菱、宝骏、乘龙等品牌深受市场欢迎,柳钢跻身中国500强企业,柳工是世界工程机械500强企业,还拥有两面针、金嗓子、花红药业等全国知名品牌,柳州螺蛳粉特色产业成为地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典范。柳州是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素有“桂中商埠”美誉,处在连接粤港澳大湾区与西南地区的重点节点上,6条铁路干线穿境而过,7条高速公路和6条国道在柳州交汇,白莲机场通航国内主要城市,列入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城市和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建设。柳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2100多年建置史,辖区有白莲洞遗址、柳江人遗址等史前文化,多民族文化交相融合,“壮歌、瑶舞、苗节、侗楼”堪称“四绝”,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柳州是现代宜居的花园城市,森林覆盖率66.7%,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紫荆花城”成为城市新名片,地表水环境质量位居全国设区市第一。根据柳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2022年末,柳州常住人口419.1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95.8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0.58%。户籍总人口398.47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51.01%。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109.09亿元,比上年下降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5.23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292.44亿元,下降1.6%;第三产业增加值1531.42亿元,下降1.4%。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9.17%、41.57%和49.26%,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4322元。

柳东新区成立于2007年,统辖柳州高新区,整建制托管雒容镇和洛埠镇,辖区总面积约381.5平方公里,规划面积203平方公里,建设面积138平方公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发展的三大城市新区之一,是柳州市“一主三新”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承载地,也是柳州市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主战场。柳东新区成立伊始,秉承产城融合发展理念,以产促城,以城固产,相辅相成,经过十多年发展,宜居宜业新城崭露头角,目前已发展成为中国“十佳最具投资竞争力园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柳州高新区跻身全国前50强,位列广西第一。

柳东新区加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产业体系日臻完善:近年来,新区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实施“3+3+1”产业布局,加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纵向深化、横向拓展、深度融合。其中,重点发展汽车、智能轨道交通、电子-光电等三大支柱产业,引导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研发设计、检测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作为广西柳州汽车城,柳东新区拥有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一汽解放、广西汽车集团新能源四大整车基地,德国博世、佛吉亚、美国车桥、宝钢集团、福耀玻璃、玲珑轮胎、耐世特等数百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在新区配套发展,构建了相对完备的汽车制造产业链。汽车产业持续壮大,一汽解放公司柳州项目、上汽汽车自动变速器和新型发动机项目顺利投产,回龙汽车整体搬迁汽车零部件产能项目实现竣工,爱柯迪汽车轻量化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等项目开工建设,青岛博泰、东风实业等汽车产业链项目先后落地,产业链供应链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宝骏E300、E300plus、上汽通用五菱宏光MINI等上市热销,国轩高科动力电池生产基地、广西汽车集团新能源整车基地开工建设,荣盛盟固利高性能动力电池系统生产基地项目落地,2020年新区生产新能源汽车达6.25万辆。智能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聚发展,智能交通产业园形成年产200辆跨坐式单轨车辆能力,引进22家上下游产业,涵盖工程建设、车辆总装、零部件配套、机电系统、运营维保等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的系统产品,目前推进智能交通产业园低运量胶轮快捷有轨电车组装生产。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加快布局,一阳科技年产100万台套铝铸件及100台智能装备、云高智能停车设备配套精加工生产基地等项目加快建设。布局数字经济新高地,国家信息中心柳州工业大数据基地、猪八戒网等做大做强,车联网先导区项目获2020年世界智慧城市大奖。

柳东新区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战略支撑,打造特色鲜明的“智慧车城”和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柳州高新区荣膺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双创”升级版工作荣获国家部委优秀评级。目前,柳东新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206家,市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约90家,拥有一系列国家实验室、研发中心、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创新载体。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工业应用(柳州)基地、上海漕河泾柳东创新创业园、上海交通大学汽车先进制造技术实验室等数十家创新研发机构抢滩入驻、茁壮发展;广西汽车研究院挂牌组建,吉林大学智能网联车辆动力学实验室、银丰干细胞工程技术项目正式投入使用,产学研合作体系不断完善;滨江智谷项目启动建设,科技创新驱动能力进一步强化;作为全国第六家、广西首家国家级第三方汽车检验检测机构国家汽车质量检验中心(广西)项目已完成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国家汽车质量检验中心二期启动建设。

柳东新区以公铁水多式联运模式,构建快捷畅通的交通网络:目前新区通车里程250公里,湘桂线等多条铁路干线和高速公路在新区交汇,辖区内的铁路货运站、商品汽车铁路发运基地、国家公路枢纽柳东物流中心、保税物流中心等设施让货物运输和通关快捷便利。新区水路畅通,依江建成官塘港区和阳和港区,拥有多个2000吨级泊位,向东可直达粤港澳大湾区,向南可达中国东盟自贸区。新区还位于柳州白莲机场和桂林两江国际机场之间,依托高速抵达机场仅需1小时左右的车程。作为柳州市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的重要承载地,柳东新区大力推进官塘多式联运基地项目、雒容商品车物流基地扩建项目等,将极大提升交通运输、物流保障能力,成为西南地区物流集散地。

柳东新区以高标准描绘新城建设蓝图,全方位打造现代城市“柳东样板”:柳东新区建成区面积64平方公里,东外环、官塘大桥、曙光大道等通车,多条BRT公交线与主城区往来穿梭,两条轻轨线在建,构建起快捷畅通的交通网络。文化广场、市科技馆、市民服务等投入使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有序建设,公共服务配套更加完善。建成4个友邻汇,4个农贸市场,先后落地华润商住综合体、红星美凯龙商住综合体等大盘,生活配套更加完善。公园城市有序建设,九子岭公园对外开放,龙湖、滨江生态公园等加快建设,建成河道长约36.6公里,绿地面积423.75万平方米,成为自治区级绿色园区。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数字柳东”项目启动实施,城市智能化、精细化管理与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柳东新区以人才培育与招才引智并举,打造西南地区人才“洼地”:新区拥有总占地面积达10平方公里、中国西南最大的职业教育园区,包括本科院校3所,高职高专4所,中职4所,在校师生人数达10万人,每年培养输送各类产业人才2.7万人。强化人才政策引导,出台并完善《柳东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办法》《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柳东新区柔性引才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强化人才服务、培育,推进柳州市海内外高端人才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载体建设,建立政校企联盟平台,促进高校人才培养,加强人才公寓服务管理,启动二期建设。

柳东新区不断完善投资合作政策体系,提升政策优势,打造投资“高地”:新区相继出台了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和人才、科技、金融政策。出台了《柳东新区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暂行办法》《柳东新区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等产业政策,从固定资产投资、租金扶持、财政贡献、销售产品补贴、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和服务、平台奖励、融资服务、贷款贴息、品牌建设等方面支持国内外投资创业需求,政策力度齐平中国发达地区。

柳东新区创新政务模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新区实行特区式管理,拥有各项市级审批权限,全面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柳东新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实现市级、城区级许可权限及公共服务类事项集中办理,目前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可办理许可事项313项,公共服务事项84项。针对符合条件的工业及物流类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和全程代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2.2-1 位于柳江之畔的柳东新区

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柳东新区常住人口为162909人,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7224人,占84.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5685人,占15.77%。根据《柳东新区2023年高质量发展报告》公布的数据,2022年,柳东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320.8亿元,增长6.7%;本级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25%;规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001.5亿元,增长25.4%,其中本级完成309.7亿元,增长20.74%;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10.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亿元;实际利用外资突破4250万美元。

