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东新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柳东管办〔2021〕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卫爱卫(2021)5号)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制定依据
依据《关于印发柳州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卫爱卫(2021)5号)文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意见采纳情况
本《实施方案》由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起草,并征求雒容镇、洛埠镇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各分局意见建议后,修改完善,报管委会发文。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目标、对象、步骤和相关标准。
五、《实施方案》适用范围
柳东新区党政机关,具体为柳东新区管委会、雒容镇政府、洛埠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