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止文件的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关于征求违规税费返还和虚增财政收入相关问题意见并报送税费返还政策清理情况的函》精神,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和财政奖补政策,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柳州市组织各县(区)、新区,以及各有关单位开展全市违规税费返还政策清理工作。
二、废止文件的理由
2023年7月3日,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为持续优化市场准入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推进柳东新区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了《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企业落地发展奖励政策(试行)〉的通知》(柳东规〔2023〕6号)。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柳州市违规税费返还政策清理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以“产业扶持”、财政奖励等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或财力贡献直接或间接挂钩的相关优惠政策,通过专项清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并发布文件予以废止。故对《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企业落地发展奖励政策(试行)〉的通知》(柳东规〔2023〕6号)予以废止。
三、施行时间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废止<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企业落地发展奖励政策(试行)>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