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的《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各县区(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本方案的总体部署,制定细化具体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根据督察组反馈意见和《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职责,柳东生态环境局草拟《柳东新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两次征求了22个单位和部门的意见,柳东生态环境局主动与反馈意见的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完善、汇总意见后,最终确定了《整改方案》,并以新区党工委、新区管委会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柳东新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主要由正文、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成。
(1)正文分别是:指导思想、整改目标、主要措施、工作要求。整改任务按照近期(2022年6月底)、中期(2023年6月底)和长期(2025年12月底)三个整改阶段,实行“一问题一台账”管理模式,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分步推进、压实责任,扎实整改,强化督导,确保整改到位。
(2)整改任务清单共两部分,9类11个问题,34条整改措施。第一部分为《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整改。第二部分为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和重点转办案件整改。
(3)整改领导小组中,下设办公室及整改督导组、责任追究组、宣传报道等专项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