2.2-2 柳东新区持续做强做优汽车产业

2.3 生态环境概况

2.3.1 水环境质量状况

柳州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因水而美。 2019年5月,水质排行榜单创立后,柳州一直位列全国十佳,2019年全年成绩为全国第二,2020年、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三年排名全国第一,夺得“三连冠”,不断续写“柳州惊奇”。

2.3.1-1 2022年柳州地表水质排名情况

根据2022年度《柳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柳州市10个国控断面水质年均评价均达到或优于类水质标准;国控断面年均评价为Ⅰ类水质的占50%。9个非国控断面水质年均评价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标准。

2.3.1-2 2022年柳州市地表水各断面1-12月水质类别评价情况

柳东新区水环境质量评价主要涉及2处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分别是位于洛清江的渔村断面和位于柳江的象州运江老街断面,其中渔村断面位于主要过境河流洛清江下游(柳州市鹿寨县境内),象州运江老街断面位于主要过境河流柳江下游(来宾市象州县境内)。根据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2年监测情况,渔村断面和象州运江老街断面水质常年保持在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Ⅱ类以上标准,表明柳东新区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2.3.1-3 2022年渔村断面水质状况

2.3.1-4 2022年象州运江老街断面水质状况

2.3.2 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2022年度《柳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柳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365天。其中优良340天,轻度污染25天,中度污染0天,重度污染0天,严重污染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3.2%,首要污染物为臭氧、PM2.5

2.3.2-1 2022年柳州市空气质量级别天数分布

2.3.2-2 2022年柳州市空气质量级别日历图

柳州市区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为: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1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年评价浓度1.0毫克/立方米,臭氧(O3)年评价浓度141微克/立方米,均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2.3.2-3 2022年柳州市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结果统计表

根据柳州市生态环境局通报的数据,2022年柳东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优良天数348天,优良率为95.3%,超额完成柳州市下达的93.3%的控制目标任务,排名柳州市区第一;各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均稳定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要求,PM10和PM2.5平均浓度均优于柳州市下达指标。柳东新区2022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均值详见表2.3.2。

2.3.2柳东新区2022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均值

项 目

SO2

(μg/m3)

NO2

(μg/m3)

CO

(mg/m3)

O3

(μg/m3)

PM10

(μg/m3)

PM2.5

(μg/m3)

年平均浓度

9

14

0.65

83.7

40

26

2.3.3 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柳州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批准设立的首个且唯一一个自治区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经过近5年的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实践,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污染地块等突出土壤问题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创新初见成效,覆盖先行区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形成了可借鉴的模式。

近年来,柳东新区积极配合柳州市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开展农用地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等工作,新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2.3.4重点环境问题

近年来,柳东新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在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关注和解决:水环境方面,主要河流两岸农业面源污染对水质影响较大,沿河仍有工业和生活污染源,存在污染风险;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建成区污水管网不完善,存在管网错接、漏接、堵塞等问题,柳东新区洛清江以东区域还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经简单处理后直接排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低负荷运行,制约了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方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面临诸多困难,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治难度大。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方面,还存在一定污染隐患和风险,危险废物监管、畜禽面源污染防治等需要进一步加强。

2.4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2.4.1畜禽养殖现状

根据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提供的数据,2022年柳东新区畜禽养殖种类主要包括生猪、禽类、肉牛和奶牛,其中生猪8344头,禽类59700羽,肉牛150头,奶牛41头。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 (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确定的折算关系:100头猪分别相当于15头奶牛、30头肉牛、250只羊、2500羽家禽(详见表2.4.1-1),经计算,柳东新区2022年养殖总量为11506头猪当量。

根据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进一步调查统计,截至2022年12月底,柳东新区畜禽养殖场所设计养殖规模总量折算猪当量约32000头,实有养殖总量占设计养殖规模总量的36%。

2.4.1-1 猪当量折算系数表

        类别

猪当量(头)

(羽)

肉牛

(头)

奶牛

(头)

(只)

100

2500

30

15

250

从养殖种类看,柳东新区涉及的畜禽养殖种类主要包括生猪、肉禽、蛋禽、肉牛和奶牛。其中,生猪是最主要的养殖种类,总数为8344头,占比为72.5%,占据了绝大部分养殖数量。其次是蛋禽,为1920头猪当量,占比为16.7%。肉禽、肉牛和奶牛的数量较少,分别为500头、468头、273头猪当量,占比分别为4.3%、4.1%、2.4%。详见表2.4.1-2。

2.4.1-2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情况统计表

行政村

生猪

(头)

肉禽

(羽)

蛋禽

(羽)

肉牛

(头)

奶牛

(头)

合计猪当量

(头)

雒容镇

秀水村

6899

0

0

0

0

6899

盘古村

0

0

0

150

0

500

高岩村

165

0

0

0

0

165

连丰村

630

0

0

0

0

630

东塘村

560

0

48000

0

0

2480

果园村

90

3000

0

0

0

210

坭桥村

0

2000

0

0

0

80

南庆村

0

1500

0

0

0

60

洛埠镇

洛埠村

0

5200

0

0

41

482

总 计

8344

11700

48000

150

41

11506

2.4.1-1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种类分布情况(以猪当量计)

从养殖规模和区域分布看,雒容镇是柳东新区养殖规模最大的镇,其合计猪当量达到11024头,占据了柳东新区养殖总量的95.8%。在雒容镇的行政村中,秀水村的猪当量最高,为6899头,占该镇养殖规模的62.6%;其次为东塘村,猪当量为2480头,占该镇养殖规模的22.5%;其他行政村的养殖规模较小,合计猪当量占比不超过14.9%。详见表2.4.1-2。

(1)规模化养殖场

2022年,柳东新区共有畜禽规模化养殖场9家。从养殖类型看,猪养殖场数量为7家,占养殖场总数的77.8%;禽养殖场数量为1家,占养殖场总数的11.1%;牛养殖场数量为1家,占养殖场总数的11.1%。这表明柳东新区规模化养殖场中以养猪场居多。详见表2.4.1-3。

2.4.1-3 柳东新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统计表

行政村

猪养殖场

禽养殖场

牛养殖场

数量

(家)

存栏

(头)

数量

(家)

存栏

(羽)

猪当量

(头)

数量

(家)

存栏   

(头)

猪当量

(头)

雒容镇

秀水村

4

6380

0

0

0

0

0

0

盘古村

0

0

0

0

0

1

150

500

连丰村

2

630

0

0

0

0

0

0

东塘村

1

360

1

48000

1920

0

0

0

总 计

7

7370

1

48000

1920

1

150

500

从养殖数量看,柳东新区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养殖总量为9790头猪当量。其中,猪养殖场的养殖总量为7370头,占75.3%;禽养殖场的养殖总量为48000羽蛋禽,折算为1920头猪当量,占19.6%;牛养殖场的养殖总量150头,折算为500头猪当量,占5.1%。这表明生猪养殖占据了柳东新区规模养殖总量的绝大部分,此外禽类养殖也占有一定比重。详见表2.4.1-3。

从养殖场分布情况看,柳东新区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均在雒容镇,分布在该镇的秀水、连丰、盘古、东塘4个行政村,主要集中在秀水村,该村共有4家养殖场;其次是东塘村和连丰村,各有2家养殖场。其中,秀水村的养殖量最高,达到6380头猪当量;东塘村的养殖量为2280头猪当量,居第二位;连丰村的养殖量为630头,位列第三。详见表2.4.1-3、表2.4.1-4。

2.4.1-4 柳东新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清单

序号

行政村

养殖场名称

养殖

类型

存栏量(头、羽)

猪当量(头)

