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1〕6号)精神,为延续和完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柳东新区农村经济困难家庭教育帮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分为总则、教育帮扶对象、教育帮扶标准、帮扶资金申请及发放流程、保障措施、监督管理、附则等六个部分。主要内容概述如下:
(一)总则。该部分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
(二)教育帮扶对象。该部分明确了帮扶对象: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监测户、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边缘易致贫户和监测户按程序消除风险后,不再享受教育帮扶。
(三)教育帮扶标准。该部分明确了帮扶的标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中职教育阶段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普通高中阶段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高等教育阶段每生每年补助3500元。
(四)帮扶资金申请及发放流程。该部分明确了资金拨付途径及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审批和拨付流程。
(五)保障措施。该部分明确了帮扶对象的信息精准度。
(六)监督管理。该部分明确了资金的监管办法。
(七)附则。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柳东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