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柳东新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出台背景
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 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能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医疗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案》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柳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柳州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意见采纳情况
本《预案》由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起草,并征求新区疾控中心、卫计监督所等部门意见建议后修改完善,报新区管委会发文。
四、《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预案》主要包括总则、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与终止、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医疗救援的公众参与及附则等。
五、《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 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柳东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相关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