1

雒容镇

秀水村

覃有斌猪场(雒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330

330

2

雒容镇

秀水村

桂中猪场

4700

4700

3

雒容镇

秀水村

康牧猪场

750

750

4

雒容镇

秀水村

罗继忠猪场

600

600

5

雒容镇

连丰村

梁雪强猪场

330

330

6

雒容镇

连丰村

赵献广猪场

300

300

7

雒容镇

盘古村

凤琼养殖合作社

150

500

8

雒容镇

东塘村

陶宏飞猪场

360

360

9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鸡场

蛋鸡

48000

1920

(2)畜禽养殖户

根据本规划定义,畜禽养殖户指未达到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但满足下列要求的畜禽养殖户:生猪设计存栏≥50头,奶牛设计存栏≥5头,肉牛设计存栏≥10头,蛋鸡/鸭/鹅设计存栏≥500羽,肉鸡/鸭/鹅设计存栏≥2000羽。

根据以上定义,2022年,柳东新区共有畜禽养殖户13家。从养殖类型看,猪养殖户数量为7家,占养殖户总数的53.8%;禽养殖户数量为5家,占养殖户总数的38.5%;牛养殖户数量为1家,占养殖户总数的7.7%。可见柳东新区养殖户中以养猪居多,其次为养殖禽类。详见表2.4.1-5。

2.4.1-5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户统计表

行政村

猪养殖户

禽养殖户

牛养殖户

数量

(家)

存栏

(头)

数量

(家)

存栏

(羽)

猪当量

(头)

数量

(家)

存栏

(头)

猪当量

(头)

雒容镇

秀水村

3

519

0

0

0

0

0

0

高岩村

2

165

0

0

0

0

0

0

果园村

1

90

1

3000

120

0

0

0

东塘村

1

200

0

0

0

0

0

0

坭桥村

0

0

1

2000

80

0

0

0

南庆村

0

0

1

1500

60

0

0

0

洛埠镇

洛埠村

0

0

2

5200

208

1

41

274

7

974

5

11700

468

1

41

274

从养殖数量看,柳东新区13家畜禽养殖户的养殖总量为1716头猪当量。其中,猪养殖户的养殖总量为974头,占比56.8%;禽养殖户的养殖总量为11700羽肉禽,折算为468头猪当量,占比27.3%;牛养殖户的养殖总量41头,折算为274头猪当量,占比16.0%。这表明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户以养猪为主,禽类养殖次之。详见表2.4.1-5。

从养殖户分布情况看,柳东新区13家畜禽养殖户中,有10家在雒容镇,占比76.9%;3家在洛埠镇,占比23.1%。对比行政村的养殖户数量,雒容镇秀水村和洛埠镇洛埠村最多,各有3家;其次为雒容镇高岩村和果园村,各有2家。对比各行政村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总量,雒容镇秀水村的养殖量最高,为519头猪当量;洛埠镇洛埠村的养殖量为482头猪当量,居第二位;雒容镇果园村的养殖量为210头,位列第三。详见表2.4.1-5、2.4.1-6。

2.4.1-6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户清单

序号

行政村

养殖场名称

养殖

类型

存栏量(头、羽)

猪当量(头)

1

雒容镇

果园村

彭万林猪场

90

90

2

雒容镇

果园村

韦安吉鸡场

肉鸡

3000

120

3

雒容镇

秀水村

林勇猪场

80

80

4

雒容镇

秀水村

黄友业猪场

200

200

5

雒容镇

秀水村

永旺猪场

239

239

6

雒容镇

高岩村

张喜德猪场

45

45

7

雒容镇

高岩村

张丽虹猪场

120

120

8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猪场

200

200

9

雒容镇

南庆村

覃洪涛鸭场

肉鸭

1500

60

10

雒容镇

坭桥村

钟流芳鸡场

肉鸡

2000

80

11

洛埠镇

洛埠村

程燕飞鸡场

2000

80

12

洛埠镇

洛埠村

雅维奶牛养殖场

奶牛

41

274

13

洛埠镇

洛埠村

鼎毅养殖合作社

鸽子

3200

128

(3)畜禽养殖规模化率

“畜禽养殖规模化率”是一个通用的行业术语,是指养殖业中规模化养殖的比例或百分比。它反映了养殖业中规模化养殖的程度,即规模化养殖在整个养殖业中所占的比重。畜禽养殖规模化率的提高对于养殖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带来生产效率的提升、资源利用的优化、品质安全的保障等多方面的好处。因此,许多地区和国家都鼓励和推动养殖业的规模化发展。《广西“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到2025年,广西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要达到70%。

畜禽养殖规模化率的计算公式为:

畜禽养殖规模化率=(畜禽规模化养殖数量/畜禽养殖总量)×100%

根据统计数据,柳东新区畜禽养殖规模化养殖数量为9790头猪当量,畜禽养殖总量为11506头猪当量,经计算,畜禽养殖规模化率为85.09%。这表明柳东新区规模化养殖程度较高,规模养殖畜禽数量占据了畜禽养殖总量的大部分。但仍有一定数量的规模以下养殖,应继续推进规模化养殖的发展,提高规模化养殖比例,进一步提升畜禽养殖的效益和竞争力。

2.4.1-2 柳东新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占比情况

2.4.2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畜禽养殖是柳东新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畜禽养殖业发展过程中,因忽视了对养殖产业的选址规划和污染治理,导致养殖成本增加,村企关系紧张,邻里之间失睦,对养殖区域水体、土壤等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1)畜禽养殖场(户)的清粪方式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畜禽养殖场采用的清粪工艺主要有干清粪和水冲粪、水泡粪三种。

干清粪工艺是指畜禽排放的粪便一经产生便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清除,尿液、残余粪便及冲洗水则从排污道排出的清粪方式。分为人工清粪和机械清粪两种。人工清粪劳动量大,生产率低。机械清粪一次性投资较大、需花费运行维护费用,很少使用机械清粪。

水冲粪工艺是指畜禽排放的粪、尿和污水混合进入粪沟,每天数次放水冲洗,粪水顺粪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的清粪工艺。该工艺基本上不会产生固体粪污,缺点是耗水量大、污染物浓度高、固体物养分含量低,肥料价值低。

水泡粪工艺是指在畜禽舍内的排粪沟中注入一定量的水,将粪、尿、冲洗和饲养管理用水一并排放至漏缝地板下的粪沟中,贮存一定时间(一般为1—2 个月)、待粪沟填满后,打开出口闸门,沟中的粪水顺粪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的清粪工艺。该工艺基本上不会产生固体粪污,缺点是厌氧发酵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粪水混合物的污染物浓度更高,后处理困难。

除上述清粪方式之外,还有其他多种清粪工艺可用于畜禽养殖场。例如,真空清粪系统通过真空管道将粪便吸入集中处理设施,高效快速地清理粪便。具体可根据养殖场的规模、经济成本和环境要求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处理方式。

根据走访调查,柳东新区9家规模养殖场中,8家采用干清粪方式,占比为88.9%;1家采用水冲粪方式,占比为11.1%。这表明干清粪是柳东新区规模养殖场中最主要的清粪方式。详见表2.4.2-1。

2.4.2-1 柳东新区规模养殖场清粪方式一览表

序号

行政村

养殖场名称

养殖类型

清粪方式

1

雒容镇

秀水村

覃有斌猪场(雒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干清粪

2

雒容镇

秀水村

桂中猪场

干清粪

3

雒容镇

秀水村

康牧猪场

干清粪

4

雒容镇

秀水村

罗继忠猪场

干清粪

5

雒容镇

连丰村

梁雪强猪场

干清粪

6

雒容镇

连丰村

赵献广猪场

干清粪

7

雒容镇

盘古村

凤琼养殖合作社

干清粪

8

雒容镇

东塘村

陶宏飞猪场

水冲粪

9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鸡场

蛋鸡

干清粪

柳东新区13家畜禽养殖户中,12家采用干清粪方式,占比为92.3%;1家采用水冲粪方式,占比为7.7%。可见柳东新区养殖户清粪方式以干清粪为主。详见表2.4.2-2。

