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管发〔2024〕21号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废止《关于激发
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企业落地发展奖励
政策(试行)》的通知
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关于征求违规税费返还和虚增财政收入相关问题意见并报送税费返还政策清理情况的函》等精神,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和财政奖补政策,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柳州市组织各县(区)、新区,以及各有关单位开展全市违规税费返还政策清理工作。通过专项清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并发布文件予以废止。根据相关规定,现决定对《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企业落地发展奖励政策(试行)>的通知》(柳东规〔2023〕6号)予以废止。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