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柳东新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 补助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   发布日期: 2021-07-30 18:20   

一、制定背景和目标

为鼓励和大力推进新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品牌建设,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提高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水平,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依据

本次制定《认证补助办法》涉及的政策依据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1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意见》(农市发〔2005〕11号)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柳州市“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农政发〔2021〕12号)。

三、“三品一标”定义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统称“三品一标”。“三品一标”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生产消费的主导产品。

四、认证补助资金

(一)补助主体:在柳东新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且在柳东新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或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标准,获得"三品一标"有效认证。

(二)补助产品:2020年起,对获得"三品一标"有效认证或认证有效期满后经重新评定获证的农产品(含畜牧产品、水产品和林产品),进行一次性补助。

(三)补助标准

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采取“事后补贴”的形式,于获得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后或通过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复审换证后给予奖励,其中:

获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产品,每个产品获证一次性补助0.4万元,每个产品认证有效期满后经重新评定获证一次性补助0.2万元。

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绿色食品证书的产品,每个产品获证一次性补助1万元。每个产品认证有效期满后经重新评定获证一次性补助0.6万元。

获得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的有机食品证书的产品,每个产品获证和认证有效期满后经重新评定获证均一次性补助2万元。

同时获得“三品一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效认证的,按不同类别分别进行补助。柳东新区暂不具备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条件, 本办法不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补助标准进行补贴。

(四)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纳入柳东新区财政预算,由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根据当年获得的“三品一标”证书的数量核算所需补助资金(统计时间为上一年9月1日起至当年8月31日止),并将所需补助资金列入次年财政预算。

五、项目的申报

(一)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柳东新区农产品“ 三品一标” 认证补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有效法人身份证、“三品一标”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每年9月1日前报镇农业部门。

(二)申报材料经镇农业部门和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审核后,新区将补助资金列入次年财政预算,待次年财政预算下达后再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申请主体的实名账户。

六、 工作要求

(一)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必须做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相关记录。

(二)获得补助的主体应当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农产品品质和企业品牌形象,并自觉接受监督。

    (三)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不定期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主体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要求做好质量追溯记录者,将取消补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等。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柳东新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 补助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 发布时间:2021-07-30 18:20 

一、制定背景和目标

为鼓励和大力推进新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品牌建设,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提高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水平,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依据

本次制定《认证补助办法》涉及的政策依据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1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意见》(农市发〔2005〕11号)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柳州市“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农政发〔2021〕12号)。

三、“三品一标”定义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统称“三品一标”。“三品一标”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生产消费的主导产品。

四、认证补助资金

(一)补助主体:在柳东新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且在柳东新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或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标准,获得"三品一标"有效认证。

(二)补助产品:2020年起,对获得"三品一标"有效认证或认证有效期满后经重新评定获证的农产品(含畜牧产品、水产品和林产品),进行一次性补助。

(三)补助标准

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采取“事后补贴”的形式,于获得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后或通过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复审换证后给予奖励,其中:

获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产品,每个产品获证一次性补助0.4万元,每个产品认证有效期满后经重新评定获证一次性补助0.2万元。

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绿色食品证书的产品,每个产品获证一次性补助1万元。每个产品认证有效期满后经重新评定获证一次性补助0.6万元。

获得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的有机食品证书的产品,每个产品获证和认证有效期满后经重新评定获证均一次性补助2万元。

同时获得“三品一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效认证的,按不同类别分别进行补助。柳东新区暂不具备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条件, 本办法不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补助标准进行补贴。

(四)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纳入柳东新区财政预算,由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根据当年获得的“三品一标”证书的数量核算所需补助资金(统计时间为上一年9月1日起至当年8月31日止),并将所需补助资金列入次年财政预算。

五、项目的申报

(一)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柳东新区农产品“ 三品一标” 认证补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有效法人身份证、“三品一标”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每年9月1日前报镇农业部门。

(二)申报材料经镇农业部门和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审核后,新区将补助资金列入次年财政预算,待次年财政预算下达后再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申请主体的实名账户。

六、 工作要求

(一)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必须做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相关记录。

(二)获得补助的主体应当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农产品品质和企业品牌形象,并自觉接受监督。

    (三)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不定期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主体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要求做好质量追溯记录者,将取消补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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