2.4.2-2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户清粪方式一览表

序号

行政村

养殖户名称

养殖类型

清粪方式

1

雒容镇

果园村

彭万林猪场

干清粪

2

雒容镇

果园村

韦安吉鸡场

肉鸡

干清粪

3

雒容镇

秀水村

林勇猪场

干清粪

4

雒容镇

秀水村

黄友业猪场

干清粪

5

雒容镇

秀水村

永旺猪场

干清粪

6

雒容镇

盘古村

张喜德猪场

干清粪

7

雒容镇

盘古村

张丽虹猪场

干清粪

8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猪场

干清粪

9

雒容镇

南庆村

覃洪涛鸭场

肉鸭

水泡粪

10

雒容镇

坭桥村

钟流芳鸡场

肉鸡

干清粪

11

洛埠镇

洛埠村

程燕飞鸡场

干清粪

12

洛埠镇

洛埠村

雅维奶牛养殖场

奶牛

干清粪

13

洛埠镇

洛埠村

鼎毅养殖合作社

鸽子

干清粪

综上,在柳东新区畜禽养殖行业中,干清粪是最为普遍的清粪方式,22家养殖场(户)中有20家采用,采用率超过90%;采用水冲粪和水泡粪工艺的各1家,采用率加起来不足10%。详见表2.4.2-3和图2.4.2。

2.4.2-3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行业清粪方式统计表

单位:家

行政村

规模养殖场

畜禽养殖户

合计

水冲粪

水泡粪

干清粪

其他

合计

水冲粪

水泡粪

干清粪

其他

雒容镇

秀水村

4

0

0

5

0

3

0

0

3

0

盘古村

1

0

0

1

0

0

0

0

0

0

高岩村

0

0

0

0

0

2

0

0

2

0

连丰村

2

0

0

2

0

0

0

0

0

0

东塘村

2

1

0

1

0

1

0

0

1

0

果园村

0

0

0

0

0

2

0

0

2

0

坭桥村

0

0

0

0

0

1

0

0

1

0

南庆村

0

0

0

0

0

1

0

1

0

0

洛埠镇

洛埠村

0

0

0

0

0

3

0

0

3

0

总 计

9

1

0

8

0

13

0

1

12

0

2.4.2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场(户)不同清粪方式占比

(2)畜禽粪污处理主要模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要求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

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对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尿和污水集中收集,全部进入氧化塘贮存,氧化塘分为敞开式和覆膜式两类,粪污通过氧化塘贮存进行无害化处理,在施肥季节进行农田利用。优点是粪污收集、处理、贮存设施建设成本低,处理利用费用也较低;粪便和污水全量收集,养分利用率高。缺点是粪污贮存周期一般要达到半年以上,需要足够的土地建设氧化塘贮存设施;施肥期较集中,需配套专业化的搅拌设备、施肥机械、农田施用管网等;粪污长距离运输费用高。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施用。该模式适用于猪场水泡粪工艺或奶牛场的自动刮粪回冲工艺,粪污的总固体含量小于15%;需要与粪污养分量相配套的农田。

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以专业生产可再生能源为主要目的,依托专门的畜禽粪污处理企业,收集周边养殖场粪便和污水,投资建设大型沼气工程,进行高浓度厌氧发酵,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生产有机肥农田利用,沼液农田利用或深度处理达标排放。优点是对养殖场的粪便和污水集中统一处理,减少小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的投资;专业化运行,能源化利用效率高。缺点是一次性投资高;能源产品利用难度大;沼液产生量大集中,处理成本较高,需配套后续处理利用工艺。该模式适用于大型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密集区,具备沼气发电上网或生物天然气进入管网条件,需要地方政府配套政策予以保障。

固体粪便堆肥利用模式:以生猪、肉牛、蛋鸡、肉鸡和羊规模养殖场的固体粪便为主,经好氧堆肥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农田利用或生产有机肥。优点是好氧发酵温度高,粪便无害化处理较彻底,发酵周期短;堆肥处理提高粪便的附加值。缺点是好氧堆肥过程易产生大量的臭气。该模式适用于只有固体粪便、无污水产生的规模化肉鸡、蛋鸡或羊场等。

粪便垫料回用模式:基于奶牛粪便纤维素含量高、质地松软的特点,将奶牛粪污固液分离后,固体粪便进行好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后回用作为牛床垫料,污水贮存后作为肥料进行农田利用。优点是牛粪替代沙子和土作为垫料,减少粪污后续处理难度。缺点是作为垫料如无害化处理不彻底,可能存在一定的生物安全风险。该模式适用于规模奶牛场。

异位发酵床模式:在传统发酵床养殖基础上进行改进,垫料不直接与生猪接触,猪舍免冲洗,粪便和尿液通过漏缝地板进入下层垫料或转移到舍外铺设垫料的发酵槽中,进行粪便尿液的发酵分解和无害化处理,经过一段时间后可直接作为有机肥料进行农田利用。优点是饲养过程不产生污水,处理成本低。缺点是大面积推广垫料收购难,粪便和尿液混合含水量高,发酵分解时间长,寒冷地区使用受限;高架发酵床猪舍建设成本较高。该模式主要适用南方水网地区,周围农田受限的生猪养殖场,其中舍外发酵床适用于年出栏1000头-2000头的养殖场,高架发酵床适用于规模较大的养殖场。

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养殖场产生的污水厌氧发酵或氧化塘处理储存后,在农田需肥和灌溉期间,将无害化处理的污水与灌溉用水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进行水肥一体化施用,固体粪便进行堆肥发酵就近肥料化利用或委托他人进行集中处理。优点是污水进行厌氧发酵或氧化塘无害化处理后,为农田提供有机肥水资源,解决污水处理压力。缺点是要有一定容积的贮存设施,周边配套一定农田面积;需配套建设粪水输送管网或购置粪水运输车辆。该模式适用于周围配套有一定面积农田的规模猪场或奶牛场,在南方宜使用厌氧发酵生产沼气等无害化处理,在北方宜直接使用氧化塘贮存,在农田作物灌溉施肥期间进行水肥一体化施用。

污水达标排放模式:养殖场产生的污水进行厌氧发酵+好氧处理等组合工艺进行深度处理,污水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其中COD低于400mg/L,NH3-N低于80mg/L,TP低于8mg/L)或地方标准后直接排放,固体类便进行堆肥发酵就近肥料化利用或委托他人进行集中处理。优点是污水深度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不需要建设大型污水贮存池,可减少粪污贮存设施的用地。缺点是污水处理成本高,大多养殖场难承受。该模式适用于养殖场周围没有配套农田的规模化猪场或奶牛场。

根据调查,柳东新区畜禽养殖场(户)中,主要采取固体粪便堆肥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进行畜禽粪污处理。有16家配备了粪污治理设施,类型包括沉淀池、沼气池、化粪池、曝气池、氧化塘等一种或几种组合,粪污治理设施配套率为73%。

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中,有7家配备了粪污治理设施,设施配套率为77.8%。详见表2.4.2-4。

