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桂政办发〔2016〕108 号)、《柳州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柳政规〔2018〕6号)和《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柳东管发〔201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快发展柳东新区智能装备产业,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相关政策,结合柳东新区实际,制定《柳东新区促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一)机器人、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机器人系统集成及配套、机器人服务(研发、检测认证、展示推广、咨询、培训等)。
(二)其他经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认定为适合扶持的对象。
三、主要内容
《办法》由四个部分组成,分别为对象和范围、内容、其他、附则。
(一)第一部分对象和范围。明确了《办法》的支持对象和适用范围。
(二)第二部分内容。列明了获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扶持、场地扶持、财政贡献扶持、市场开拓奖励、首台套奖励、产业链扶持、技术平台建设和使用扶持、鼓励企业并购、贷款贴息和重大推介交流扶持方面的具体条件和标准。
(三)第三部分其他。明确了各项注意事项。
(四)第四部分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主体和适用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