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规〔2021〕14号
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财政局、社会事务局:
现将《柳东新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补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28日
柳东新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补助办法
(试行)
为鼓励和大力推进新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品牌建设,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提高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意见》(农市发〔2005〕11号)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柳州市“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农政发〔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补助范围
(一)补助主体:在柳东新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且在柳东新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或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标准,获得"三品一标"有效认证。
(二)补助产品:2020年起,对获得"三品一标"有效认证或认证有效期满后经重新评定获证的农产品(含畜牧产品、水产品和林产品),给予一次性补助。
第二条 补助标准
(一) 获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产品,每个产品获证一次性补助0.4万元;每个产品认证有效期满后,经重新评定获证一次性补助0.2万元。
(二) 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绿色食品证书的产品,每个产品获证一次性补助1万元;每个产品认证有效期满后,经重新评定获证一次性补助0.6万元。
(三) 获得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的有机食品证书的产品,每个产品获证和认证有效期满后经重新评定获证均一次性补助2万元。
同时获得“三品一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效认证的,按不同类别分别进行补助。柳东新区暂不具备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条件,本办法不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补助标准进行补贴。
第三条 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纳入柳东新区财政预算。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根据当年9月1日前统计的申报获得“三品一标”证书的数量核算所需补助资金,统计时间为上一年9月1日起至当年8月31日止,并将所需补助资金列入次年财政预算。
第四条 补助申请程序
(一)符合补助条件的主体自行申报填写《柳东新区农产品“ 三品一标” 认证补助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供“三品一标”认证(认定)证书及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件、有效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于每年9月1日前报镇农业部门。
(二)申报材料经镇农业部门和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审核后,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将补助资金列入次年财政预算,待次年财政预算下达后再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申请主体的实名账户。
第五条 监督
(一)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必须做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相关记录。
(二)获得补助的主体应当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农产品品质和企业品牌形象,并自觉接受监督。
(三)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不定期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主体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要求做好质量追溯记录者,将取消补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等。
第六条 本办法由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柳东新区农产品“ 三品一标” 认证补助资金申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