2.4.2-4 柳东新区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清单

序号

行政村

养殖场名称

养殖类型

粪污治理设施

1

雒容镇

秀水村

覃有斌猪场(雒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沉淀池

2

雒容镇

秀水村

桂中猪场

沼气池+曝气池

3

雒容镇

秀水村

康牧猪场

沼气池+沉淀池

4

雒容镇

秀水村

罗继忠猪场

沼气池+沉淀池

5

雒容镇

连丰村

梁雪强猪场

化粪池

6

雒容镇

连丰村

赵献广猪场

沼气池

7

雒容镇

盘古村

凤琼养殖合作社

化粪池

8

雒容镇

东塘村

陶宏飞猪场

9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鸡场

蛋鸡

13家畜禽养殖户中,有9家配备了粪污治理设施,设施配套率为69.2%。详见表2.4.2-5。

2.4.2-5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户粪污治理设施清单

序号

行政村

养殖户名称

养殖类型

粪污治理设施类型

1

雒容镇

果园村

彭万林猪场

沼气池

2

雒容镇

果园村

韦安吉鸡场

肉鸡

3

雒容镇

秀水村

林勇猪场

化粪池+沼气池+沉淀池

4

雒容镇

秀水村

黄友业猪场

沉淀池

5

雒容镇

秀水村

永旺猪场

化粪池+沼气池+沉淀池

6

雒容镇

盘古村

张喜德猪场

沼气池

7

雒容镇

盘古村

张丽虹猪场

化粪池

8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猪场

化粪池+沉淀池

9

雒容镇

南庆村

覃洪涛鸭场

肉鸭

10

雒容镇

坭桥村

钟流芳鸡场

肉鸡

氧化塘+沼气池

11

洛埠镇

洛埠村

程燕飞鸡场

12

洛埠镇

洛埠村

雅维奶牛养殖场

奶牛

污水处理站

13

洛埠镇

洛埠村

鼎毅养殖合作社

鸽子

通过粪污治理设施配套率的对比,柳东新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粪污治理设施配套要好于畜禽养殖户。

(3)畜禽粪污去向

根据走访调查,柳东新区22家畜禽养殖场(户)有17家的粪污去向为“还田”,占77.3%;3家为“排入鱼塘”,占13.6%,2家为“外运”,占9.1%。从调查结果看,柳东新区畜禽粪污去向以还田为主。详见表2.4.2-6。

2.4.2-6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去向

序号

行政村

养殖户名称

养殖类型

粪污去向

1

雒容镇

果园村

彭万林猪场

还田

2

雒容镇

果园村

韦安吉鸡场

肉鸡

外运

3

雒容镇

秀水村

林勇猪场

还田

4

雒容镇

秀水村

黄友业猪场

排入鱼塘

5

雒容镇

秀水村

永旺猪场

还田

6

雒容镇

盘古村

张喜德猪场

还田

7

雒容镇

盘古村

张丽虹猪场

还田

8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猪场

还田

9

雒容镇

南庆村

覃洪涛鸭场

肉鸭

排入鱼塘

10

雒容镇

坭桥村

钟流芳鸡场

肉鸡

还田

11

洛埠镇

洛埠村

程燕飞鸡场

还田

12

洛埠镇

洛埠村

雅维奶牛养殖场

奶牛

部分还田

13

洛埠镇

洛埠村

鼎毅养殖合作社

鸽子

还田

14

雒容镇

秀水村

覃有斌猪场(雒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还田

15

雒容镇

秀水村

桂中猪场

还田

16

雒容镇

秀水村

康牧猪场

还田

17

雒容镇

秀水村

罗继忠猪场

还田

18

雒容镇

连丰村

梁雪强猪场

还田

19

雒容镇

连丰村

赵献广猪场

还田

20

雒容镇

盘古村

凤琼养殖合作社

外运

21

雒容镇

东塘村

陶宏飞猪场

排入鱼塘

22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鸡场

蛋鸡

还田

(4)臭气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畜禽养殖场空气污染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臭气,主要是来自畜禽的粪尿、污水、垫料、饲料残渣、畜禽的呼吸气体、畜禽皮肤分泌物、死禽死畜等,并与养殖舍的通风状况和空气中的悬浮物密切相关。可通过建设运行养殖废气治理设施、选用益生菌配方饲料、在养殖舍和粪污发酵处理设施等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方式,减轻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据调查,柳东新区22家畜禽养殖场(户)中,仅有4家采取有效措施来治理臭气(投入益生菌,均为规模养殖场),比例不足五分之一,多数畜禽养殖场(户)未按要求配套相应的臭气治理设施,或采取必要手段控制和治理臭气。详见表2.4.2-7。

2.4.2-7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场(户)臭气治理设施清单

序号

行政村

养殖户名称

养殖类型

臭气治理措施情况

1

雒容镇

果园村

彭万林猪场

2

雒容镇

果园村

韦安吉鸡场

肉鸡

3

雒容镇

秀水村

林勇猪场

4

雒容镇

秀水村

黄友业猪场

5

雒容镇

秀水村

永旺猪场

6

雒容镇

盘古村

张喜德猪场

7

雒容镇

盘古村

张丽虹猪场

8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猪场

9

雒容镇

南庆村

覃洪涛鸭场

肉鸭

10

雒容镇

坭桥村

钟流芳鸡场

肉鸡

11

洛埠镇

洛埠村

程燕飞鸡场

12

洛埠镇

洛埠村

雅维奶牛养殖场

奶牛

13

洛埠镇

洛埠村

鼎毅养殖合作社

鸽子

14

雒容镇

秀水村

覃有斌猪场(雒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投入益生菌

15

雒容镇

秀水村

桂中猪场

投入益生菌

16

雒容镇

秀水村

康牧猪场

投入益生菌

17

雒容镇

秀水村

罗继忠猪场

18

雒容镇

连丰村

梁雪强猪场

19

雒容镇

连丰村

赵献广猪场

20

雒容镇

盘古村

凤琼养殖合作社

21

雒容镇

东塘村

陶宏飞猪场

投入益生菌

22

雒容镇

东塘村

陈敬华鸡场

蛋鸡

(5)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产生量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确定的畜禽养殖产污系数(详见表2.4.2-8)和计算方法,结合柳东新区畜禽养殖量,按照下列公式可相应计算出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

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畜禽养殖量×对应产污系数

2.4.2-8 畜禽养殖产污系数表

单位:克/天·头(羽)

项目

粪便

尿液

COD

总氮

总磷

生猪

1180

3180

358.82

44.73

5.99

肉牛

13870

9150

2411.40

65.93

10.52

奶牛

33010

17980

6793.31

353.41

62.46

肉禽

60

/

13.05

0.71

0.06

蛋禽

120

/

20.50

1.16

0.23

经测算,柳东新区2022年畜禽粪便产生量为7205.77吨,尿液产生量为10454.91吨,畜禽养殖产生的化学需氧量为1741.38吨,总氮为168.48吨,总磷为24.04吨。详见表2.4.2-9。

2.4.2-9 柳东新区2022年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产生量统计表

单位:吨

行政村

粪便

尿液

COD

总氮

总磷

雒容镇

秀水村

2971.40

8007.67

903.56

112.64

15.08

盘古村

759.38

500.96

132.02

3.61

0.58

高岩村

71.07

191.52

21.61

2.69

0.36

连丰村

271.34

731.24

82.51

10.29

1.38

东塘村

2343.59

649.99

432.50

29.47

5.25

果园村

104.46

104.46

26.08

2.25

0.26

坭桥村

43.80

0.00

9.53

0.52

0.04

南庆村

32.85

0.00

7.14

0.39

0.03

洛埠镇

洛埠村

607.87

269.07

126.43

6.64

1.05

总 计

7205.77

10454.91

1741.38

168.48

24.04

从区域来看,雒容镇秀水村、东塘村是禽畜养殖污染物产生量较大的两个行政村。

按照养殖畜禽种类来计算污染物产生量情况,生猪粪便产生量为3544.53吨,尿液产生量为9684.88吨,化学需氧量产生量为1092.81吨,总氮产生量为136.23吨,总磷产生量为18.24吨;肉牛粪便产生量为759.38吨,尿液产生量为500.96吨,化学需氧量产生量为132.02吨,总氮产生量为3.61吨,总磷产生量为0.58吨;奶牛粪便产生量为493.99吨,尿液产生量为269.07吨,化学需氧量产生量为101.66吨,总氮产生量为5.29吨,总磷产生量为0.93吨;肉禽粪便产生量为256.23吨,化学需氧量产生量为55.73吨,总氮产生量为3.03吨,总磷产生量为0.26吨;蛋禽粪便产生量为2102.40吨,化学需氧量产生量为359.16吨,总氮产生量为20.32吨,总磷产生量为4.03吨。详见表2.4.2-10。

