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洛埠镇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三、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18年部门收支出预算总表
七、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2018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目标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工业总产值 4.42 亿元,同比增长 8 %;固定资产投资 13.93 亿元,同比增长 8 %;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1%;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市、区下达的指标以内。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求,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城镇化的发展战斗力
(2)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增强城镇化的发展驱动力。
(3)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增强城镇化的发展承载力
(4)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镇化的发展竞争力
(5)全面推进绿色生态覆盖 ,增强城镇化的发展持续力
(6)全面推进共享发展 ,增强城镇化的发展凝聚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机构设置如下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行政、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人民政府 |
行政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财政所 |
参公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林业站 |
全额拨款 |
市鱼峰区洛埠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
全额拨款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农业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
全额拨款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畜牧水产兽医站 |
全额拨款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水利站 |
全额拨款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司法所 |
行政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
全额拨款 |
三、编织现状及人员构成
洛埠镇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60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参公编制3人,事业编制3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9人,其中行政在职17人,参公在职2人,事业在职26人,退休人员4人。
单位名称 |
编制人数 |
实有财政供养人数 |
其中:在职人数 |
退休人数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人民政府 |
19 |
18 |
15 |
3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财政所 |
3 |
2 |
2 |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林业站 |
2 |
1 |
1 |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4 |
4 |
4 |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
2 |
2 |
2 |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农业服务中心 |
12 |
9 |
9 |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
3 |
3 |
2 |
1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畜牧水产兽医站 |
3 |
2 |
2 |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水利站 |
2 |
1 |
1 |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司法所 |
2 |
2 |
2 |
|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
8 |
5 |
5 |
|
合 计 |
60 |
49 |
45 |
4 |
具体情况如下表:
第二部分:洛埠镇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洛埠镇本级部门预算中包含本级18个部门(为内设部门,非独立核算部门)、10个下属行政及事业单位。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 1771.28万元,同比增加275.18万元,同比增长18.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71.28万元,同比增加 275.18万元,同比增长18.3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77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92%,同比减少72.45万元,同比下降12.39%;项目支出1259.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08%,同比增加347.63万元,同比增长38.1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十二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47.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54%,同比增加262.12万元,同比增长68.07%。
(2)国防类科目支出预算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5%,同比增加1万元,同比增长14.29%。
(3)公共安全类科目支出预算26.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1%,同比减少13.62万元,同比下降33.73%。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32.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6%,同比减少5.26万元,同比下降13.79%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53.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98%,同比增加22.95万元,同比增长6.93%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67.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5%,同比增加10.91万元,同比增长16.06%。
(7)节能环保类科目支出预算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5%,同比减少3.3万元,同比下降55%。
(8)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11.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56%,同比增加3.73万元,同比增长1.21%。
(9)农林水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30.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01%,同比减少9.4万元,同比下降3.92%。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9%,同比减少2.8万元,同比下降35%。
(11)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0%,同比增加7.42万元,同比增长22.3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目支出预算33.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0%,同比增加1.42万元,同比增长4.4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12.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92%,同比减少72.45万元,同比下降12.3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403.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78%,同比增加22.59万元,同比增长5.93%;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4.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36%,同比增加19.31万元,同比增长22.7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85 %,同比减少114.36万元,同比下降96.3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259.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08%,同比增加347.63万元,同比增长38.1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49.3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81%;
商品和服务支出297.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3.6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5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15%;
其他资本性支出609.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8.39%;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77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24万元,项目支出1259.0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人大事务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7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55万元,项目支出405.9万元;
统计信息事务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
财政事务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2.9万元;
纪检监察事务8.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5万元;
群众团体事务10.3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31万元;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万元;
宣传事务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万元;
其他国防支出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万元;
公安1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8万元;
司法8.7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76万元;
文化3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7万元,项目支出17.5万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6万元,项目支出12.83万元;
民政管理事务57.5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7.59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4万元;
就业补助5.6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69万元;
社会福利19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90万元;
残疾人事业1.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8万元;
计划生育事务2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8万元,项目支出12.1万元;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6.2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28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9万元;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7万元;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99.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9.8万元;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0万元;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1.2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1.24万元;
农业13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2万元,项目支出45.73万元;
林业2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4万元,项目支出20.4万元;
水利1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万元,项目支出9.51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50.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0.5万元;
安全生产监管5.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2万元;
国土资源事务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万元,项目支出5.8万元;
住房改革支出3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3万元。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6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2.72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0.18%;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4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5.44%;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1.36万元,同比不变;
(1)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6万元。
四、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55.24万元,占总预算的14.41%。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7.21万元,占总预算的0.97%。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洛埠镇人民政府本级及所属单位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构成,其中固定资产构成为车辆、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总额511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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