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部门制定各自管理领域的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是新区今年构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重点工作。
日前,《柳东新区关于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法人黑名单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黑名单制度”)正式印发,这无疑为构建、完善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增添了重要一环。
现将《黑名单制度》政策解读如下:
看点一: 黑名单制度是应对“欠薪老赖企业”的重要突破口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劳动争议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正处于易发、多发期。个别企业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频繁发生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事件,而且态度消极迟迟不肯改正,已成为社会影响恶劣的“欠薪老赖企业”。仅仅依靠常规案件处理手段,难以取得良好效果。《黑名单制度》通过将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法人纳入黑名单的严厉举措,强化信用惩戒,将是督促“欠薪老赖企业”履行信用职责的有效尝试。
看点二:黑名单纳入标准严谨,监督范围全面
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定性?什么样的企业法人会被列入黑名单?参考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黑名单制度》明确了以下纳入黑名单的严重违法标准:
(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看点三:“单独惩戒”和“联合惩戒”双管齐下
为强化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法人的信用惩戒,《黑名单》制度规定了对黑名单主体的“单独惩戒”和“联合惩戒”两种形式,在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黑名单主体采取单独惩戒措施的同时,柳东新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也对黑名单主体从严限制。通过两种惩戒并举的措施,使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从而更好地督促其依法用工,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