2.4.2-10 柳东新区2022年畜禽养殖不同类型污染物产生量统计表

单位:吨

养殖种类

粪便

尿液

COD

总氮

总磷

生猪

3544.53

9684.88

1092.81

136.23

18.24

肉禽

256.23

/

55.73

3.03

0.26

蛋禽

2102.40

/

359.16

20.32

4.03

肉牛

759.38

500.96

132.02

3.61

0.58

奶牛

493.99

269.07

101.66

5.29

0.93

由表2.4.2-10可知,柳东新区2022年畜禽养殖粪便产生量大小依次为生猪、蛋禽、肉牛、奶牛、肉禽,尿液产生量大小依次为生猪、肉牛、奶牛,化学需氧量产生量大小依次为生猪、蛋禽、肉牛、奶牛、肉禽,总氮产生量大小依次为生猪、蛋禽、奶牛、肉牛、肉禽,总磷产生量大小依次为生猪、蛋禽、奶牛、肉牛、肉禽。

2.4.3 禁养区划定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桂环函〔2019〕186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柳东新区在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以及产业发展空间规划相协调的前提下,通过正式下发文件形式,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根据《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柳东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柳东管办发〔2019〕83号),柳东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如下:

东边以洛清江西岸(起点:东外环,终点:曙光大道延长线跨江大桥西岸)为界;南边以会展路新柳大道路口—三门江隧道—官塘立交—官塘大道辅路—泉南高速(起点:官塘大道立交,终点:泉南高速洛清江大桥)为界;西边以柳江河东岸(起点:浪江口,终点:会展路新柳大道路口)为界;北边以洛清江—清江大道—东外环(起点:洛清江,终点:东外环的跨柳江大桥)为界。禁养区面积约为59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17%。

2.4.3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示意图(红线区域为禽养殖禁养区范围)

2.4.4 种养结合现状

柳东新区拥有优越的地理条件和丰富的农业资源,积极发展多种农作物种植和养殖业。当地主要种植水稻、甘蔗、玉米、蔬菜等农作物,粮食种植面积2.35万亩,糖料蔗种植面积2.94万亩,各类蔬菜种植面积2.62万亩,水果种植面积2.5万亩。养殖业方面,以猪、牛、禽类为主,同时也发展了一定规模的水产养殖,如鱼类养殖等。柳东新区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整合资源,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推广等,促进农业产业的升级和增效,并重视农业科技创新,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推广高效的种植、养殖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畜禽养殖产生的粪污大部分在当地进行还田处理,为果树、蔬菜等农作物提供有机肥料,实现了种养结合和资源循环利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4.4 柳东新区雒容镇坭桥村发展辣椒种植

2.4.5 存在的问题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畜禽养殖场软硬件短板明显。部分畜禽养殖场(户)管理粗放,缺乏科学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方法,未规范建立畜禽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台账;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简陋,不能完全做到防雨、防渗、防溢流,养殖废气无组织排放,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2)从业者治污积极性不高。畜禽养殖业由于面临着市场竞争和成本压力,一些从业者为了盈利而忽视环境保护的投入和措施,目前新区大部分养殖场(户)未建设臭气收集处理设施,未对污水、臭气进行定期监测,未建立完善畜禽粪污治理和综合利用台账。

(3)监管执法力度不够。监管部门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不足,无法及时获取畜禽养殖污染的真实情况,导致监管效果受限。畜禽养殖监管涉及多个部门,由于协调合作机制不够完善,影响了监管执法工作开展。

(4)畜禽粪污处理方式传统单一。畜禽粪污处理主要依赖于传统的堆肥、沼气池、化粪池处理等方式,处理不够高效,存在一定的资源浪费和环境风险。粪污处理利用市场化运营机制还未有效建立。

第三章 规划目标

3.1 规划目标和指标

3.1.1 总体目标

到2027年,柳东新区建立起空间布局合理、种养结合紧密、粪污高效利用、污染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污染排放有效控制的畜禽养殖业发展格局。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

3.1.2 规划指标

到2027年,柳东新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臭气治理,进一步减少恶臭气体排放。详见表3.1.1.

3.1.1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指标

指标名称

2022年现状值

2027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9.42%

100%

约束性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

配套率

80%

100%

约束性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

11%

100%

约束性

臭气治理率

18%

加强治理

预期性

3.2 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分析

3.2.1土地承载力测算

根据柳东新区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数据,2022年柳东新区耕地面积为92594亩,园地面积为42783亩,林地面积为245789亩,草地为8054亩,以上四类用地面积合计约占辖区面积的73%。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 3877-2021)给出的计算方法,结合柳东新区粪肥利用特征和土壤种植结构,耕地系数选取以氮为基础的水稻种植承载量,即1.1猪当量/亩;园地选取以氮为基础柑桔种植承载量,即1.2猪当量/亩;林地选取以氮为基础桉树种植承载量,即0.9猪当量/亩,草地选取以氮为基础苜蓿种植承载量,即0.3猪当量/亩,计算出柳东新区现有土地可承载猪当量为376900头。详见表3.2.1-1。

3.2.1-1 柳东新区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表

土地类别

面积(亩)

系数(猪当量/亩)

可承载猪当量(头)

耕地

92594

1.1

101853

园地

42783

1.2

51340

林地

245789

0.9

221291

草地

8054

0.3

2416

农用地总计

389219

/

376900

综合考虑禁养区及农用地资源空间分布差异,理论承载量按照总可承载猪当量的70%计算为263830头猪当量。柳东新区现有畜禽养殖猪当量为11506头,占土地可承载量的4.4%,可见柳东新区土地承载力非常充足,从2022年柳东新区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来看,能够全部消纳畜禽养殖所产生的粪污量,柳东新区畜禽养殖业还有较大发展空间。详见表3.2.1-2。

3.2.1-2 柳东新区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分析

核算总猪当量/

11506

基于农用地状况核算可承载猪当量/

376900

考虑禁养区面积和农用地资源空间分布差异,理论承载量按照可承载猪当量的70%

263830

占用比例/%

4.4

3.2.2水资源承载力测算

柳东新区畜禽养殖废水主要来自生猪和牛的养殖,家禽养殖无废水产生,养殖废水基本上是经处理后作为水肥还田利用,无直接排放,且柳东新区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水资源供需平衡,故此不再做水环境承载力计算。

3.3 目标可实现性分析

3.3.1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柳东新区现有可消纳畜禽粪污土地充足,种养结合基础条件好,且已在进行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2022年综合利用率达到99.42%,到2027年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100%以上是可行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粪污处理技术和资源化利用的推广和应用,做好柳东新区畜禽养殖场合理规划布点。

3.3.2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国家日益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畜禽养殖防治上势必需要投入更多资金,可通过积极申请畜禽养殖防治专项资金,推动畜禽养殖场普遍配备粪污处理设施,确保100%的配套率。

3.3.3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规划期内通过加强宣传,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实施,强化指导服务,做好粪肥利用台账培训等工作措施,规范台账制度落地、实施、监管等工作,可确保畜禽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100%。

3.3.4 臭气治理率。通过采取有效的臭气治理措施,如生物滤床、覆盖物、通风系统等,可以减少养殖场的恶臭气体排放。需要加强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臭气治理措施的实施和效果。

总体而言,上述目标在合理的管理和推动下是可达成的。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推动相关政策的执行,并加强与畜禽养殖场的沟通与合作,以实现这些目标。

第四章 主要任务

4.1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

4.1.1 加强分区管理,防止复养反弹

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柳政规〔2021〕12号)、《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柳东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柳东管办发〔2019〕83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禁养区划分方案。

在禁止养殖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各类规模畜禽养殖场。因教学、科研、医用和其他特殊业务需要饲养的,必须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已经建成的,由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和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限期关闭或者搬迁;在关停或搬迁的期限内,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

在适合养殖区内,鼓励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规模化生态型养殖和环保型养殖模式,建设达标粪污处理设施,符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处理,严禁粪污直排、污染环境。畜禽养殖专业户需配备相适应的畜禽废弃物处理设施,对畜禽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不得直排污染环境,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散养户应做好畜禽粪污处理及环境卫生清洁工作,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同时尽量避免在城镇建成区、居民生活区进行畜禽散养活动。

4.1.2 合理空间布局,优化环境承载

根据各镇、村的养殖基础和资源环境条件,考虑各畜禽种类排污特点,按照“因地制宜、总体协调”“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对新区的畜禽养殖业进行优化布局,将全区畜种养平衡区域分为两个层次。种养平衡保持区畜禽养殖量小于养殖量阈值,但种养平衡能力有限,建议发展特色养殖业,严控粪污外排,强化种植业和养殖业协调发展。种养平衡发展区可以根据养殖量阈值,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将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用,同时可以提高粪肥替代比例,发展有机农业。新建养殖场根据粪污所需消纳土地情况,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场区位置,充分、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畜产品产出率,推动养殖产能向粮食主产区等粪肥消纳量大的区域调整转移,逐步引导优化种养业布局。

4.1.3 把好审批关口,严格项目准入

严格审批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项目,在源头上遏制畜禽养殖业污染。行政审批部门对选址不合理的项目不予批准;对在已划定的禁养区、禁建区以及国家或地方法律和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不予批准;对无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不予批准;卫生防护距离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以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粪污消纳用地配套、粪污收集处理设施配备、项目选址对水、大气、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为重点,确保建设项目选址科学、设计和布局合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落实,并在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规范,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2 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4.2.1 推行种养结合,提高利用水平

按照种养结合、畜地平衡的原则,制定种养循环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种养业发展空间,统筹考虑现代化养殖基地、蔬菜林果基地和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建设,积极打造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实行以地定畜,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以粪污无害化处理、粪肥全量化还田为重点,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通过租赁、协议等方式,依据粪污养分产生量和农作物养分需求量落实用肥土地,实现畜禽粪肥就地低成本还田。鼓励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配套建设液态粪肥田间贮存地、输送管网等设施,实现场内粪污贮存发酵与田间粪肥贮存利用设施相配套。坚持建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积极引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探索建立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的运维模式。

4.2.2 开展试点工作,做好总结推广

立足柳东新区畜禽养殖业和种植业特点,选择基础条件好的行政村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奖补试点,鼓励第三方公司、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参与,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等服务,并探索出1—2种符合新区实际的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种养结合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带动辖区内粪污基本还田,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新区农业农村部门适时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进村入户、蹲点包片的方式,指导实施主体实施好粪肥还田,确保粪大肠杆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或重金属含量等指标符合要求,根据不同的土壤环境、不同作物、不同产量目标,科学确定粪肥还田数量、时间、方法和替代化肥比例,避免过量和过于集中施用。建立监测点,科学评价粪肥还田实施效果,避免因技术不到位对农业生产造成负面影响。

4.2.3 发展规模养殖,推进标准化生产

加快转变畜禽养殖发展方式,积极鼓励引导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农村畜禽散养户向规模化养殖发展转型,逐年提高畜禽规模化养殖率,促进畜禽养殖业发展走向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道路。按照品种优良化、设施现代化、防疫规范化、粪污资源化、产品安全化要求,推进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对已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的养殖场户引导设施装备提档升级,进一步扩大处理能力,降低环境风险。新建的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布局合理,生产生活和畜禽粪污处理严格落实“三分”,即生产区、生活区和粪污处理隔离分开,互不影响。根据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不同地域,建设符合实际生产的标准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必须满足养殖场日常粪污处理的能力,且能够做到充分利用。

4.3 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

4.3.1 完善源头减量设施

4.3.1.1 规模养殖场

畜禽规模养殖业的污染物产生主要来源于饲料营养物质的流失,固体粪便和养殖废水,同时粪便和污水又是优质的有机肥资源。应结合畜禽养殖业低投资能力特点,污染防治总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原则,首先强调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削减废物产生,其次加强废物的管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最后通过低成本生态化处理技术实现废物无害化处理,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

结合实际情况,柳东新区禽畜规模养殖场清洁生产设施的建设主要按照“12321”原则,即“一控”:改进节水设备,改造禽畜饮水器,从源头控制用水量;“两分”:圈舍及粪污贮存设施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实现雨污分离,改变水冲粪、水泡粪等湿法清粪工艺,推行干清粪,实现干湿分离;“三防”:配套设施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两配套”:配套建设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一基本”:推进畜禽粪污基本实现全量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明确提出整改时限及配建要求。从源头节水、优化清粪方式、雨污分流、栏舍臭气控制几个方面对规模养殖场进行清洁生产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同时,推广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技术。通过采用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先进的清粪工艺和饲养管理技术,可大幅度降低污染物产生量。如环保型饲料应用现代营养学原理,通过生物制剂、微生物酶制剂、饲料颗粒化、饲料膨化或热喷等技术处理,在不降低畜禽生产水平的基础上,从源头上控制各种营养物质的摄入,提高畜禽的饲料利用率,尤其是提高饲料中氮的利用率,并抑制、分解、转化排泄物中的有毒有害成分,从而降低氮、磷和各种金属物质的排泄量和有害气体排放量。通过对畜牧场区的绿化、立体养殖等措施,可实现畜牧养殖业无废物排放,资源再生利用的绿色畜牧产业。

4.3.1.2 畜禽养殖户

柳东新区现有畜禽养殖户逐步淘汰全程水冲粪等清粪方式,新建养殖户杜绝水冲粪清粪方式,实现废水源头减量。主要任务主要包括粪污输送管道以及排水系统的建设和改造。

实现雨污分离。各养殖户须通过改造排水系统,实行雨水、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应采用封闭管道式,不得采取明沟或暗渠布设,彻底避免雨污合流,实现废水减量化。

实行干湿分离。各养殖户杜绝水冲粪和水泡粪做法,做到干化清粪、集中堆积。根据饲养规模、生产条件和对干粪的利用方式,建造相配套容积的“防雨、防渗、防漏”的堆粪场所,堆积发酵,发酵后的粪肥要全部还田,有效防止粪污造成的环境污染。

4.3.2 完善粪污处理设施

4.3.2.1 规模养殖场

新建养殖场在符合动物卫生防疫条件的前提下,必须配套建设与规模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有关部门在土地征占、手续审批等方面予以优先办理。老旧养殖场(小区)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或有粪污处理设施但陈旧、与养殖规模不匹配的,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做到不遗漏、全面整治。支持现有规模养殖场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进行标准化改造,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贮存设施,以及粪污厌氧消化和堆粪、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污水处理等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养殖场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环评报告和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如实汇报。

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宜采用干清粪工艺或者配置粪污固液分离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采用水冲粪工艺的养殖场,要逐步改为干法清粪工艺、水泡粪工艺或者补充粪污固液分离设备。

指导畜禽养殖场建立控制恶臭的相关制度与措施,通过采取畜舍保温干燥、通风换气、勤换垫料、及时清粪、合理喂养、降低饲养密度等措施,提倡生物吸附和生物过滤等环境友好技术,减少臭气产生,确保臭气浓度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4.3.2.2 畜禽养殖户

到2027年,达到养殖专业户标准的养殖户基本完成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配套与养殖数量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避免粪污乱排、乱放的现象,实现粪污还田利用。

推进粪污就近还田或委托第三方集中处理利用,均应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固体粪便堆放场和液体粪污暂存池。

通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

4.3.3 完善田间配套设施

结合柳东新区自然情况和社会现状,引导田间配套设施建设,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产生的粪肥优先采用就地就近还田。选取 1-2 个村为试点村建设田间配套设施工程。根据试点村粪污产量、经济情况等,合理选择畜禽粪污集中暂存池、粪肥还田输送管道、配置运输罐车、固态肥抛撒机、液态粪肥撒施机、远距离施肥泵等粪污还田设施。施肥过程应采用深施、埋施等减排措施。

4.4 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作为养殖档案的重要内容,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配套土地面积不足无法就地就近还田的规模养殖场,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并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地方实际,逐步推行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

畜禽养殖场(户)要严格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督,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作为技术指导、执法监管的重要依据。养殖场(户)是台账填报主体,需按照要求记录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台账,台账应至少保留2年。建立电子台账,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的数字化水平。

4.5 强化环境监管

4.5.1 强化日常环境监管

深化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许可制度,将规模养殖场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抽查。严格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和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全过程监管,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广应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时监管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过程;强化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及病死畜禽尸体等废弃物处置的监管。对畜禽养殖禁养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4.5.2 防范污染风险

应结合当地种养情况和环境压力,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风险防范措施。督促未完成配建的养殖户加快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对已完成配建的养殖场(户)进行随机检查,确保粪污处理设施配套齐全、运转正常。对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不合格的养殖场(户),明确限期整改要求,对完成整改要求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现场核查;对超过整改时限,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仍不合格的畜禽养殖场(户),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

4.5.3 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各镇政府应加强在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还田还林综合利用、动物防疫及畜禽尸体处理处置等生态环境执法协作领域的联动执法。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研究处理涉及畜禽养殖生态环境问题。实行政策信息共享,相互提供本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规章、审批文件等执法办案依据,以及涉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领域执法信息。加强线索双向移交,对在日常执法检查、上级督察巡视、群众信访举报等途径中发现的涉及对方执法职责的违法线索,应及时移交,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4.5.4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利用投诉电话、网络平台、媒体等途径,畅通公众投诉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对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督。对举报、反映的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开展现场调查,厘清责任、督促整改或依法查处。

4.5.5 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

探索推动养殖企业生产管理数据与“柳州智慧环保”平台的对接,对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位置分布、养殖种类和数量、规范化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废弃物产生、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区域环境质量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与环评、排污许可信息系统等进行衔接。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信息,加强各类成果GIS化,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一张图”管理。

第五章 效益分析

5.1 经济效益

通过规划的实施,可以推动养殖主体规范和优化畜禽养殖流程,合理利用资源和能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盈利能力,促进柳东新区养殖业可持续发展,进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增长,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农民的收入水平。

5.2 环境效益

通过规划的实施,可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中大量氮、磷等营养物质和微生物污染物对水土的污染,保护水资源和土壤质量。同时,可以减少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有助于应对气候变化。还可以避免不合理的畜禽养殖活动可能对周边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5.3 社会效益

规划实施可推动养殖粪污进一步收集和有效处置,提升地区生态环境污染协调控制能力,减少各养殖场对周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改变百姓心目中养殖场“脏、臭、差”的传统印象,改善各养殖场与周边群众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第六章 保障措施

6.1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

柳东新区管委会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两镇人民政府履行畜禽养殖污染属地化监管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每年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范畴和乡村振兴战略考核体系,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加大工作督查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对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2 完善政策支持,强化技术支撑

认真贯彻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在奖励补贴、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对畜禽养殖及污染治理防治设施运行执行农业用电价格,利用现有环保和涉农财政资金,加大对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的补贴金额投入。统筹畜禽养殖用地,优先安排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用地项目。新区农业农村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力量的参与,重点培训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设施管理和运行维护、实用技术等,提高环境管理和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加强对养殖场(户)的培训和指导,采用现场参观、专题讲座等方式,推广先进的治理技术和养殖模式。

6.3 狠抓监督管理,广泛宣传引导

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日常监督和执法管理力度,通过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监管方式,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督查,重点加强对已完成治理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户)以及畜禽粪便收集处理设施的现场监督。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台、网络、报纸、微信、新媒体等宣传途径,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广泛宣传,提高畜禽养殖场(户)和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以正面宣传为主,适当曝光典型案件,营造政府引导、养殖场(户)自律、群众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规划》附件

表1:区域畜禽规模养殖场基本信息清单

序号

养殖场名称

地址

畜种

存栏量(头、羽)

已建设施情况

1

覃有斌猪场(雒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雒容镇秀水村

330

正常运行

2

桂中猪场

雒容镇秀水村

4700

正常运行

3

康牧猪场

雒容镇秀水村

750

正常运行

4

罗继忠猪场

雒容镇秀水村

600

正常运行

5

梁雪强猪场

雒容镇连丰村

330

正常运行

6

赵献广猪场

雒容镇连丰村

300

正常运行

7

凤琼养殖合作社

雒容镇盘古村

150

正常运行

8

陶宏飞猪场

雒容镇东塘村

360

9

陈敬华鸡场

雒容镇东塘村

蛋鸡

48000

10

彭万林猪场

雒容镇果园村

90

正常运行

11

韦安吉鸡场

雒容镇果园村

肉鸡

3000

12

林勇猪场

雒容镇秀水村

80

正常运行

13

黄友业猪场

雒容镇秀水村

200

正常运行

14

永旺猪场

雒容镇秀水村

239

正常运行

15

张喜德猪场

雒容镇高岩村

45

正常运行

16

张丽虹猪场

雒容镇高岩村

120

正常运行

17

陈敬华猪场

雒容镇东塘村

200

正常运行

18

覃洪涛鸭场

雒容镇南庆村

肉鸭

1500

19

钟流芳鸡场

雒容镇坭桥村

肉鸡

2000

正常运行

20

程燕飞鸡场

洛埠镇洛埠村金橘岛

2000

21

雅维奶牛养殖场

洛埠镇洛埠村黄坭坡

奶牛

41

正常运行

22

鼎毅养殖合作社

洛埠镇洛埠村十一组

鸽子

3200

表2 :行政区域内耕地、林地、园地、林地面积清单 (单位:公顷)

类型

辖区面积

耕地面积

草地

园地

林地

2022年度

35370.82

6172.93

536.90

2852.18

16385.90

表3:柳东新区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表

土地类别

面积(亩)

系数(猪当量/亩)

可承载猪当量(头)

耕地

92594

1.1

101853

园地

42783

1.2

51340

林地

245789

0.9

221291

草地

8054

0.3

2416

农用地总计

389219

/

376900


图1:行政区划图

图2:水系示意图

图3:畜禽养殖禁养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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